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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季我努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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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之守護
靠堅船利炮打出來的,以當時清政權的德行,打的過絕對不會允許西方國家駐京,畢竟在他們眼裡,這些蠻夷與那些附屬藩國一樣,能給你個朝見的機會就是莫大的恩賜了,還想懶著不走,這毛病可不能慣。結果武力交鋒,清敗了,公使來了。洋大人比老佛爺還牛的認知拉開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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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爾朱少帥
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大清北京城被破城、火燒圓明園的慘劇,激烈地刺痛大清王朝的尊嚴。腐朽的大清帝國開始真正的睜眼看世界。這個時期開始,清朝官方開始成規模地引進外文資料、成立同文館翻譯外國文獻。
也就是這個時期,大清王朝才意識到需要以正確、合適的姿態與西方列強交往,才強烈認識到外交手段的重要性。1860年代以後,清朝組建總理衙門專門處理與西方列強的外交事務。接著組織專門人力物力收集、翻譯、學習國際法和外交國際外交規則。
也就是說,第二次鴉片戰爭促使大清王朝開始瞭解和接受國際通行的外交原則,在思想和理論上在逐漸慢慢接受西方國家的外交方式。事實上,早在1858年的《天津條約》中早已經將外國公使駐京的條款,以法律的形式定了下來。但是當時的咸豐皇帝和大清朝廷將外國使節駐京視為洪水猛獸,視為損傷國本的一種屈辱,更把外國使節親自遞交國書的環節認為,是大清榮譽不可接受的一種行為。
英法俄美等國家,在駐京公使權利方面多次協調甚至是威脅,但是這件事情一直扯皮到咸豐皇帝死掉,也沒有落地。直到圓明園的大火燒掉了帝國的榮耀、燒掉了大清尊嚴的遮羞布。滿清朝廷,才以很委屈和很迷茫的姿態,打開了西方國家公使駐京的口子。1860年代《北京條約》以後幾年,西方主要國家陸續建立使館機構,正真取得公使駐京權利。
而我們的第一個訪問西方國家的外交使團,則是在1867年底才出現,大清的駐外公使團領導人卻是蒲安成。蒲安成是何許人?之前是美國駐華公使,搖身一變成了大清駐外公使。可憐、可悲、可嘆啊,大清無人啊。與國際接軌的外交方式,可以讓大清得以緩慢爬向現代文明的圈子,但是大清外交史的笑話不正是中華百年恥辱的見證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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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守著一份心意
康、 雍、 乾時期, 清政府進入其全盛時期。 三朝盛世的背後, 已經隱藏了無盡的危機。 西方各國已紛紛完成了資產階級革命, 進入資本主義迅速發展的時代。 以英國為代表的各國更是出現了產業革命, 隨著科學技術和生產力發達各國急需開拓中國龐大的市場,所以極力的向大清派駐公使,可是閉關的大清不接受但隨著列強幾次侵略大清的戰爭的勝利迫使大清接受住京公使。
其實派駐公使是近代社會促進各國經和濟科學技術,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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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uiNanHistory
外國使節駐京的問題,早在1676年俄國尼果賴(Nikolai)使團和1793年英國馬戛爾尼(Macartney)使團訪華時就已經提出來了。第一次鴉片戰爭後,1842年《南京條約》談判期間,英方也曾要求赴京覲見道光帝;同樣,1844年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浦條約》談判過程中,各國代表都希望“遣使進京朝見,即留住京城,中國亦遣使至伊都城駐紮”。
對於這些要求,清朝的一貫立場是“諭以天朝體制,大皇帝從不接見外夷”,避免任何因接見公使時可能產生的跪拜與否的禮儀之爭。
因此,當1854年英、美、法三國公使搭乘軍艦北抵大沽口,到天津發起修約時,英方提出“英國欽派大臣,駐紮京師”,美方也提出“準合眾國欽派便宜行事大臣,或別樣有權辦事之員,駐紮中國京都”,這些要求均被清朝拒絕。
1856年,隨著“亞羅號事件”和“西林教案”相繼發生,列強獲得挑起第二次鴉片戰爭的藉口,並且英、法、美、俄四國聯手,形成聯合對清朝施壓的局面。儘管面對重壓,清朝還是沒有對各國鬆口,堅持“唯有屬國,始行進京朝貢”的準則。
1858年5月,英、法聯軍攻陷大沽口炮臺,旋即向天津進犯。前線告急,清朝只好任命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欽差大臣,赴天津議和。但在動身前,咸豐帝嚴定欽差大臣不得答應公使駐京的要求。
在談判的過程中,桂良等人受到朝廷、列強的雙方壓力,最後只得被迫私自簽署了《天津條約》。下面以《中英天津條約》的內容為例:
大英欽差各等大員及各眷屬可在京師,或長行居住,或能隨時往來,總候奉本國諭旨遵行;英國自主之邦與中國平等,大英欽差大臣作為代國秉權大員,覲大清皇上時,遇有礙於國體之禮,是不可行。惟大英君主每有派員前往泰西各與國拜國主之禮,亦拜大清皇上,以昭劃一肅敬。
直到條約畫押、鈐蓋關防後,桂良依舊未敢將這些內容上報朝廷。然而,英、法公使逼問桂良:清廷是否批准條約?此時,桂良已無法再隱瞞,只得將一切奏明咸豐帝,乞求先行批准,讓聯軍兵船儘早撤退。為避免再生事端,咸豐帝沒有拒絕的餘地,只得表示同意。
當然,《天津條約》是城下之盟,清朝決定在事後與各國再次交涉,取消公使駐京的條款。1858年7月,桂良等人赴上海與列強商談稅則時,藉機再次提出取締公使駐京的內容,但結果收效甚微。
1859年6月,時值《天津條約》換約,英、法公使堅持由白河經天津進京換約,卻在大沽炮臺遭到清軍反擊。於是,1860年2月,英、法兩國任命額爾金(Elgin)和葛羅(Gros)為全權代表,率領近3萬人的軍隊,準備用武力逼迫清朝屈服。
後面發生的事情,大家都清楚了,各方談判破裂、咸豐避難熱河、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等到《北京條約》簽訂時,清廷再也不能拒絕公使駐京的條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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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使駐京是晚清時期的一個重要外交問題,其最早可以追溯到乾隆時期。1793年,英國派遣馬戛爾尼使團訪華,就曾提出過這一要求,結果遭到了乾隆皇帝的斷然拒絕。1816年,英國再次派遣阿美士德使團訪華,結果因為覲見禮儀的問題,都沒有得到嘉慶皇帝的接見,嘉慶皇帝還發布上諭,諭令英國不必再遣使來華。可以看出,乾嘉時期,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就公使駐京問題和清政府進行了和平交涉。但清政府囿於宗藩關係,固守朝貢體制,以天朝上國的姿態接連拒絕。當然此時清朝在公使駐京問題上尚還有主動權。
到了1840年,鴉片戰爭中國戰敗,清政府被迫和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按照條約規定,英國可以派遣公使在通商口岸活動,但不能進駐北京。隨後,美國、法國也先後透過《望廈條約》、《黃埔條約》取得了同等權利。當然,英、法、美三國在簽約時也提出了公使駐京的要求,但在清政府的堅持下,最終以獲取其他利益作為交換而告終。
(第二次鴉片戰爭)
1854年,英、法、美三國開始和清政府進行修約交涉,以謀求更大的利益。修約的其中一條內容就有公使駐京。1856年,英國藉口亞羅號事件,興起第二次鴉片戰爭,1857年,法國藉口馬神甫事件加入戰火。在英法聯軍兵臨城下的武力威脅下,清政府被迫簽訂《天津條約》,條約規定外國公使及其眷屬可以在北京長期居住或隨時往來。訊息傳到北京後,許多大臣表示了憂慮,紛紛上書陳述公使駐京之弊。咸豐皇帝也意圖透過犧牲其他權益來取消公使駐京要求,並對公使駐京提出各種限制,如所帶人數不得超過十人、不得攜帶軍械等等。
(咸豐皇帝)
1860年,英、法兩國公使準備按照《天津條約》規定進京換約,結果在進京路線上再起爭執,戰火於是重新點燃,英、法兩國再度組建聯軍,攻破北京城,火燒圓明園,咸豐皇帝倉皇出逃。清政府被迫再籤《北京條約》,公使駐京問題於是確立下來。英、法兩國公使在京期間,否定了清政府選定的駐京區域,經過交涉,最終英國租用了東交民巷奕梁府邸作為使館,法國租用了東交民巷景崇府邸作為使館。
(東交民巷)
公使駐京問題幾經周折,最終被英、法兩國用武力手段強行解決了。自此,清政府的對外關係體制開始被迫地慢慢轉變。對於這一問題,我們還是應該承認公使駐京有適應近代商品經濟,符合國際外交慣例的合理成分。清政府在近代沉醉於天朝上國的迷夢,堅持閉關鎖國政策,幻想對外關係依舊是以己為中心的朝貢體系,最終不可避免地漸落後於世界大勢。
參考文獻:
1、茅海建:《苦命天子 咸豐皇帝奕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2、李雲泉:《萬邦來朝 朝貢制度史論》,北京:新華出版社,2014年;
3、劉永生:《外國公使駐京始末》,《貴州文史叢刊》,2003年第3期;
4、唐華彭、潘強:《清朝“公使駐京”與宗藩制度的瓦解》,《江蘇工業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