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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安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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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此李小龍非彼李小龍
北宋欽宗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金軍再次南下並最終攻克了北宋的都城汴京。
宋徽宗、宋欽宗及趙宋宗室、百官數千人被俘北上,北宋滅亡,這一事件被後世稱為“靖康之變”。
靖康之變後康王趙構在南方重新建立了南宋政權,但中原黃河故道以南的很大一片區域都已經成為金國的勢力範圍,有大量北宋遺民自此成為金國的子民。
然而,這些人中也有很多忠於宋室的官員和百姓組織義軍抗金並南渡投奔南宋,他們被南宋朝廷稱為“歸正人”。
南宋《朱子類語》對“歸正人”定義道:“歸正人原是中原人,後陷於蕃而復歸中原,蓋自邪而轉於正也”。
那麼南宋朝廷又是怎麼對待歸正人的呢?
第一、招納歸正人
宋高宗趙構建立南宋並且自知短時間內沒有收復中原故地的能力,他首先要做的便是招納北方的遺民。
一方面新興的南宋政權亟需得到百姓的擁護,此時高舉“弔民伐罪”的大旗對趙構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另一方面,北方遺民中有大量的文武之才,他們對於南宋的建立及穩定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
所以,宋高宗、宋孝宗都曾經有過招納歸正人的詔令,他們的這種做法得到了百姓的擁護。
第二、保護歸正人
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海陵王完顏亮為了實現“屯兵百萬西湖上,立馬吳山第一峰”的夢想幾乎是傾全國之力南下,金軍最終在南宋著名將領虞允文等人的奮力抗擊之下退兵。
宋孝宗乘勢命老將張浚主持“隆興北伐”,但可惜依然以失敗告終。
隨後,宋、金兩國達成了“隆興和議”,這個和議也是不公平的,但是比宋高宗的“紹興和議”稍微給南宋挽回了一點面子。
在命魏杞北上議和之時,宋孝宗給魏杞叮囑了四件事:“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
最終“館伴張恭愈以國書稱‘大宋’,脅去‘大’字,(魏)杞拒之,卒正敵國體,損歲幣五萬,不發歸正人北還”。
也就是說,隆興議和之後宋朝不再對金國稱臣,而是稱“侄”。
每年給金國的銀、絹也不再稱“歲貢”而稱“歲幣”。
更重要的是,兩國協定:凡是越過宋、金邊境投奔南宋的百姓,金國都不再追回,南宋也不再遣返。
如此一來,歷經艱難險阻抵達南宋並且忠於南宋的移民終於在法律上得到了保護。
第三、安置歸正人
“既來之,則安之”,南宋對歸正人的安置政策可以分為三種方式:給田;減(免)賦稅;募兵。
比如,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趙構下詔書:“籍諸州歸正人,願為農者給官田,復租十年;願為兵者赴軍中”;
宋孝宗隆興元年(公元1163年)“詔楚州給歸正人田及牛具、種糧錢五萬緡”;
淳熙四年“詔兩淮歸正人為強勇軍;
南宋朝廷對歸正人的安置及優待政策必然激勵了更多的“淚盡胡塵裡”的北方遺民南渡。
畢竟“王師北定中原日”遙不可及,與其坐受金國的搜刮與虐待,不如孤注一擲越過邊境。一旦到達南宋境內,他們便可以過上相對安定的日子。
第四、拒收歸正人
但是南宋朝廷也在一段時間內拒收、遣返歸正人。
比如隆興二年(公元1164年),金軍突破兩淮防線,進逼長江之時。
宋孝宗在三月“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又在五月“詔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宋朝正準備遣返歸正人,王自中堅持此時應該“當蒐羅豪俊,廣募忠力,以圖中原”,卻遭到了貶黜。
所以,之所以出現拒收、遣返歸正人的情況,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在於金國給南宋施加了壓力。
在無力、無決心奮戰到底的情況下,南宋只能採取妥協的“綏靖政策”。
第五、爭論
對於是否接納、如何處置以及是否遣返歸正人的問題上,宋朝政府其實始終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南宋朝廷內部也長期處於爭論狀態之下。
其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歸正人內部成分複雜
誠然,辛棄疾、王友直、範邦彥等仁人志士也是被南宋接納的歸正人,但是除了這些對南宋起到積極作用的人才之外,歸正人中也不乏給南宋“添亂”的消極分子。
比如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歸正人右通直郎劉蘊古坐以軍器法式送北境,伏誅”。
所以,如果對所有歸正人都持統一的接納、優待態度對於南宋來說顯然是未必有利的。
2、南宋力不從心
南宋終其一朝都沒有能夠順利組織像樣的北伐,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南宋很多百姓都不支援北伐!
原因很簡單――一方面,士兵、補給都是取之於民;
另一方面,北伐如果失敗了則百姓跟著遭殃,北伐如果成功了,則百姓又要增加更大的負擔來平復城市和百姓的創傷。
所以,對於南宋百姓來說,不挑起戰端、不接納流民才能過上難得的安穩日子。
接納、安置、優待歸正人也同樣是需要巨大的經濟成本的!
宋朝皇帝當然也明白這一點,宋孝宗就曾經表達過自己的矛盾心情:“敵人來索舊禮,從之則不忍屈,不從則邊患未已。
中原歸正人源源不絕,納之則東南力不能給,否則絕向化之心。”
3、對與金國關係上的影響
南宋是否招納歸正人對於金國和南宋來說都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
畢竟金國不希望已經歸自己管轄的百姓們南逃,但他們又無力全面、徹底地制止。
所以必須透過己方阻止並且結合南宋朝廷拒收歸正人兩條途徑來減少人口的損失。
但是南宋若迫於金國的壓力遣返了歸正人,則在“絕向化之心”的同時也會讓這些歷經險阻迴歸趙宋卻又被拋棄的歸正人對宋朝產生仇恨態度;
南宋若堅決不肯遣返歸正人,則又給覬覦南宋的金國以出兵的藉口。
對此,“南宋四名臣”之一的胡銓曾經表達過自己的彷徨:“凡歸正之人一切遣還,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牆憂。
今必盡索歸正之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虜決不肯但已。
夫反側則肘腋之變深,虜決不肯但已,則必別起釁端,猝有逆亮之謀,不知何以待之。”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南宋本意是非常願意接納並且優待南渡的北方遺民的,但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金國的壓力、南宋經濟上的困難),南宋也不得不痛心地對歸正人執行過拒絕接納甚至遣返北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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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滅亡後,宋高宗趙構在南方建立了南宋。北方很多臣民還非常懷念宋朝,所以很多都逃往南方投奔南宋,南宋把這些人稱為是歸正人,對這些歸正人的安置待遇,在不同的時期是不一樣的。首先最開始的時候,南宋朝廷是招納這些人。
宋高宗建立南宋之後,在短時間內並沒有與金軍相匹敵的實力。那個時候南宋的政權本身就不大穩固,所以急需得到百姓的擁護。而來自於北方的人中有大量的人才,他們對南宋的穩定和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所以初期南宋的政策是招納歸正人,並且得到百姓的擁護。
其次是保護從北邊投來的人。宋高宗末期,金軍大舉進攻南宋,妄圖徹底消滅南宋,但是被虞允文打敗。不久之後宋高宗傳位給宋孝宗,宋孝宗乘勝派軍隊北伐,可惜以失敗而告終。不過,金國也做出了一些讓步,減少了南宋繳納的歲幣,並且南宋名義上對金國不再稱臣而稱侄。同時對於北邊逃奔南宋的百姓,金國也不再追回。這一協定從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北逃往南宋的百姓。
南宋在對這些從北邊逃逃回來的百姓,也採取比較好的安置措施,有給田,減免賦稅,還有募兵等措施。這些措施在開始的時候都激動了很多北方的老百姓南渡,對於南宋政權的穩固和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總之在南宋那個特殊的年代,南宋對北方逃來的百姓都給予一定的優待,以此激勵更多的老百姓擁護南宋的政權。但是在很多時候,這個情況又非常的敏感,畢竟金國也不希望自己轄區內的人南逃,這對他的統治不利。而現實的情況是金強宋弱,南宋也不敢在這個問題上過分的刺激金國,所以在某些特定的時刻,迫於金國的壓力,也不敢接收北方南逃的百姓,甚至採取遣返的政策。不過從南宋朝廷的本意來講,還是非常願意接納並優待這些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