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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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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夢緣快手

    當網路直播與網紅經濟結合,移動網際網路迎來“直播+”時代。這個時代下的網紅有三個特點:專業程度更強,變現能力更大,商業價值更高。回頭看看以前的鳳姐,再看看如今的Papi醬……寬頻時代的網紅與圖文時代的網紅,有著天壤之別。

    至少,網紅在當下已經成為了一種正式的職業。

  • 2 # 維度整合吳俊

    這就是自媒體行業啊。媒體是我們每個人身體的延伸,不論是面板的延伸還是眼睛的延伸,都將改變整個世界和心靈,這是加拿大一位著名的文學批判家說的。

    自媒體的發展,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有很多現實意義,因為媒體從高高在上的神壇,變成了老百姓可以自由發揮的地方,從此我們也有了向世界展示自己的通道,壟斷被打破了。

    其實以前我也聽過一些明星的清唱,說實話還不如我們身邊一些高手唱得好。他們之所以成為明星,其實也就是機會而已,在過去的傳統媒介時代,這樣的機會太少,所以只有少數人能成為明星。

    今天的自媒體時代,就為所有普通大眾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的夢想的機會,有真才實學就一定能夠贏得別人的認同,機會把握在自己手裡,命運由自己掌控。

    所以這件事情有很多正面意義,但是現在一些低俗的東西在網上流傳,這是一個很不好的現象,尤其是會帶壞孩子,扭曲很多人的三觀。

    但任何一件事情都會具有兩面性,沒有絕對好的。現在政府已經開始大力規範這些,各平臺也開始注意整頓內容,相信主流還會是好的。

    個人覺得這是一個偉大的時代。因為讓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也有了成為明星的可能,並且這樣的機會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裡,參與成本也非常低。以後可能就是一個泛明星時代,大量的草根網紅能夠憑藉自己的才學,成為新的明星。

    一個精彩的時代,必然是一個多元包容的時代。江河與之,泥沙俱下,一些醜陋的東西隨之傳播,這無可避免,但關鍵要看主流。

    總之,網紅這個事情,我覺得是值得鼓勵和推廣的,如果這樣的通道都不存在了,那今天的老百姓不是又少了一條出頭之路嗎?

    這樣的通路當然是越多越好,越多越公平,當然絕對的公平也不存在。

  • 3 # 豐禾刀投資

    “網路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走紅的人。

    對這個行業,我是這樣看的:

    1、新行業,有進一步發展潛力;

    2、個人創業、發展的一個很好目標;

    3、要成為一個成功的網紅也很不容易,除了要勤奮之外,還有有好的定位、運營,以及一些運氣;

    4、光是短期走紅的是不夠的,一定要做好長期運營的準備。要做恆星,而不是流星。

    5、最好有專業的團隊運作。

    關注豐禾刀,學投資,懂經濟。

  • 4 # 謝宗兵講故事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更新,新媒體時代來臨,只要有一部智慧手機就可以做很多事情,各種平臺的出現,也造就了各類網路紅人。有的網紅如曇花一現般獲得短暫的曝光,也有些借用自己的名氣發展實體經濟,例如網紅開店。

    一網紅的出現是時代的產物,微博紅人、事件紅人、平臺紅人,不同型別的網紅產生的影響力和持續能力不同。

    二隨著各種平臺的宣傳網紅經濟,認為造網紅的現象非常嚴重,模仿現象也很突出。例如一個平臺上火了一個網紅,會出現一大波的人去追風,去模仿,都想模仿別人的模式獲得自己的成功。

    三不管是什麼型別的網紅,隨著網路監管的加強,走正道才是唯一的出路。以前出現的網路亂象再今後不太可能有太長遠的發展,只會是被打擊的物件。所以網紅更多的是正能量型別的。

  • 5 # 西天蝸牛

    我覺得網紅不是一個行業,而是一種網路現象,更是一個產業。

    第一批網路紅人當屬20來年前的那些網路作家,1999年痞子蔡的那本《第一次親密接觸》被各大網站瘋狂轉載,痞子蔡也稱為真正以上的網紅。與之相似的還有以“安妮寶貝”為筆名的勵婕、慕容雪村、今何在等人。當時的網紅的主要特徵是“文學網紅”,靠的文筆和才情吸引粉絲,可以算是一個“純情時代”。

    第二批網紅的出現不再是依靠實打實的才華,而是透過吸引眼球的圖片和話題炒作,像“網路小胖”、“鳳姐”、“芙蓉姐姐”、老羅等人都屬於這個時代的產物。

    當前的網紅許多都是藉助於微博、直播、短影片等工具發展起來的,比起以往,現在的網紅產業更加成熟。

    網紅的成名和人們的“獵奇心理”分不開,許多網紅以荒誕、滑稽的方式對現實主流價值和心理發起“衝鋒”,迎合人們的獵奇心理和深層次的“反叛意識”,引起“圍觀”,從而“一夜成名”,藉助的是網際網路病毒式傳播和放大倍增效應。

    網紅的質量良莠不齊,相當部分都是“譁眾取寵”之人,但也不乏真材實料的網紅,比如“谷大白話”等。

    很多網紅為了迎合大眾碎片化、即時性的要求,創造的內容大多是短、平、快的“快餐”,很難成為“主食”,加上其產品或內容都是譁眾取寵的粗製濫造,沒有文化沉澱,很難獲得持續的生命力。

    從這個意義上說,網紅是一種平民狂歡下的“泡沫”,看似絢爛無比,卻容易破滅。

    若想長久“紅”下去,還是需要回歸到本真的內容上來,創造根據文化內涵的優質內容,以滿足人們對內容的更高訴求,從而能夠始終吸引粉絲和保持對粉絲的黏性。

  • 6 # 異域少女小漁

    網紅實際上和明星演員一樣,都是暴露在大家視線之中被大眾品評,靠大眾的好惡賺錢養活自己的職業罷了!

    只不過網紅不如電視劇小花,電視劇小花又不如電影小花,一級不如一級高階罷了!

    現在網紅已經被普遍扭曲了,因為網路平臺的網紅都免不了跟色情淫穢打擦邊球,都少不了賣弄風騷,以身體換打賞換錢。

    "網路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或長期持續輸出專業知識而從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路作用下被放大,與網民的審美、審醜、娛樂、刺激、偷窺、臆想、品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無意間受到網路世界的追捧,成為"網路紅人"。因此,"網路紅人"的產生不是自發的,而是網路媒介環境下,網路紅人、網路推手、傳統媒體以及受眾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體綜合作用下的結果 。

    如今的文化圈,特別是大眾文化圈,已經不再單純。平民狂歡造就的網路紅人更被許多人視為"一種喧囂的泡沫"。

    這是多元的時代使然,並非人力可以扭轉。在這片繁花似錦中,有人看厭了中傷和爭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為有數不清的自由選擇而如魚得水。

    網路紅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時代的網路紅人;二、圖文時代的網路紅人;三、寬頻時代的網路紅人。他們的成名原因有:

    1藝術才華成名

    他們大都數地處草根,一般不是科班出生,沒有接受所謂"正規"的訓練,往往是依託其非同一般的天賦和在興趣支配下的自我學習,從而在某個藝術領域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或者技巧。他們透過把自己的作品傳到個人網站或者某些較有影響力的專業網站上吸引人氣,擁有某個固定的粉絲群。比如papi醬。

    2搞怪作秀成名

    他們的"自我展示"往往具有譁眾取寵的特點,他們的言論和行為通常借"出位" 引起大眾的關注。他們的行為帶有很強的目的性,包含一定的商業目的,與明星的炒作本質上並沒有區別,都是為了引起大家的主意。比如自殘惡搞以及擺拍等。

    3意外成名

    他們主觀並沒有要刻意的炒作自己,而是自己不經意間的某一行為被網友透過照片或者影片傳上網路,因為他們的身份與其表現同社會的一般印象具有較大的反差從而迅速引起廣大網民的注意,成為"網路紅人"。

    4網路推手成名

    這一型別的網路紅人是透過精心策劃,他們背後往往有一個團隊,經過精心的策劃, 一般選擇在某個大眾關注度很高的場合透過某些舉動刻意彰顯他們自身,給大眾留下一個較深的印象,然後會組織大量的人力物力來進行推動,在全國的各個人氣論壇發帖討論,造成一個很熱的假象從而引起更多的網民關注。比如說最早的網紅“芙蓉姐姐”和“鳳姐”。

    網紅的愈演愈烈源於王思聰自有網紅公司的大力助推,還有各大自媒體影片平臺比如快手,抖音,火山小影片微視的返現分紅金錢和流量支援!

    至於如何看待網紅這一職業,我想國家雖談不上封殺禁止,但也是不應該鼓勵的,因為那隻會助長“不勞而獲”“虛榮拜金”“男盜女娼”的腐朽觀念的風行,這個職業的存在對社會民族的發展是沒有任何良性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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