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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鵰61883

    觀念形成剪刀差

    婚姻日落沐晩霞

    若是進退分上下

    當可攜手走天涯……夫妻必須要有退進,一方忍讓,一方體諒,換位思考,來日方長…如果針尖對麥芒,必然兩敗俱傷,所以要相互體諒,相互牽就,一弱一強…

  • 2 # 夜郎君

    有著強烈平等觀念的女子和有著大男人主義的男人都不肯妥協,這樣的婚姻我覺得要維持下去會特別困難,當然兩個人都會比較痛苦。

    大男人主義的男人一般都覺得在家庭中自己的話是至高無上的,而有著強烈平等觀念的女子正好相反,她覺得男女必須平等,內心是比較討厭大男子主義的人。

    其實這樣兩種截然不同觀念的兩個人一般來說在戀愛階段就基本上是接受不了對方,強硬在一起就會引發各種爭吵,而且雙方都不肯妥協的情況,這樣的兩個人你覺得有可能結婚嗎。

    即使這樣兩種性格的男女透過相親,在互相都沒有深入瞭解的情況下結婚了,在婚後也會過的比較痛苦,因為婚姻的維持是要透過雙方的用心經營,不斷接受對方的優缺點,互相鼓勵,相互扶持才可以幸福美滿。

  • 3 # 新我愛你

    婚姻就是需要兩口子互相瞭解,互相幫助,風雨同舟的生活,畢竟兩個人生活不同於一個人。兩口子生活比的不是誰的能力大,誰把誰比下去,而是誰更寬容,誰更體貼對方。在一塊生活都要為這個家付出自己的汗水和努力,兩人都要有計劃,你織布來我耕田,你主內我主外。這樣才能更好的去生活!如果雙方都非常的有個性,都要求對方臣服於自己,那麼生活就會變成一場戰爭,一場無硝煙的殘酷戰爭,最後會打的四分五裂,兩半俱傷。其結果就是會把日子過的稀碎,痛苦不堪。

    我記得我聽我一個朋友說過這麼一句話,他說結婚前我的脾氣很大,結婚後我的脾氣沒了。他現在生活很幸福說明人的個性是可以為美好的婚姻而改變的,不管你以前是多麼大男子主義,到婚姻這裡頭你就是要放下架子,臣服於婚姻生活才行。總而言之婚姻要求兩個人的稜角磨平,從而達到高度的磨合運轉,任何一方稜角過大都不能讓婚姻很好的進行下去。所以互相謙讓,互相欣賞,互相幫助才是經營婚姻的最好方式

  • 4 # 情繭

    這個問題問的是婚姻,不是愛情。

    首先我們來看大男子主義的特點:

    大男子主義的男人希望自己的伴侶,絕對地聽從自己。任何事情都是自己說了算,不讓妻子知道或干預。

    既然如此,大男子主義的男人對伴侶的要求是順從,以滿足他內心的需求。

    那麼能和他一起走下去的伴侶有兩種。

    第一,絕對服從他的女人。絕對的服從,讓人挑不出錯,能夠滿足大男子主義男人的基本需求。

    除卻權力,只有盲目的崇拜,才能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言聽計從。這種情況在通常發生在相識之初,受被崇拜者的長相氣質、學識才華、能力地位或當時氛圍影響,在荷爾蒙的驅使下,短時間內可能會達到盲目崇拜的程度(男神、女神之詞由此而來),但長期相處後,崇拜者的自我意識歸位,也看到了對方的缺點,會重新審視雙方關係並要求平等,從而造成被崇拜者的心理落差。假使盲目崇拜的情況持續一生,那麼崇拜者必定缺乏智識,與被崇拜者的智力、能力、地位水平天差地別。這樣的婚姻即使維持,質量也必定不高。

    第二,有智慧、內心強大的女人。她同樣順從,但“順從”在這裡的含義並非絕對的服從,而是“順毛摸”,換言之,這個女人,不僅非常瞭解他的個性和需求,並且願意包容他。她善用女性的智慧,懂得如何用男人舒服的方式,讓對方不知不覺跟著她的思路走。

    這個女人必須具備兩點特質:1.溫柔有力量;2.非常愛他。

    其實這和女性有沒有強烈的平等觀念沒有必然的聯絡。觀念是時代的產物,在當下的時代思潮裡,兩性平等是主流,女人的自我意識哪怕再弱,言聽計從大機率下也不會持續一生。

    以上兩種女人不能絕對說不存在,但肯定處於兩個極端,能遇到已算運氣。絕大部分男人的擇偶都在中間狀態的女人間挑選,爭吵不是沒有,只是大家都善於用中國式思維來麻醉自己,比如說:“難得糊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痴不聾不做家翁”,在婚姻生活一地雞毛的大現象裡,絕大多數男人認為這是婚姻的常態,而放棄對理想狀態的追求。

    大男子主義男人的問題在於,他有對婚姻理想狀態的一套自我認知,不肯向現實妥協,絕不放棄自己對伴侶的標準和要求。如果他選擇了你,他就會想盡一切方法使你合乎他的標準。

    我們再看有強烈平等觀念的女人。

    上面說過,受大時代思潮的影響,當下的女人多少都會扛著“男女平等”的大旗來說事,但至於她們是否瞭解什麼才叫“平等”,值得商榷。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兩性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各個方面,享有同等的權利,負擔同等的義務。

    早期以美國家庭為樣本的研究發現,有強烈性別平等觀的女性在婚姻裡比傳統觀念的女性更不幸福,更不滿意婚姻現狀,更經常與丈夫意見相左。

    有個問題值得注意,在婚姻中的兩性平等,是個較為客觀的問題,具體到家務分工上,是雙方分攤家務的絕對數量。而我們聽到的女性對婚姻的反饋,多數是滿不滿意、快不快樂,而滿意和快樂,其實是一個主觀的認知。

    沙漠裡,一個快渴死的人看到一片綠洲,會由衷地感到幸福。

    一個因器官衰竭而等待死亡的人,突然找到合適的配型器官,會由衷地感到幸福。

    而絕大多數婚姻,沒有任何硬體上的問題,但很多女性就是感到不快樂、不幸福,根源在於婚姻沒有滿足她們的期待感,而不是丈夫有沒有大男子主義,是不是沒達到男女平等。

    我們發現,多數時候,叫著要“男女平等”的,是女性想享受權利的時候,而不是承擔義務的時候。

    所以很多女性是“假”平等,因為她們沒有權利義務對等的觀念。這樣的女人,是舉著“兩性平等”大旗的利己主義者。她們對世界、對社會、對男性、對婚姻的認知,都是從“我”的角度出發的。

    讓我們舉一個比較極端的女性例子吧。

    西蒙娜·波伏娃,法國存在主義作家,女權運動的創始人之一。其1949年出版的第二性,在思想界引起極大反響,成為女性主義經典。

    她曾經堅定地聲稱:不要成為家庭婦女,要性生活不要婚姻,不要孩子,不做家務,“既不為別人做,也不為自己做”,主動選擇畢生居住在旅館之中。據說,這使很多女人羨慕佩服,認為她得到了女性最為渴望的精神自由和寬裕獨處的時間。

    這其實有些過了,但聯絡語境,波伏娃之所以有此言論,是因為她更關注作為“個體”的人,關心人的“真正自我”,關心人的“自由”,而傳統價值觀對女性的戕害,恰恰是忽略了女性作為“個體”的獨立性和自主性,而僅僅作為家庭的單位存在,社會賦予女性的角色(妻子、母親)正是束縛女性挖掘真實的自我,衝向自由的枷鎖。

    因此她有這樣的過激言論也不奇怪,那不過是一種矯枉過正。

    但從中可以看出,她的獨立性和自我意識有多麼強烈。

    應該算是有強烈平等意識吧,女性要求男女平等,不就是意識到男女的不對等,從而呼籲享有和男性對等的權利麼。

    既然如此,我有權和男性一樣選擇不做家務、不要孩子、不要婚姻、不只與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我也可以像男人一樣選擇一生披荊斬棘,在真理和智性的追求上永不止歇。

    但,這樣的女人,遇到愛情時,又是怎樣的呢?

    她在情書中表露的,和在真實生活中所做的,根本沒有她宣稱的那樣桀驁。

    “我會乖乖地聽話;我會洗碗、拖地;我會自己去買雞蛋和甜酒;如果沒有你的允許,我不會碰你的頭髮、面頰和肩膀;我永遠不會做末你不准我做的事情。”如此的順從,哪怕遇到大男子主義的男人,共同生活又有什麼問題呢?

    喏,你看,哪怕是女性主義先鋒,在愛情神奇的魔力下,咄咄逼人的話語也變成了婉轉動聽的鶯啼。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的心是歡喜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有強烈平等觀念的知識女性,言語鋒利,但心是柔軟的。

    只要有愛情,只要你給得起,愛情。

    “他可以欺騙我,可以貶低我,可以侮辱我,可以把我吊在空中,可以讓我俯首貼耳,可以讓我四肢著地,只要他有本事讓我愛他。”

    不論是中了大男子主義病毒的男人,還是對強烈平等觀念執迷到病入膏肓的女人,解決一切症候的良藥就是愛情,一劑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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