駕駛員的年齡上限是70歲,70歲的開小車是可以的。但是60週歲後就要每年遞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證明身體條件都是合格的就可以了。
自2003年公安部將考領小型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年齡上限由60歲放寬到70歲時,確實集中吸引了一批年長者學車。
60歲以上:持有準駕車型為大中型客貨車、牽引車等A本、B本的駕駛人,應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小型自動擋汽車的駕駛證。同時,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在記分週期結束後15日內,提交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如沒按時提交,車管所將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達到70週歲: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換輕便摩托車駕駛證。
老年人應儘量少開車、慢開車,且每次開車時速不要超過40公里,行駛里程不要超過35公里,以保證交通安全。同時專家表示,應在嚴格體檢的基礎上隨時跟蹤老年司機的身體狀況,且定期進行駕考。對於高齡司機的駕車行為,市交管部門提示,老年人畢竟反應能力較慢,建議根據自身的身體情況安全駕車。
開車年齡規定有:
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70週歲以下;
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1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駕駛員的年齡上限是70歲,70歲的開小車是可以的。但是60週歲後就要每年遞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證明身體條件都是合格的就可以了。
自2003年公安部將考領小型汽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年齡上限由60歲放寬到70歲時,確實集中吸引了一批年長者學車。
60歲以上:持有準駕車型為大中型客貨車、牽引車等A本、B本的駕駛人,應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小型自動擋汽車的駕駛證。同時,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在記分週期結束後15日內,提交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如沒按時提交,車管所將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達到70週歲: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換輕便摩托車駕駛證。
老年人應儘量少開車、慢開車,且每次開車時速不要超過40公里,行駛里程不要超過35公里,以保證交通安全。同時專家表示,應在嚴格體檢的基礎上隨時跟蹤老年司機的身體狀況,且定期進行駕考。對於高齡司機的駕車行為,市交管部門提示,老年人畢竟反應能力較慢,建議根據自身的身體情況安全駕車。
開車年齡規定有:
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70週歲以下;
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1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