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幣資金
比如公司外部賬面體現銀行賬戶和內部賬面體現銀行賬戶數量不符,內賬多開具的銀行賬戶為企業處理賬外收入支出及無正規票據業務的銀行賬戶。建議向銀行索取企業開戶情況表(貸款卡記錄),核對銀行賬戶開立情況,並由會計牽頭與出納員對公司近年開具的所有銀行賬戶進行逐項核對,調整賬務處理錯誤及賬務處理不及時的業務,確保銀行存款做到賬表、賬實、賬目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二、其他應收賬款
外部賬面和內部賬面其他應收款不符。一般要求公司財務人員以公司外部賬目為基礎進行調整,還原公司真實的其他應收款。對於個人借款部分,需要在正式審計之前全部處理完畢。對於民間借貸資金利息部分,索取正規發票,進行銷賬處理。對於財政補貼收入符合規定的部分結轉至營業外收入。對於企業銀行貸款倒賬部分,由財務人員與各往來單位逐筆核算,調整還原至真實的往來餘額。
三、應收帳款
公司外部賬面和內部賬面應收賬款不符。比如公司應收賬款部分存在壞賬並未計提減值準備,同時部分應收賬款實際已經回款,而公司賬面沒有進行銷賬處理。建議由公司財務人員對應收賬款明細進行逐項梳理,對已回款部分進行銷賬處理,對已確認的壞賬進行核銷或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要求公司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制定相關會計政策,合理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四、預付賬款
公司外部賬面預付賬款餘額和內部賬面體現預付賬款餘額不符。預付賬款賬面未進行明細專案核算,無相關合同等補充資料,無法明確款項明細,無法分析賬齡及確認各項預付賬款債務人的真實性。建議對年預付賬款專案進行明細核算,調整以前年度的預付賬款。同時要求企業確認是否存在銀行貸款套現業務。
五、存貨
涉及的問題一般包括公司無存貨定期盤點制度,實物管理與賬面是否吻合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財務核算未制定存貨減值的計提方面的規定,部分已存在減值的情況但未計提跌價準備;存在體外迴圈的存貨。建議對公司的存貨進行全面的盤點清查,已經盤點情況調整賬目存貨,切實做到賬實相符;制定存貨減值的核算辦法,對存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對體外迴圈的存貨納入賬核心算;建立健全存貨收、發計價;存貨實物流轉制度,完善存貨的核算。
六、固定資產
公司外部賬目固定資產餘額與內部賬目固定資產餘額不符。公司無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實物管理與賬面不吻合,存在盤虧資產未處理的情況;公司財務核算未制定固定資產減值的計提方面的規定,部分存在已存在減值的情況但未計提減值準備;存在白條購入體外迴圈的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未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或固定資產卡片賬,導致資產實物無法與財務賬面對應。建議對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的盤點清查,切實做到賬實相符;制定固定資產減值的核算辦法,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對體外迴圈的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入賬內處理;要求公司減值固定資產臺賬或固定資產卡片賬,便於企業進行實物管理。
七、待處理財產損益
對形成的原因及形成的時間無法落實清楚的,建議將該部分待處理財產損益結轉至營業外支出處理。
八、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內外賬不符;企業外部賬面短期借款餘額中不包含企業民間借貸的款項。建議要求企業到銀行列印企業貸款卡記錄,按照企業貸款卡的實際情況,以外部賬面數為基礎,將企業的短期借款調整為實際的短期借款;將企業民間借貸的款項,已經實際調整納入賬核心算。
九、收入確認和成本核算
一般有如下幾方面問題,公司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關於收入確認的原則的相關規定進行收入核算,而是以企業實際開具的稅務發票金額確認收入實現;公司內外賬收入、成本確認形成差額的原因為部分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成本未納入賬核心算,同時外、內賬收入確認原則不同;內外賬收入、成本確認形成的差額主要原因為企業出租資質,為其他公司走賬行成。建議要求企業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收入確認原則的規定進行收入確認,對實際已完工,未開具發票的收入調整計入當期;對於已實現未開票的賬外收入,納入賬核心算同時補交相關稅金。
十、會計政策適用問題
擬掛牌企業在適用會計政策方面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是錯誤和不當適用,另一方面是適用會計政策沒有保持一貫性。對於第一類問題務必糾正和調整,第二類問題則要注重選擇和堅持。
十一、會計基礎重視問題
執行規範,是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一項基本要求,當然也包括財務規範。擬掛牌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會計基礎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有“規”不依;另一方面是“內外”不一。這不僅讓企業的執行質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還勢必影響好企業掛牌,當然更會影響企業今後的IPO。挖貝新三板研究院建議嚴格執行相關會計準則,充分認識到規範不是成本,而是收益,養成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納入統一的一套報賬體系內的意識和習慣。
十二、內部控制提升問題
企業內部控制是盡職調查和核心時關注的重點,也是上市主管備案審查的機構評價的核心。從內部控制的範圍來看,包括融資控制、投資控制、費用控制、盈利控制、資金控制、分配控制、風險控制等;從內部控制的途徑來看,包括公司治理機制、職責授權控制、預算控制制度、業務程式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等。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的型別分為約束型控制(或集權型控制)和激勵型控制(或分權型控制)。通常情況下,中小型企業以前者為主,規模型企業可採取後者。
十三、企業盈利規劃問題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對於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客觀需要來說,企業盈利的持續性、合理性和成長性都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要對企業盈利提前規劃,並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
十四、資本負債結構問題
以最為典型的資產負債率為例,過高將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也不一定能順利透過掛牌稽核,因為審批部門可能會認為企業融資需求不大,掛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適度負債有利於約束代理人道德風險和減少代理成本,債權人可對當前企業所有者保持適度控制權,也更有利於企業掛牌或IPO融資。
十五、稅收方案籌劃問題
稅收問題是困擾擬掛牌企業的一個大問題。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多采取採用內外賬方式,利潤並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要面對稅務處罰和調賬的影響。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購置稅、營業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等專案。因此,稅收規劃一定要提前考慮,並且要與盈利規劃結合起來。另外,在籌劃中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問題。
十六、關聯交易處理問題
關聯交易的正面影響反映在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負面影響在於內幕交易、利潤轉移、稅負迴避、市場壟斷等。因此,無論是IPO還是新三板掛牌,對於關聯交易的審查都非常嚴格。從理想狀況講,有條件的企業最好能夠完全避免關聯交易的發生或儘量減少發生,但是,絕對的避免關聯交易背後可能是經營受阻、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因此,要辯證地看待關聯交易,特別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清楚認識關聯交易的性質和範圍;二是儘可能減少不重要的關聯交易,拒絕不必要和不正常的關聯交易;三是對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式和財務處理務必要做到合法、規範、嚴格。
十七、員工激勵銜接問題
員工激勵,既是一個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問題,也是勞動關係方面的法律問題,更是一個財務問題,主要體現在:股從哪裡來?股價如何定?錢從哪裡來?股往何處去?業績如何考評?行權價可否調整?會計如何入賬?稅收怎麼徵收?這些問題在企業發展初期多不被企業家所重視,或者無暇被顧及,但到了掛牌需要改制時,就自然會蜂擁而至,而往往這個時候的處理難度將瞬間加大。我們主張,企業在團隊相對穩定後就應該考慮這個問題,並階段性的設計相關法律方案和財務結構,並且預留出股份空間和資金週轉餘地。另外,還應該把員工激勵與與業績考核、收益預測等因素有機結合起來。
一、貨幣資金
比如公司外部賬面體現銀行賬戶和內部賬面體現銀行賬戶數量不符,內賬多開具的銀行賬戶為企業處理賬外收入支出及無正規票據業務的銀行賬戶。建議向銀行索取企業開戶情況表(貸款卡記錄),核對銀行賬戶開立情況,並由會計牽頭與出納員對公司近年開具的所有銀行賬戶進行逐項核對,調整賬務處理錯誤及賬務處理不及時的業務,確保銀行存款做到賬表、賬實、賬目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二、其他應收賬款
外部賬面和內部賬面其他應收款不符。一般要求公司財務人員以公司外部賬目為基礎進行調整,還原公司真實的其他應收款。對於個人借款部分,需要在正式審計之前全部處理完畢。對於民間借貸資金利息部分,索取正規發票,進行銷賬處理。對於財政補貼收入符合規定的部分結轉至營業外收入。對於企業銀行貸款倒賬部分,由財務人員與各往來單位逐筆核算,調整還原至真實的往來餘額。
三、應收帳款
公司外部賬面和內部賬面應收賬款不符。比如公司應收賬款部分存在壞賬並未計提減值準備,同時部分應收賬款實際已經回款,而公司賬面沒有進行銷賬處理。建議由公司財務人員對應收賬款明細進行逐項梳理,對已回款部分進行銷賬處理,對已確認的壞賬進行核銷或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要求公司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制定相關會計政策,合理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四、預付賬款
公司外部賬面預付賬款餘額和內部賬面體現預付賬款餘額不符。預付賬款賬面未進行明細專案核算,無相關合同等補充資料,無法明確款項明細,無法分析賬齡及確認各項預付賬款債務人的真實性。建議對年預付賬款專案進行明細核算,調整以前年度的預付賬款。同時要求企業確認是否存在銀行貸款套現業務。
五、存貨
涉及的問題一般包括公司無存貨定期盤點制度,實物管理與賬面是否吻合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財務核算未制定存貨減值的計提方面的規定,部分已存在減值的情況但未計提跌價準備;存在體外迴圈的存貨。建議對公司的存貨進行全面的盤點清查,已經盤點情況調整賬目存貨,切實做到賬實相符;制定存貨減值的核算辦法,對存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對體外迴圈的存貨納入賬核心算;建立健全存貨收、發計價;存貨實物流轉制度,完善存貨的核算。
六、固定資產
公司外部賬目固定資產餘額與內部賬目固定資產餘額不符。公司無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實物管理與賬面不吻合,存在盤虧資產未處理的情況;公司財務核算未制定固定資產減值的計提方面的規定,部分存在已存在減值的情況但未計提減值準備;存在白條購入體外迴圈的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未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或固定資產卡片賬,導致資產實物無法與財務賬面對應。建議對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的盤點清查,切實做到賬實相符;制定固定資產減值的核算辦法,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對體外迴圈的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入賬內處理;要求公司減值固定資產臺賬或固定資產卡片賬,便於企業進行實物管理。
七、待處理財產損益
對形成的原因及形成的時間無法落實清楚的,建議將該部分待處理財產損益結轉至營業外支出處理。
八、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內外賬不符;企業外部賬面短期借款餘額中不包含企業民間借貸的款項。建議要求企業到銀行列印企業貸款卡記錄,按照企業貸款卡的實際情況,以外部賬面數為基礎,將企業的短期借款調整為實際的短期借款;將企業民間借貸的款項,已經實際調整納入賬核心算。
九、收入確認和成本核算
一般有如下幾方面問題,公司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關於收入確認的原則的相關規定進行收入核算,而是以企業實際開具的稅務發票金額確認收入實現;公司內外賬收入、成本確認形成差額的原因為部分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成本未納入賬核心算,同時外、內賬收入確認原則不同;內外賬收入、成本確認形成的差額主要原因為企業出租資質,為其他公司走賬行成。建議要求企業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中收入確認原則的規定進行收入確認,對實際已完工,未開具發票的收入調整計入當期;對於已實現未開票的賬外收入,納入賬核心算同時補交相關稅金。
十、會計政策適用問題
擬掛牌企業在適用會計政策方面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是錯誤和不當適用,另一方面是適用會計政策沒有保持一貫性。對於第一類問題務必糾正和調整,第二類問題則要注重選擇和堅持。
十一、會計基礎重視問題
執行規範,是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一項基本要求,當然也包括財務規範。擬掛牌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會計基礎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有“規”不依;另一方面是“內外”不一。這不僅讓企業的執行質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還勢必影響好企業掛牌,當然更會影響企業今後的IPO。挖貝新三板研究院建議嚴格執行相關會計準則,充分認識到規範不是成本,而是收益,養成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納入統一的一套報賬體系內的意識和習慣。
十二、內部控制提升問題
企業內部控制是盡職調查和核心時關注的重點,也是上市主管備案審查的機構評價的核心。從內部控制的範圍來看,包括融資控制、投資控制、費用控制、盈利控制、資金控制、分配控制、風險控制等;從內部控制的途徑來看,包括公司治理機制、職責授權控制、預算控制制度、業務程式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等。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的型別分為約束型控制(或集權型控制)和激勵型控制(或分權型控制)。通常情況下,中小型企業以前者為主,規模型企業可採取後者。
十三、企業盈利規劃問題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對於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客觀需要來說,企業盈利的持續性、合理性和成長性都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要對企業盈利提前規劃,並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
十四、資本負債結構問題
以最為典型的資產負債率為例,過高將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也不一定能順利透過掛牌稽核,因為審批部門可能會認為企業融資需求不大,掛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適度負債有利於約束代理人道德風險和減少代理成本,債權人可對當前企業所有者保持適度控制權,也更有利於企業掛牌或IPO融資。
十五、稅收方案籌劃問題
稅收問題是困擾擬掛牌企業的一個大問題。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多采取採用內外賬方式,利潤並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要面對稅務處罰和調賬的影響。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購置稅、營業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等專案。因此,稅收規劃一定要提前考慮,並且要與盈利規劃結合起來。另外,在籌劃中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問題。
十六、關聯交易處理問題
關聯交易的正面影響反映在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負面影響在於內幕交易、利潤轉移、稅負迴避、市場壟斷等。因此,無論是IPO還是新三板掛牌,對於關聯交易的審查都非常嚴格。從理想狀況講,有條件的企業最好能夠完全避免關聯交易的發生或儘量減少發生,但是,絕對的避免關聯交易背後可能是經營受阻、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因此,要辯證地看待關聯交易,特別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清楚認識關聯交易的性質和範圍;二是儘可能減少不重要的關聯交易,拒絕不必要和不正常的關聯交易;三是對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式和財務處理務必要做到合法、規範、嚴格。
十七、員工激勵銜接問題
員工激勵,既是一個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問題,也是勞動關係方面的法律問題,更是一個財務問題,主要體現在:股從哪裡來?股價如何定?錢從哪裡來?股往何處去?業績如何考評?行權價可否調整?會計如何入賬?稅收怎麼徵收?這些問題在企業發展初期多不被企業家所重視,或者無暇被顧及,但到了掛牌需要改制時,就自然會蜂擁而至,而往往這個時候的處理難度將瞬間加大。我們主張,企業在團隊相對穩定後就應該考慮這個問題,並階段性的設計相關法律方案和財務結構,並且預留出股份空間和資金週轉餘地。另外,還應該把員工激勵與與業績考核、收益預測等因素有機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