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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俗事解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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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體育下飯菜
肖華:裁判幹得好樣的,從肖華接受聯盟以來,特別是這個賽季各種奇葩判罰不斷,真的是笑死個人!
在今天剛結束的一場比賽,火箭隊101-110不敵開拓者隊,在本場比賽最後1分06秒的時候,火箭隊進攻,哈登在三分線想借塔克的掩護,不過特納在擠過塔克推了塔克犯規,裁判判罰開拓者防守犯規!
最可笑判罰是,裁判判罰特納對哈登投籃犯規,哈登走上罰球線將分差縮小到8分,可笑的是這個球特納根本就沒有碰到哈登呀,真的是忘著哈登空流淚呀!特納也是被欺負的慘呀!
最近裁判判罰真的是瞎了眼了!
完全看不懂,他是什麼判罰尺度!
前幾天火箭和勇士比賽也出現了致命的判罰,杜蘭特在界外救球裁判既然什麼都沒吹,隨著庫裡命中中投,差點死死比賽,好在老天眷顧,最後哈登超遠三分殺死比賽!
自從蕭華接受聯盟以來,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他一直試圖將NBA的比賽博彩合法化,讓更多的裁判加入到比賽的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裁判能夠控制比賽走勢的話,那分別將會失去一大批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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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陌未央77
這個吹罰沒毛病,符合現有規則!!!
現在的自媒體真的是,如果NBA判罰看不懂是不是應該先查規則然後再發稿子?吃瓜群眾不明就算了,你們是自媒體人。這就是你們做自媒體的態度?隨便寫個答案就算交差了?
這個判罰可以參考NBA Case Book 第154條:
Player A1 is in the act of shooting a two-point field goal. Player B1 pushes Player A2 into Player A1 (the shooter) How is this play administered if Team B is in the penalty? A personal foul is assessed Player B1. If the field goal attempt by Player A1 is successful, Player A2 is awarded one free throw attempt regardless of the penalty situation. If the field goal attempt is unsuccessful, Player A1 shall be awarded two free throw attempts.
翻譯過來就是:
玩家A1正在投籃(2分)。 玩家B1將玩家A2推向玩家A1(射手),B隊犯規,該怎麼處罰? 個人犯規為球員B1。 如果玩家A1的得分成功,則無論如何,玩家A2都會獲得一次罰球機會。 如果投籃不中,則玩家A1將獲得兩次罰球機會。
可以看到裁判判罰是對的,這球應該吹投籃犯規,哈登這個球是三分球。罰三個沒毛病。
如果有興趣可以搜尋NBA Case Book 第154條,就是關於這條的解釋。每個賽季都會出,大體內容不會變太多。
2005年4月17日,騎士對活塞,同樣的判罰,裁判判給詹姆斯同樣一個。有興趣的自己去查證。判罰出現問題,國外的論壇都是先發帖子問裁判判的合不合理,符不符合規則,國內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就開始噴。也是很符合噴子的影響了,不動腦子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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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站點舅爹弒
反正我是笑了,你要說裁判不買球我肯定不相信,裁判肯定買了哈登上40分。現在真的就是明目張膽瞎JB吹。籃球又不是足球,對於有經驗的邊裁來說這種吹罰很好判斷,就算判斷不了也可以藉助回放。雖然這種吹罰讓人覺得很有樂趣,但以後還是少發生比較好,畢竟我們更想看到一場公平的比賽,現在這裁判的表演效果都快趕上老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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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葉無情心
近期NBA的爭議不斷,都與火箭有關,不知是不是NBA為了吸引更多的中國球迷的關注,讓他們的商業價值更好而搞出來的好戲。
這次故事的主角就是火箭作客對陣開拓者的比賽。
比賽的最後時刻,火箭落後11分還有1分鐘,可以說火箭基本上只能靠三分追,其他方式的追分基本沒有任何意義,其中一個回合的火箭進攻,塔克負責單擋讓哈登有更好的空間進行三分投射。
結果特納推了塔克,由於力量過大塔克直接給推得後退並且撞到哈登,同時裁判哨響。
84號裁判:說是哈登投籃球給犯規,直接三個罰球。至於犯規是誰不用理,總之就是犯規。
不過慢鏡發現確實哈登給人犯規,撞倒,但撞倒他的確實是自己的隊友,是塔克給特納犯規之後站不穩撞到,特納沒有直接撞哈登。
理論上這個犯規如果球進三分肯定算,之後是塔克罰球一次。不進就是特納對塔克的犯規,在受罰狀態之下就是火箭兩罰。
出現這樣的情況只能說之前勇士與火箭各種吹罰給裁判的壓力太大了,這次又是火箭的主角,不要說這場比賽,勇士那場庫裡的後撤步投籃都給吹走步,道理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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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平安安0311
這個球看裁判當時對局面的理解,如果裁判認定犯規是在哈登投籃動作沒有完全結束,那麼三分罰球沒問題,即便是塔克撞到了哈登,但是塔克是被防守球員推到哈登身上。如果這個球裁判認定哈登投籃動作已經完成。那麼就是兩次罰球,是由塔克罰球。所以,怎麼判罰由裁判當時的判定。這個判罰怎麼判都沒問題。不信的話明天等裁判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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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俠説籃球
這樣的吹罰真的前所未見,聞所未聞,只能說哈登是NBA規則的改變者。今天這個爭議的判罰主要問題在於特納並沒有直接對哈登犯規,被犯規的是無球的塔克,而塔克的連帶動作撞到了哈登,所以正確的吹罰是特納對塔克犯規,塔克兩罰,和哈登沒有關係。
當然最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幾個裁判還謹慎的去看了回放再給的三罰,似乎這是合情合理的三分犯規,只能說裁判們實在太投入,演戲還演了全套。
從這個球的慢鏡頭回放來看,哈登已經出手後特納才對塔克犯規,並且塔克撞到哈登時哈登已經做完了投籃動作,這球正確的吹罰就是特納推人,是一個無球犯規,塔克獲得兩罰才對。並且這球邊裁吹罰時有明顯的遲疑,裁判在回看了錄影之後給了哈登三罰,而開拓者當家利拉德對此直接抱頭,相信利指導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還能有這樣的操作。
當然此時哈登的三罰對於火箭意義是重大的,特納這個犯規前開拓者已經領先火箭11分,在比賽只剩1分2秒的情況下火箭已經很難追,這個時候停表讓哈登執行三罰無異於給火箭強行續命,哈登也毫不客氣三罰全中。
當然了既然已經這樣吹罰了,特納和開拓者只能認栽,明年裁判報告自然會有正確的結果。
上一場杜蘭特界外救球裁判並沒有吹罰引發爭議,今天火箭對陣開拓者的比賽中,特納推塔克撞到哈登卻被吹罰3分犯規,對此你怎麼看?
回覆列表
哈哈哈哈…有點搞笑了!!!
特納:裁判我都沒碰他,怎麼就犯規了呢?
裁判:你的內力碰到了他,你肯定偷學了東方絕學“隔山打牛”,哈登上罰球線吧!
哈登:額……行吧。
繼上一場杜蘭特“出界門”之後裁判又現神操作,這次是“隔山打牛”的吹罰。這是發生在第四節臨近結束還有1分04秒時,哈登持球來到前場準備投3分,而防守他的特納卻被塔克掩護住了,於是一時著急動作大了點,推了塔克一把,好巧不巧塔克正好撞到了哈登,於是裁判鳴哨判罰犯規,不過犯規的結果卻是哈登罰3球,這引起了現場球迷的不滿意,同時也讓電視機前的球迷們很是不解。
我們回顧一下當時的慢鏡頭。特納確實有推塔克的動作,不過可以明顯的看到塔克撞到哈登時,球已經出手,所以這個時候正確的判罰應該是:特納對塔克犯規,哈登出手如果球進有效。
但是裁判卻認為哈登在出手時已經被塔克撞到,所以立馬給了一個犯規,還是3分球的犯規,不得不說電光火石之間確實容易看錯,但是一般情況下這樣的判罰還是很少見的,即使是哈登被撞擊到,那也應該還是塔克罰球吧???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上一場火箭打勇士的比賽中,杜蘭特那個界外救球沒有被吹罰,裁判確實會犯錯,但是這種非常明顯並且在眼皮底下犯的錯卻一而再,再而三,很讓球迷失望,相信肖華會在賽後解釋這一切的。
同時我也在想,在科技如此發達,回放如此精確的時代,是不是也可以像足球一樣可以又改判?雖然裁判需要一個權威的身份,但是在最後爭勝的這最後兩分鐘是否可以又改判?(以前一般在裁判判罰完成,即使回放看到錯也不會改判)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