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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玉成律師

    印第安人無法做到建國,因為,他們缺少宗教信仰和文化來團結國民,統一的、比較理性的、高度成熟的宗教信仰或者文化是國民具有高度凝聚力的條件,缺少這個條件,印第安人只有原始宗教,文化水平不高,一盤散沙,因此,印第安人是無法實現建國的。

  • 2 # 閒看秋風999

    這是一個好問題。

    美國印第安人,也叫做美洲印第安人,美國原住民,是現在美國的土著民族。美國現在有大約超過500個聯邦政府認可的印第安人部落;總人口大約五百多萬。

    一萬五千多年以前,美洲印第安人的祖先跨過白令海峽(那時是相連線的)到達現在的美國;1492年開始的歐洲人殖民嚴重影響到了他們的生存;

    印第安人的人口由於疾病、戰爭和奴隸制而急劇減少。美國建國後,印第安人的遭遇更加悲慘: 歷經戰爭與驅趕;

    直到20世紀,他們還繼續受到政府歧視性政策的困擾。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印第安人的自治運動才開始在美國興起;

    在美國有573個印第安人部落中,印第安人都設立了部落自治的組織,並且在部落管轄範圍內執行法律(民事和刑事);

    換句話說,部落只有內部事務處置權;不過對外的權利則等於零,也就是說,部落沒有對外宣戰權,外交權以及發行貨幣的權利。

    許多美國原住民和美國原住民權利的支持者指出,美國聯邦政府應該允許印第安人獨立建國;

    在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獨立運動的積極參與和組織者們甚至還提出了“將土地還給印第安人“的口號,還表示要進行“獨立公投“;

    如果“印第安國”成立,那麼它的面積大約是22.5萬平方公里;人口由納瓦霍人、切羅基人、喬克塔人、蘇族人、奇佩瓦人、阿帕奇人等等組成。

    不過,印第安人的建國夢想的實現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性,因為他們的生活方式、生產方式、管理能力與現代美國是格格不入而且相差了幾個層次。

    關鍵是美國憲法不允許。

  • 3 # 北玄武

    印第安人有獨立建國的“權力”,能要求獨立,但是最後能不能實現呢,在先梳理下歷史吧,結論在最後~

    話說在北美獨立戰爭之時,印第安人與英國結盟,共同打擊大陸軍,但是最後英國不得不承認北美獨立,但是談判中,卻根本沒有印第安人這一方,其實英國失去啥了,原來就不是他的,北美獨立戰爭最大輸家是印第安人才對啊。

    一群歐洲人和歐洲人後裔最後把印第安人自己的祖居地給私相授受了,沒印第安自己什麼事,突然間,自己祖宗幾十代居住的地方成了被人的“領土”,這事兒放誰身上誰也受不了,於是印度安人也不斷針對新生美國搞事情。英國表面承認了美國,但是心裡不爽,於是也經常在背後攛掇印第安各部落攻擊美國,想捲土重來。不過奈何印度安人沒有民族國家概念,都是一個個大部落,彼此也互相攻伐,形不成合力,最後隨著美國國力不斷上升,開展西進運動,繼續搶奪印度安人地盤,這些散沙型攻擊最後被各個擊破,當然伴隨著對印第安人的大屠殺,和“天花病毒生物戰”,大量的印第安人或被屠戮,或得天花而亡,剩下的都被轟到了沙漠或山地貧瘠的“保留地”,富有“契約”精神的美華人還與各部落首領簽訂條約,將這些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我們想必對不平等條約並不陌生,所以印第安人籤的城下之盟是不是也會勾起我們一百多年前的回憶?

    美國簽約之後,答應給予印第安人各項權益,但是實際是口惠而實不至,印第安人生存環境十分惡劣,物質條件差,教育這種精神生活更差。而且雖然印第安人也生活在美國,但是美國根本不把這些人當美華人看,直到1924年美國官方才慢吞吞的承認了印第安人是美國公民,同樣,只是口頭承認,各種權力根本就不給印第安人。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如果美國政府給印第安人待遇好,印第安人沒準也不鬧,就因為各種不公平,印第安在上世紀60、70年代興起了爭取權利的運動,尤其是達科他地區印第安人奮起抗爭,要求獨立,從1974年要求獨立的聲音一直就沒斷過,然後到了21世紀的2007年,一群印第安首領來到華盛頓,其代表拉寨爾·明斯宣佈廢除一系列美國政府簽訂的條約,退出美國,建立獨立的“達科他國”,涵蓋了南北達科他州,內不加拉斯、蒙大拿、懷俄明五州。不僅如此,印第安人還拜訪了南非、委內瑞拉和玻利維亞等國,想將印度安人獨立問題國際化,要越來越多的人知道印第安的存在與訴求,沒準還期望“國際干預”(不過估計沒人敢幹預,惹翻了美國可不是好事兒)。

    未來,印第安獨立運動依舊會有聲有色、小打小鬧的進行下去,至於能不能最終實現獨立建國,我只能說看他們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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