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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厚何

    北美對家暴的態度是零容忍。

    2016年度加拿大公眾健康狀況報告顯示,加拿大平均每天有230多人因家暴報警,15歲以前遭遇過家暴的加拿大人多達900萬,其中女性佔70%以上。平均每4天就有1名加拿大女性被家暴施暴者殺害。2010-2015年,承認經歷過家暴的加拿大人多達76萬。

    旅加華人社群情況更嚴重,女性家暴受害者佔家暴受害者的比例更高達90%。我認識的幾個大溫哥華當地華人互助組織工作人員都表示,他們的機構一年內接到“好幾百個”華人女性的家暴求救電話,安置了幾十名因家暴而尋求保護的華人女性。一位朋友說,實際情況只怕更嚴重,“因為華人女性家暴受害者比其他族裔更不願‘家醜外揚’”。

    加拿大是怎麼反家暴的?

    首先,不像中國那樣“不告不受理”,而是“可以管閒事”。

    我住在加拿大西海岸的素裡市,有一次因兒子淘氣,和老公用中文大聲爭論了幾句,不到20分鐘,便有兩名警察半夜登門,調查我老公的所謂“家暴”嫌疑。原來隔壁住著戶退休警察,那位老警察的妻子聽不懂漢語,誤以為我們的大聲說話是“爭吵”,繼而把我給兒子洗澡的聲音當做“家暴實施中”,便讓老伴兒報警,而警察進門後認定“男人是施暴者”,不由分說就把老公強制隔離起來。一場誤會在認真解釋後有驚無險地度過,足足折騰了兩個小四。事後朋友表示,倘開門時展現在警察面前的不是一幅“和睦的家庭氣氛”,我在做筆錄時不是“100%排除”任何“家暴”嫌疑,後果就不好說了——不是老公被勒令“不得接觸母子”,就是兒子被帶走交給社會福利機構或“可靠家庭”撫養到18歲。

    其次,“一切以保護婦女兒童為第一”,正像前面我家的例子所顯示的,警方很容易本能性認定“男人是施暴者”,一旦(現實情況是“常常”)覺得“男人對女人孩子很危險”,就往往直接將他拘留,第二天便送上法庭。如果這個男人以前有過暴力紀錄,或者警方認定是“惡性暴力”,他被認定有罪的機率幾乎是八九不離十。

    這種看上去是“過度保護”的做法是有原因的。安大略省曾有統計顯示,報警者平均在遭受家暴35次後才會報警,而每5宗兇殺案中就有一宗的兇手是配偶、伴侶或前配偶、伴侶,也就是說,“家務事”不管,弄不好就釀成大禍。

    我們住的素裡市,若干街區集中了一些南亞裔移民家庭,這些家庭中常常發生針對婦女的家暴,而南亞裔婦女因傳統觀念束縛或語言障礙,常常無法主動尋求保護,曾因此釀成毀容、失明甚至喪命的慘劇。鑑於此,“主動介入”、“一切以保護婦女兒童為第一”,成為當地社會處理“家務事”約定俗成的慣例,而相關法律也支援這樣的行為,只要有人報案(不一定是受害人自己),且警察登門後發現證據確鑿,施暴者將被警方帶走,並可能提起公訴,而被害人則會受到嚴密保護,法官如認為施暴者今後仍可能傷害被害人,還可在判決中追加“禁止與受害人接觸條款”。

    但正所謂“過猶不及”,一些年輕華裔伴侶不過因小事口角,女方卻賭氣報警,並在警察登門後指控對方“施暴”,覺得這樣“解氣”,殊不知後果很嚴重——我一個朋友家出租房的房客小兩口,女方僅為雞毛蒜皮小事打“911”報警,說男方“家暴”,結果仍是留學生身份的男方被警察發現“成為家暴報警物件一個月內多達3次”(其實都是其女友因類似原因報的),隨即拘留、檢控,結果男方被判刑6個月,期滿吊銷留學簽證勒令回國,這時女孩才猛省“玩過了”,可後悔藥哪裡有賣呢?

    校園暴力方面,加拿大曾是校園暴力受害現象普遍、嚴重的國度,如何應對校園暴力,成為加拿大的社會性問題。

    曾有人統計發現,在所有成年人針對校園的暴力襲擊中,因情場失意、事業受挫、感到受到宗教、種族歧視者,佔了兇徒中相當大的比例,因此,消除校園暴力,就需要從這些方面入手,而這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和配合。加拿大是移民國家,許多校園暴力案件的背景,是針對少數族裔施暴,或少數族裔因自感被歧視而報復的,因此許多地方的學校局都再三強調,在學校進行“多元文化”教育至關重要,而“多元文化”已被上升到加拿大“國策”的地位。

    許多校園惡性案件的作案人都有嚴重精神問題,如1989年,發生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工學院、導致14人死亡的校園血案,作案人萊比納就是個因情場失意而感到社會對自己不公的偏執狂患者。當代社會工作壓力大,人際關係淡漠,許多人的情緒一旦出現波動,如果找不到宣洩渠道,就有可能出現失控,引起各種不測後果,因此在加拿大,心理健康輔導已被納入健保範疇。由於校園暴力容易給兒童和青少年帶來陰影,因此一旦校園流血事件發生,學校都會安排學生接受必要的心理輔導,一些省份還特意強調,學生的家長也應一起參加,以便給孩子24小時不間斷的心理幫助。

    校園暴力有時是有先兆的,如作案人在作案前情緒不穩,甚至三番五次威脅學校等等,有時候對這些線索,人們會以為是惡作劇而掉以輕心,事後則後悔莫及。在多次遭受慘痛後,北美中小學通常對這些資訊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2008年,加拿大列治文市一所小學曾經兩次接到匿名電話,稱可能襲擊學校運動場上活動的學生,該校兩次都立即通知家長將孩子接走。

    據一份調查顯示,許多孩子是在上學或放學途中遇襲,因此加拿大各省普遍重視學生途中的安全。加拿大許多地方規定,13歲以下孩子不得單獨外出,上學、放學需家長接送至校門,或搭乘學校校車。

    在加拿大,蒙特利爾校園血案的爆發日(12月6日)已經成為全國性的“校園暴力紀念日”,提醒人們不要忘記慘痛的教訓。社會普遍認為,校園暴力成因複雜,許多都是社會性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努力和配合,才能標本兼治。

    有些校園暴力高發地區,則試行更嚴格的校園安全措施。如多倫多,2008年9月開始實施“校園安全計劃”,在全市27所公立和天主教主辦中學派駐各1名警員,著裝佩槍,維護學校和周邊地區治安,並負責向師生講解校園安全知識。

    但對於這類措施,人們見仁見智。支持者認為,加強學校保安措施,可以威懾並及時制止針對缺乏防護力的學生的暴力侵害,避免緩不應急的遺憾;而反對者則對此不以為然,在討論多倫多“校園安全計劃”時,多倫多天主教學校管理局就提出保留意見,認為校園暴力有很多並非校外因素產生,如學生間的矛盾、學校內的幫派活動,或者網路糾紛等等,都可能導致慘案發生,對這些警察的派駐毫無用處,只能是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金錢。正因為存在尖銳分歧,多倫多的“校園安全計劃”並沒有在更多地方得到推廣。

    最近比較熱門的校園暴力話題是“熊孩子打老師”,人口最多的安大略省,小學教師聯合會(EFTO)對兩萬名小學教師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該省70%的小學教師親歷或直接目擊過自己或同事在課堂遭受“學生打老師”暴力的侵害,79%受訪者表示“‘學生打老師’暴力數量在增加”,75%受訪者認為“‘學生打老師’的現象變得更加嚴重”,83%的受訪者認為“‘學生打老師’暴力正使正常學校教學活動變得更加困難”。

    “熊孩子”們打老師的手段可謂花樣百出,根據這份調查,受害老師們羅列的受害方式,包括被踢,被咬,被推,被口頭威脅。有的老師哭訴“熊孩子”把椅子扔向他們,有的被學生用剪刀刺傷,或者揪著頭髮把頭往桌腳上撞。一些教師或體育助理稱,學校裡槍械氾濫,他們不得不穿著五花八門的自制防護用品、甚至專門買來防彈背心,偷偷穿在外套裡上班以防不測。

    安大略省滑鐵盧學區今年1月由學校董事會提供的報告稱,2017年全年僅該學區就被證實發生了1300起小學“學生打老師”事件,而2016年僅900起,其中2%的事件導致1名或不止一名老師送院急救,1%導致老師請假,75%未造成重大傷害。一位教師表示“我們有的老師被踢,有的被咬,每天都有老師被學生打”。安大略省小學教師聯合會地方分會副主席佩裡奇(Jeff Pelich,)表示,“學生打老師”是非常糟糕的現象,受影響的不僅有老師,還有目睹這一切的其他學生,該董事會稱,自7年前起他們已開始向學校老師推薦各種防護裝置,比如帶泡沫、打了不疼的背心式內襯,特製的防咬護肘等,但這些手段日漸成為一種行為藝術。

    “熊孩子打老師”因為“未成年人保護”而特別難解決,目前看來是沒啥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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