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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娛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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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星火燎原o
題主這話說的有點太主觀了吧?誰說古代文人都喜歡小腳的?在那個年代喜歡大腳的也沒有呀!哪個女子願意纏足,纏足是一種殘酷的古代習俗。一個女孩在四五歲時就開始,用三尺綾羅把腳纏得緊緊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才鬆開。這其中的痛苦是難以忍受的。
纏足是從什麼時期開始的?這個問題眾說不一。有多種說法。
有的說法是說纏足始於隋代。民間相傳隋煬帝荒淫無度,在東渡揚州時專門在民間選拔妙齡女子,為他旱地行船拉縴供其享樂。其中有一美女名喚“吳月娘”被選中,月娘性情剛烈恨透了隋煬帝,於是在入宮前準備好了一把三寸的小刀。用布將刀裹好放在鞋底下。然後把腳裹起來,並在鞋底上刻下了一朵蓮花。這樣在走路時就出現了一步一個蓮花印。
隋煬帝見了龍顏大悅,便招她前來陪王伴駕。這時月娘緩慢的解開了裹腳布,突然間一把蓮花繡刀向隋煬帝猛刺過去。隋煬帝斜身躲開。只是手臂唄刺傷了。月娘的行刺計劃落空後,便投河自盡身亡。
此後,隋煬帝便下令,今後在選美女時,纏足女子一律不要,無論姿色多美。後來民間女子感念月娘,於是便粉粉效仿。這樣也好不被帝王選入深宮大院。纏足的習俗便從此流傳了下來。直到滿清時期才開始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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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勇戰王聊歷史
去年,新東方老闆俞敏洪曾因為一個關於女人的言論,成了眾矢之的。但是,我覺得俞敏洪說的這句話其實也是有一些歪理的。俞敏洪說:“如果中國的女性挑選男性的標準是男人會背唐詩宋詞,那中國的男人們都會將唐詩宋詞背的滾瓜爛熟;如果中國的女性選擇男人們的標準是男人能掙很多的錢,至於他有沒有良心我不管,那中國的男人都會變成良心不好,但是掙錢很多的人。”
現在社會,找物件絕對是很多男人面臨的難題。為了找物件,肯定很多男人都要“投其所好”。女人愛偽娘,男人都化妝。女人愛英雄,男人穿軍裝。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為,女人的喜好,決定了男人的奮鬥目標是什麼。
而且,俞老闆說的理論,跟題主說問的“纏足”問題的原因也有相同之處。在古代,就是男尊女卑的社會,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庸和玩物。女人為了討好男人,必然要“投其所好”。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唐朝以胖為美,滿街都是千金(斤)。
裹足之風興起,也是因為男人喜歡。關於裹足的起源,有好幾個故事。
1,紂王的妃子妲己是個狐狸精,腳很小不方便走路,於是,她每天都要用布帛裹起來。宮中女性見妲己受寵,也開始裹腳。
2,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舞蹈時用帛包足,使舞姿更加優美。
3,隋朝吳月娘為了刺殺暴君隋煬帝,特意將腳裹住,裡面藏著一把蓮瓣小刀。後來,行刺失敗。隋煬帝下旨:以後選美女時,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民間女子一是為紀念月娘,二是不願入宮,開始將腳裹住。
無論上面那個故事,都跟男人喜好有關。而且,到了明清時期,女子不裹足,就很難嫁人。這就更加刺激了女性裹足的行為。
最後,再舉一個例子:如果,現在女性找物件只選塗口紅的男人。不出十年,男人就該都塗口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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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生史話
在中國歷史上有一個奇葩而獨特的現象,那就是女人纏腳,纏腳始於何時,說法多多,不得一統,纏腳結束確是確定無疑,有據可考的,結束於民國初年。
在古代女子四五歲就要開始纏腳,纏腳是非常痛苦的事情,那什麼還要纏腳呢?難道僅僅是文人喜歡小腳的原因嗎?誠然,文人的喜歡起到了推波助闌的作用,但不是主要的原因。
在以農耕為主的古代,男女的分工是明確的,男耕女織成為那時的主旋律,足不出戶,繡女不下閨樓又是貞女烈婦的必備規則。在那男權至上的社會里,女人完全是男人的專用品,完全是男人的“性福”品,男人們不需要女人“出日而做,日落而息”,也不要女人們拋頭露面,“出外打工”,甚至害怕別的男人看見自已女人的容顏,僅要求她們相夫教子,織布縫衣,隨叫隨到地滿足他們的慾望,因而不要求女人們擁有一雙大腳而風風火火,加之文人墨客們的描寫及藝術的渲染,把小腳寫成三寸金蓮,寫得越小越好,寫成了好比現代乳房一樣的性器官,彷彿看見小腳就能增加不盡的快感,不盡的幻想,不盡的性慾望。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每個時期人們的審美觀是不一樣的,唐朝時以胖為美,因而女人們大吃海吃,不怕長膘,而現代又以廋為美,因而好多女神就是不敢多吃,從這點上說,小腳女人那是古代審美觀的體現,小腳正是當時的時尚。那麼是什麼助成這種畸形的審美觀呢?是皇權,男權。皇宮裡需要這種小腳美女,男人們喜歡這種三寸金蓮,皇權,男權又是封建社會的最強音,掌握著話語權,他們的需求又引導著社會的審美觀,引導著社會的發展方向。當然古代的文人肯定也喜歡小腳女,正是如此他們才謳歌小腳女人,但這僅僅是女人纏腳的一個因素,但絕不是主要原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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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嘻哈五哥
古代文人喜歡小腳,並稱之為三寸金蓮,而且隨著文人的不斷宣揚在當時社會上掀起了,以腳小為美的社會風氣,而且當時社會以男為尊,為了迎合男人的喜好所以纏足就應運而生了。
在古代從上到下都以腳小為美,那怕是貴為皇后,也會因為腳大而讓人嘲笑。比如明朝開國皇帝朱元墇的皇后,馬皇后就因為腳大,而被戲稱為大腳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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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抱庸詩書
如果用現代生理醫學理論來衡量,喜歡女人的小腳就是性心理變態,屬於重度“戀物癖”。“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女人纏足無疑是古代中國的一種變態審美,而“三寸金蓮”作為佳麗標配定格下來,文人士大夫“居功至偉”。
眾多史料證明,真正的纏足源於北宋,興於南宋。大宋朝是中國封建王朝的巔峰,也是士大夫文人的天堂。居於“食物鏈”頂端的文人,不僅敢於“簪花過市”,還特別善於穿行風月。飽暖思淫慾,拿著高薪俸祿計程車大夫們,毫不避諱男歡女愛,配樂詠唱的宋詞之所以成就一代絕學,大多因於風月場所瘋狂的消費需求。
古往今來,最受歡迎的女子型別就是溫柔似水、楚楚可憐。“處女”情節根深蒂固,女人越是矜持、越是嬌羞、越是溫順的小綿羊,似乎就越是能夠刺激並調動起男人的雄心。“三過金蓮”弱柳扶風,走不快、跑不掉,如同捆綁與繩縛,更讓男人們有一種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的酣暢之感。於是,富貴家之女開始悄悄流行裹足,花為悅己者容嘛!《宋史·五行志》有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充分說明,宋朝皇室、宮中女子的纏足已經蔚然成風。
於是,女子纏足逐漸大受宋代文人的推崇,連蘇軾、辛棄疾這樣的大文豪也“中毒”頗深。東坡《菩薩蠻》有句“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把玩之爽溢於言表;辛棄疾也寫了一首《菩薩蠻》:“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嚯嚯,憐香惜玉之情躍然紙上。還是民國大師林語堂先生說得露骨:中國女子的纏足,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
據統計,古往今來偏愛女子小腳的文人多難勝數,這其中就包括曹植、李商隱、李煜、李白、楊維楨、唐伯虎、徐渭等等。比如杜牧詠小腳的名句――“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六朝樂府《雙行纏》雲:“新羅繡行纏,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獨我知可憐”。更有甚者,痴迷之態真讓人啼笑皆非。據傳,元末文學家楊維禎,每召妓暢飲,座間如有纏足者,便去其繡鞋,置酒杯於鞋,捧鞋而飲,稱為“金蓮杯”。清代詩人袁枚每見女子,不看臉蛋卻先俯首察足,十足的“戀足之徒”無疑了。
抱庸閒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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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腳普遍開來是從北宋開始的。在此以前對纏足也有記載,但是很少,如《孔雀東南飛》中“纖纖細作步,精妙世無雙”讚美足小。纏足在古代成為習俗有如下原因:
一、這與審美有關。在封建社會,男尊女卑,女性是男人的附屬品,為男人服務。如清初的戲曲家李漁在《笠翁偶錄》中寫道:“選足一事,求窄小,則一目瞭然----柔者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滿足男人需求。
二、纏足還與彰顯貧富有關,也就是與社會經濟相關。要想知道一個人家境身份高低,婦女露一腳就知道了。一開始小腳的都是富貴人家,可以用來炫耀富貴。
三、與身份有關,平民百姓婦女看見富貴人家都如此,也就忍著纏腳的痛苦,而且對於從事紡織工作的婦女纏足並不影響工作,那逐漸擴大趨勢成了一種習俗。
總上,處於封建社會的女性纏足現象,一方面是滿足男性審美的需求,一方也是社會經濟發展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