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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條件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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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廣州專業房產銷售
1.完全市場條件下的相互關係。在完全市場條件下,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關係有如下特點:(1)決策人是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是僱員。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的情況和多數業主的意志,有權選擇不同的物業管理公司來提供服務性管理。(2)業主委員會的委託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受託是一種合同關係,是一種市場的雙向選擇。業主委員會願意出多少錢以購買什麼樣的服務,物業管理提供何種服務要按什麼標準收費,完全是一種交易談判,而不是行政分配。(3)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都是獨立運作的,互不干擾,雙方可以因發展變化的需要,在協商一致條件下續簽、修改或解除合同,但都無權干預對方的內部活動。
2.非完全市場條件下的相互關係。在非完全市場條件下,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關係有如下特點:(1)物業的委託人是一個公司或一個機構,不是一個由許多業主依法組織起來的群眾自治組織。(2)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子公司是在母公司的支援下,直接組織產生出來的,其日常的經營活動多受到母公司的監督和制約。(3)物業管理權的取得是透過單方授權產生的,不是市場競爭。
3.地位上的平等關係。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之間是受委託人和被委託人、服務者和被服務者之間的關係,沒有隸屬關係,雙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法律上,業主委員會有委託或不委託某個物業管理公司的自由,物業管理公司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託的自由。在組織關係上,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管理與被管理之間的關係。
4.工作上的合作關係。物業管理公司在管理物業的過程中經常要和業主委員會發生聯絡,業主委員會為了業主們的共同利益也時常要和物業管理公司打交道,由此產生它們之間的合作工作關係。一般來說,委託合同中都規定了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有義務把重大管理措施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業主委員會有權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年度管理計劃和管理服務的重大措施,有義務協助物業管理公司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等等。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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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king桑
業主是花錢購買服務的,物業是提供服務的,業主委員會是一群業主湊到一起對抗物業的。
這樣業主和物業的矛盾就形成了,業主總希望花更少的錢物業幹更多的活,物業卻希望拿更多的錢少幹活!這和老闆僱人一樣,只不過僱傭員工他不聽話可以辭退他,可物業沒法輕易被辭退,你向他提個意見他還瞪眼衝你,這樣業主委員會就誕生了!
業主委員會是一幫孤立無援的業主湊到一起對抗物業的,物業拿錢不辦事,一個人去,不好使,一幫人去,他就要掂量掂量了,總得來說是向物業提出要求並監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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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哥好比清江水
我既是業主,也做過幾年物業經理,還做過兩年小區業務會成員。我覺得吧,之所以有這麼多矛盾,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觀念的認識。有很多業主,認為只要交錢了就是大爺,大爺啥事都找你,只要你一件沒承辦,一件沒辦好,就大發雷霆,由此要挾拒交物業費。其實很多業主沒弄明白,哪些屬物業管理範疇,哪些不屬於物業管理範疇,鄰里之間矛盾也找物業說不過去吧?還有,小區消防、安全、車輛、下水疏通、衛生、門衛,一大攤子事,一個平米兩三毛錢還覺的多,還覺的出啥事都要物業負責。是個明白人就算的清楚,一戶一年交個三四百元物業費,能保障你所有資產的安全麼?保險公司也沒這個能耐!其實很多業主忽略了物業費所含的服務專案,自己不認真看不說,還把責任無限誇大,甚至上綱上線。
二、體制問題。我覺得中國物業管理現有模式其實是失敗的,你可以看看,可以調查,全國有多少比例的人是說自己小區物業好的。應該說幾乎沒有,我跑了很多城市,也接觸過很多小區,大的小的,高尚的平凡的,都是舉例說某某小區怎麼怎麼好,自己小區太亂了。其實說這話的不知道,你說很好的小區業主同樣也在對照別的小區指責自己的物業。有句話,叫做電筒不能光照別人,也得照自己。每個小區都有不盡人意的地方,關健是你作為業主,是選擇性失明還是公正理性對待。為什麼說體制有問題呢,其實這不難理解。因為任何涉及到普通大眾利益的事,只能政府層面才能解決,也只有政府才能調動相關資源協調。物業公司是企業,它本質不是服務,而是透過提供相關服務產品獲取利益的,否則企業生存的意義何在?現在有很多地方政府在探索這方面的改革,比如老舊小區由政府出錢改造、公共用電、環境衛生由政府維護管理。還有的商住小區,除政府出資進行公共改造外,還在小區裡安排網格員協助物業進行管理。估計以後物業管理的趨勢,應該遵從"政府釆購,業主買單"的模式。
三、人員素質問題。很多小區的矛盾,其實都是因人員素質產生的,不僅物業公司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難免與業主發生衝突。有的業主,甚至業委會成員,同樣人品低下,私利心較重,這樣產生的負面影響更為嚴重。我們本地發生了不止一起,業委會主任或成員挪用物業費中飽私囊的案例。所以這更加深了人們對物業公司,對業委會的偏見。其實絕大多數物業公司、業委會都還是不錯的。之前,我作為業委會成員也服務過兩年,一分錢的報酬都沒有,還倒貼時間去挨家挨戶收物業費,但沒人認可你,因為你已被貼上大眾不信任群體的標識。你再怎麼努力,總是有人懷疑你是居心不良,是想獲得好處。所以,這也是一個關鍵症節。大部分人不願意站出來服務,但有指責你懷疑你的權利。少數人站出來無償服務,又得不到正常的理解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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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888珍惜餘生
反正沒一個好東西,都是盯著業主的大修基金兩眼放光,但又不得不要,就象美國,全世界都可恨它,卻又不能把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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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在就是統射王者
其實簡單的來說物業與業主、業主委員會之間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僱主關係、是合同約定的契約關係。
那麼雙方之間的矛盾在於,業主沒有把物業公司定位弄明白。
物業公司是服務企業,不是大多數人認為的,有事找物業,物業就必須出面處理。
物業公司是服務企業,他會推脫屬於自己的責任。法律法規給予他的權利,以及合同約定的他義務,他都應該去做。該上報的上報,該協調的協調。他不能代表政府也不能代表開發,他只能做到他自己力所能及的那部分。
物業公司不是慈善機構,是企業就一定會有經驗效果,就有正常的盈利。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沒有誰會做虧本的買賣!
當然在物業行業也有很多隻收錢,不做事的物業公司,這些公司就是行業的毒瘤,一定要清理乾淨,淨化物業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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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市場條件下的相互關係。在完全市場條件下,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關係有如下特點:(1)決策人是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是僱員。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的情況和多數業主的意志,有權選擇不同的物業管理公司來提供服務性管理。(2)業主委員會的委託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受託是一種合同關係,是一種市場的雙向選擇。業主委員會願意出多少錢以購買什麼樣的服務,物業管理提供何種服務要按什麼標準收費,完全是一種交易談判,而不是行政分配。(3)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都是獨立運作的,互不干擾,雙方可以因發展變化的需要,在協商一致條件下續簽、修改或解除合同,但都無權干預對方的內部活動。
2.非完全市場條件下的相互關係。在非完全市場條件下,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關係有如下特點:(1)物業的委託人是一個公司或一個機構,不是一個由許多業主依法組織起來的群眾自治組織。(2)物業管理公司作為子公司是在母公司的支援下,直接組織產生出來的,其日常的經營活動多受到母公司的監督和制約。(3)物業管理權的取得是透過單方授權產生的,不是市場競爭。
3.地位上的平等關係。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之間是受委託人和被委託人、服務者和被服務者之間的關係,沒有隸屬關係,雙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法律上,業主委員會有委託或不委託某個物業管理公司的自由,物業管理公司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託的自由。在組織關係上,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管理與被管理之間的關係。
4.工作上的合作關係。物業管理公司在管理物業的過程中經常要和業主委員會發生聯絡,業主委員會為了業主們的共同利益也時常要和物業管理公司打交道,由此產生它們之間的合作工作關係。一般來說,委託合同中都規定了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有義務把重大管理措施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業主委員會有權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年度管理計劃和管理服務的重大措施,有義務協助物業管理公司落實各項管理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