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以前,市境屬疏勒國。
漢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正式歸入漢朝版圖。
魏晉時,阿圖什轄於西域長史府,隋開皇三年(583年),阿圖什屬西突厥。
唐貞觀二十三年(649年),隸屬於安西都護府之疏勒都督府。
唐開成五年(840年),回鶻等部建立喀拉汗王朝,阿圖什是其領地。
蒙古汗國時,阿圖什屬察合臺汗領地。
元明之際,阿圖什屬東察合臺汗國。明代葉爾羌汗國建立,阿圖什是其領域之一。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平定大小和卓之亂後,阿圖什受喀什噶爾辦事大臣管轄,阿圖什莊設阿奇木伯克,管理地方事務。
清光緒十年(1884年),阿圖什轄於新疆省。
民國27年(1938年)9月,阿圖什設治局成立。將原屬伽師縣的大阿圖什莊和原疏附縣的小阿圖什莊劃歸其管轄。
民國32年(1943年)1月,阿圖什設治局升格為丙級縣,隸屬喀什行政長公署。
1950年3月,成立阿圖什縣人民政府,隸屬喀什專員公署。
1954年7月14日,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成立,阿圖什縣劃歸其管轄,並被定為自治州首府。
1986年6月,國務院批准撤銷阿圖什縣,成立阿圖什市。
漢朝以前,市境屬疏勒國。
漢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正式歸入漢朝版圖。
魏晉時,阿圖什轄於西域長史府,隋開皇三年(583年),阿圖什屬西突厥。
唐貞觀二十三年(649年),隸屬於安西都護府之疏勒都督府。
唐開成五年(840年),回鶻等部建立喀拉汗王朝,阿圖什是其領地。
蒙古汗國時,阿圖什屬察合臺汗領地。
元明之際,阿圖什屬東察合臺汗國。明代葉爾羌汗國建立,阿圖什是其領域之一。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平定大小和卓之亂後,阿圖什受喀什噶爾辦事大臣管轄,阿圖什莊設阿奇木伯克,管理地方事務。
清光緒十年(1884年),阿圖什轄於新疆省。
民國27年(1938年)9月,阿圖什設治局成立。將原屬伽師縣的大阿圖什莊和原疏附縣的小阿圖什莊劃歸其管轄。
民國32年(1943年)1月,阿圖什設治局升格為丙級縣,隸屬喀什行政長公署。
1950年3月,成立阿圖什縣人民政府,隸屬喀什專員公署。
1954年7月14日,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成立,阿圖什縣劃歸其管轄,並被定為自治州首府。
1986年6月,國務院批准撤銷阿圖什縣,成立阿圖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