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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元始天魔主

    這麼跟你說,超範圍用藥,有可能對患者有利,但是現在社會的大環境是,農夫與蛇頻頻上演,東郭與狼,歷歷在目,所以,做一個說明書醫生,臨床路徑醫生。就行了,沒有必要

  • 2 # 苦逼人體維修匠

    超說明書使用藥物一般分為幾種情況,1個是藥物本身說明書沒有你想治療的疾病,但是據臨床觀察或者用文獻支援,可以使用的。2是超劑量使用,包括我們常見的氨溴索,說明說著最多60mg一天,但是我們都清楚,60mg一天的量,對於重症感染來說,效果可以忽略,而且有大量的文獻支援!

    但是就目前臨床醫師來說,誰也不敢超說明書使用,因為一旦出現醫療糾紛,法官判決的依據只有藥典,說明書,其他的包括指南,專利共識等等都不被認可。

    所以呢,誰都怕農夫與蛇,規規矩矩治療,預後不好,啥也不說。突破禁區用藥,好了,家屬不會感謝,出了事兒,一告一個準。你說有人敢嗎?

    發句牢騷話,這都是被環境逼的,醫生看病的前提是別讓患者告了,而不是怎麼把患者治好,有些片面,但你仔細想想是這麼回事兒嗎?

  • 3 # 老年醫學末學後進

    以前沒那麼多條條框框的時候,和病人溝通好,會冒風險給你超劑量使用,因為好多說明書的用藥量是一個絕對安全範圍,但是保不齊有些特殊的病人需要超劑量治療才有效,但是現在,算了吧,舉證責任倒置,何必吃力不討好,就算明知道超劑量有可能會對病人有好處,也不敢了,超劑量使用就算治好了病人,他都可以告我

  • 4 # 白風小嚴

    答;醫生有權利減量或超量(超出藥品說明書的最高用量)給病人用藥。實際上,藥品廠家也給醫生這個權利力。 請遵醫服藥!

    科學,並非萬能。舉個例子,美國的新冠疫苗,至死率是蠻高的。打了疫苗死亡率萬分之一,不打疫死亡率是萬分之五。當然還是打疫苗吧,可以少死幾個人。

    有時候,醫生也是沒辦法。病人手術,生存只有20%,不手術就是等死。手術還是不手術,和家人商量。

    醫生超量給藥,一定是迫不得已。但是應該和病人家人商量,求得完全同意,才行!

  • 5 # 六維魔咒

    醫生救命是根據病情用藥,有些律師根本不懂搶救生命隔行如隔山拿起藥品說明書把自己有利的用放大鏡進行大聲吆喝,事後諸葛。經常有成功判例就讓搶救性命的醫生警醒了。

    本來是爭分奪秒搶救性命的,由於剪掉被施救者衣服後醫生得賠償衣服損失,醫生搶救性命就得研判病人衣服值多少錢是否剪掉以方便搶救。

    臨床用藥也是如此,通常保險的用藥劑量可以避免糾紛惹官司,大家醫生都不敢冒險肯定是病人吃虧。給個安全的劑量大家都接受大家都好。遵醫囑遵醫囑,醫生憑藉幾十年精英教育臨床經驗用藥救治疾病,不應該條條框框各種限制。

  • 6 # 男科與性醫學醫師仕達

    首先,醫生有權利超說明書使用藥物,因為醫生對患者的病情變化和用藥更加熟悉,以及對某些疾病更加熟悉如何用藥。同時因為很多藥物在臨床上發現它對某些疾病有效果,但是因為如果加適應症,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廠家不願意為了加一個適應症而勞財傷民。比如我們最常見的一個藥物,偉哥西地那非,幾乎是人人皆知的治療性功能障礙的藥物。但是因為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卻發現經常給孩子用,並且使用的劑量很大,為什麼喃?因為它的一個作用是治療支氣管擴張。並且是在使用了很多年後,才加上這個適應症的。

    其次目前很多藥物都是超說明書使用,比如最常見的生殖領域。對於無精子症的治療,通常會使用來曲唑,他莫西芬等治療乳腺癌的藥物。因為這些藥物可以透過降低雌激素,升高睪酮,從而促進生精。但是目前沒有一個說明書明確用於治療無精子症。

  • 7 # 天青見月明

    世間沒有藥的時候,第一個用所謂的藥物治療也沒有說明書啊!醫學在發展,新藥在研發,老藥發現新的作用,這都是說明診療在進步。默守陳規,如何進步?面對疾病的是醫師,指導醫師治病用藥的是藥師,限制用藥的是醫保政策,那麼為什麼藥師和醫保局不直接給人治病呢?醫師怎麼就不能下崗呢?

  • 8 # 局外人甲

    這個怎麼說呢!有點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意思吧。超範圍用藥有可能會過度醫療,但是也有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好效果。醫療有很多的不確定性,不是每個人的病情都按照治療流程和藥品說明書走的,很多醫生的用藥經驗跟藥品說明書是相沖突的。

    舉個常見的例子吧,骨科醫生常用七葉皂苷鈉消腫,而是確實有效,但是七葉皂苷鈉的說明書是適用於腦外傷,醫保還經常處罰骨科醫生。

    要是都按照藥品說明書來,那百度看病就容易多了,一檢索不就知道怎麼治療啦!

  • 9 # 一塊石5369723864645

    這個問題問得好。

    疾病是一個複雜的病生理過程,不是看說明書就可以完成治療的。如果把醫生的思維固化在藥品說明書裡,那麼,病人一定夠嗆。

    那麼,為什麼還必須有藥品說明書呢?那是廠家必須對藥品有的最基本的使用說明。包括一般致死量,配伍禁忌,過敏注意事項,一般用藥方法,生產日期,保管注意事項。

    藥品說明書是醫生的必要參考,醫生卻不可以搬著說明書去治病。

  • 10 # 說盡天下不公

    在醫保局和法律的嚴管下,目前大多數醫生不會幹那些作死的操作了!醫學本身就是經驗科學,仍在不停的總結積累經驗,並應該不停的在探索中,只是因為外行不和你講對病人有沒有效果,只是按固有的條文來判你對錯!導致了那些為病人著想超說明用藥的醫生大多沒什麼好下場!現在所有的思維導向是,病人的病好了是應該的,好不了就是醫生的問題,所以耗子尾計吧!

  • 11 # 熱地喝酒

    醫生很少這麼做,因為即使他們按照適應症去用,依然有人舉報

  • 12 # 南溪2號

    敢超說明書用藥說明這個醫生有膽量有擔當。

  • 13 # solayRay

    幾乎所有的藥說明書都有一句話叫:或遵醫囑。

    意思就是說醫生可以根據病情酌情處理。

  • 14 # 五倍子919

    可以,不過醫生一般不冒風險,因為稍有不慎就是引火燒身

  • 15 # 掌心舞1

    1.只用熟悉的藥

    2.絕對遵守說明書用藥

  • 16 # 一蓑清歡

    珍惜會給你超說明書處方的醫生吧。

  • 17 # 近水遠山

    以前有些醫學雜誌開設老藥新用專欄,自己也經常據此超說明書範圍用藥,後來不敢了。

  • 18 # 巴豆弟弟

    沒權利,一旦出事故,全責。

  • 19 # 恰來海上

    許多醫學雜誌刊登的都是醫生超說明書用藥的文章

  • 20 # 允中惟一

    要做好被告賠錢的準備,救命和賠錢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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