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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淡風清18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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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醫153394072
《孝經》,不知道,現在人總是搞這搞那,脫離實際的研究。不管古代還是現在,孝代表的是權力,失去權力的老人,那麼所有的孝都是假象。讓老人感覺自己有權力(經濟權,指揮權),老人才生活的有意義,他們會認為自己很重要,他們能幫你們把握方何,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孝。古代人這點做的很好,現在人過早剝奪老人權力,過早失去生活的意義。這種權力更多是形式上的尊重!失去權力的老人,別談孝順,一切都是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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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金魚vlog
在我們中國,特別是古代中國,一直把“孝道”看作是衡量一個人品格高低的標尺。百善孝為先,深深影響著一代又一代芸芸眾生,因此演變成一種潛移默化的制度《孝經》。中國古代禮法制度對孝的維護和對不孝的懲罰,使得人們更趨向於孝。中華法系獨特的以禮入法的特點,早在夏代就露端倪。“不孝”是夏朝在長期的法律實踐中形成的較固定的罪名。在西周,“禮”是法律的靈魂和精髓,貫穿於立法、司法的活動中;而“親親、尊尊”又是禮的原則;孝又是親親的精髓。孔子推崇西周的禮法傳統,強調孝和禮的相輔相成。此後,孝都一直得到了國家禮法的維護。《孝經》是專論“孝道”之書,今文字十八章,古文字二十二章,一般認為成書於先秦。書名來自於“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全書以“孝”為中心,將“孝”作為所有德行的根本,集中論述了儒家“孝道”,唐代入“十二經”,是中國倫理思想的殿軍之作。在北齊,有“重罪十條”,第五條是“惡逆”,第八條就是“不孝”。犯了這“不孝”罪的,就是王公大臣也得不到寬恕。隋朝的開皇律繼承了北齊的刑罰,並把“重罪十條”改為“十惡”,作為封建立法中的一項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而在後世歷代法典中,歷經一千三百年不改,是謂“十惡不赦”。而其中的“惡逆”、“不孝”、“不睦”的三不赦,只不過是不孝的情節輕重問題。“惡逆”是指毆打及謀殺祖父母、父母等直系尊長;“不孝”是“善事父母曰孝,既有違犯,是名‘不孝’”。條例很簡潔,但包含的內容豐富。先賢說了那麼多的侍奉父母的標準,提了那麼高的要求,都是要遵守的,不然,就會受到懲罰。例如,若父母還在世,就搬出去住,有自己的私產,就是“不孝”;若對父母供養不足,也是“不孝”;這些都是要受罰,而且是決不待時的。真是如孔子所說“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相反,孝子則得到各種的好處。在法律上孝子能夠得到寬恕。孔子認為做兒子的,當父親犯了法時,不應該揭發父親。當葉公告訴孔子“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時,他說“吾黨之直躬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認為父子應該相互包庇。後來的統治者也都承認了這條原則。漢宣帝地節四年(前66年),曾頒令“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大父母,皆勿坐。”這一刑罰原則為後代所沿用。華人在兩千多年中,一直認為為父報仇,是天經地義的,父仇是“不共戴天”的;甚至可以報九代之內的仇,“雖九世可報也”。 在選官制度上,也體現出對孝的提倡。在唐代以前,主要是以鄉舉裡選為特徵的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各個朝代的選拔標準和科目並不相同,但“孝廉”一直都是其共同的重要內容。鄉里出名的孝子,地方長官就有責任向上推薦,也可以直接任用。漢武帝以四科取士,四科各有偏重,但都要求孝弟廉正。唐高祖號召幼童讀《孝經》,並設定童子科:“凡童子科,十歲以下能通一經及《孝經》、《論語》,卷誦文十,通者予官”。同時,人們如果出於各種原因而不願為官,那麼要親養父母也是最好的託詞。最高統治者標榜孝道,就不得不予以准許。典型的就是漢代的李密。李密不願意為官,但因他有才名,有孝名,皇上要召他為官,李密就寫了《陳情表》上書皇上,說“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猶蒙矜育,況臣孤苦,特為尤甚。”“臣無祖母,無以至今;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說自己長期由老祖母撫養,而今老祖母需要自己在身邊。 最高統治者以孝行孝言進行示範,為上下行孝言孝起了莫大的影響。上有所好,下必有甚者。深深懂得以孝治天下的歷代帝王,都不遺餘力推行孝,併力圖透過自身的行為宣揚孝。漢文帝是以孝仁即位並以孝仁治天下的。民間稱讚他在母親病臥三年中一直是“無晝無夜侍左右,無冬無夏奉高堂;未從問病腸已斷,未曾進藥口先嚐”。 最高統治者的對孝的大力提倡與示範,還表現在對《孝經》的重視上。自戰國時魏文帝註解《孝經》始,就有數十位帝王親自為《孝經》作注,其中最著名的是唐玄宗。不僅儒士要讀《孝經》,武士也要讀《孝經》,漢光武帝讓他的虎賁之士讀《孝經》。此外,太子等貴族子弟也要讀《孝經》。自漢至清,莫不如此。各王朝帝王皇后,也以能獲得“孝”諡為榮。在漢代,除劉邦諡“無高”、劉秀諡“光武”外,其餘都以孝諡。
另一種重要的教化形式,是各大家族、大臣名紳制定並實施的鄉規民約。以家族為聚居的小社會,家族成員要遵守一定的規範並享受一定的權利。大族對小族有保護的義務與作用,同時又具有規範的權力。這種教化形式在宋明尤為顯著。如《潭州諭俗文》中說“古者教民,必以孝弟為本,其制刑,亦以不孝不弟為先。”並以此為原則,採取了一些保障措施。這種教化,和中國兩千年的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封建社會是相適應的,其實際作用是巨大的。在民國時期,鄉村建設派的理論與實踐,無疑受此影響。 民間大眾中廣泛的、通俗的孝教化,使孝最終成為國民的意識和行為。孝區別於其他的倫理道德,也在於它的宣傳的廣泛性與通俗性。除了人們在小時侯要讀《孝經》外,在民間,人們以通俗易懂的各式各樣的形式宣傳著。如《二十四孝》、《二十四孝圖說》、《二十四孝鼓詞》、《勸孝歌》、《柳枝詞思兒曲》、《鏤心曲勸孝歌》等以圖說、大鼓書、詞曲為形式對孝進行宣揚。各種地方戲也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這些在四季尤其是夏冬都會在街頭巷尾說拉談唱。如《二十四孝鼓詞》以說白和彈唱的形式把二十四孝通俗的講給大眾:開篇道“論起這二十四孝,誰人不知,誰人不曉,但人盡知其名,未必盡知其實。咱就把這二十四個人的實事,說個明白,講個當在。那不知者聽見,長一番識見,也動一番天良;那知之者聽見,添一番新鮮,也生一番鼓舞……”如果說儒家經典主要影響的是士以上的階層,那麼這些通俗性的曲藝,則把孝播送到了中國的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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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迷途夢魘
父慈子孝的互惠邏輯在孝經裡面已經基本看不到了。
孝成了儒學大行其道時的維護家天下社會體制執行的權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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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嘎爾江南書院
孝是中國傳統文化道德修養的最根本點,孝的核心就是不忘本,也就是感恩之心。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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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一下“孝″字的結構組成。由“耂″與“子″上下組合而成,意思是代表上一代(老)和下一代(子)。《孝經》孝內涵包括了下面5個部分。
1,珍愛生命
《孝經》開篇就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天地之間人為貴,世上每一個人都是父母所生,都是父母生命的延遲,因而珍惜自己的生命是行孝盡孝的開始,是最基本的孝。
一個人上有父母,列祖列宗,下有子孫後代,繁衍生息,關係著整個家庭,所以你不可以隨便傷害它。有句俗語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君子不應於危牆之下。″
2,敬養父母
以誠敬的態度做好“生、養、死、葬″中的每一件事。
3,“承志″、“立身″
承志是指子承父志。古人主張對父母正確合理的意願事業,應該支援和繼承,這是很重要的孝行。
所謂立身,就是要成就一番事業。《孝經》強調孝的最高層次是尊孝、榮孝。即“大孝尊貴″。
4,無違、諫諍
無違,不是指不違背父母的意願,而一味順從,而是指沒有違背良心良知的任何非分之想。一切出於本心,出於至誠。儒家足不講“愚孝″,也是不講“愚忠″的。
孔子提出了“事父母幾諫″,意思是做子女的當然要孝順父母,但是父母的話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確。當出現錯誤時,怎麼辦?那就是不要盲目服從,要勸止。當然這種勸阻是婉言耐心地說服,諫諍是原則,怎樣諫諍是方法,原則要堅持,方法也要講究。
5,慎終追遠
慎終,是要求謹慎的態度對待父母的安葬;追遠要以恭敬的態度進行祭祀,這樣民眾的德行就自然歸於忠厚了。
為什麼要“慎終追遠″?因為這是為人之子的一件大事。透過葬禮和祭祀,表達對逝去親人的哀思,敬意和感恩,這是抒發內心情感,也是祈求祖先護佑,還是尊親行孝的具體表現。
這就是古人推祟的孝“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