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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形下可以不戴口罩?
疾控中心以“理性防護,儘量節約” 的原則,制定了《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引》,普通人群、特殊人員需不需要戴口罩、怎麼戴、口罩如何更換及處理,都有了最新指引。
(一)普通民眾
1.下列情況不需要佩戴口罩:室外通風處(公園、小區、街道)與其他人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通風良好的辦公室;獨處或家庭成員都健康(居家、開車)。
2.進入人員密集或密閉公共場所需要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也可以使用普通口罩(如紙質口罩、布面口罩、 棉紗口罩、海綿口罩、活性炭口罩等)。
3.正常工作生活時,普通民眾如果買不到口罩,可以佩戴任何可以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換勤洗。
4.有疑似症狀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時,需要佩戴防護效果更好的醫用外科口罩。
5.醫用防護口罩(N95 及以上級別)主要供醫護人員等使用,普通民眾並不需要如此高級別的防護。
6.有呼吸道基礎疾病患者需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口罩。年齡極小的嬰幼兒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二)特殊人群
1.公共交通司乘人員、計程車(含網約車)司機、環衛工人、 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快遞員等在崗期間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2.非本次疫情相關的醫護人員日常工作時使用醫用外科口罩。
3.接觸居家隔離人員及密切接觸者的人員(社群/居委會、現 場流行病學調查人員等)工作時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
4.其他高危行業工作者(如標本採集人員、環境消毒人員及 屍體處理人員等)工作時需佩戴醫用防護口罩(N95 及以上級別)。
5.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及居家隔離人員儘量不外出,如果 必須外出、就診等,要佩戴醫用外科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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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配戴口罩注意事項
1.戴口罩前要先洗手,要分清楚口罩的內外、上下,淺色 面為內面,內面應該貼著口鼻,深色面朝外;有金屬條(鼻夾) 的一端是口罩的上方。
2.戴口罩時,要將皺摺展開,將嘴、鼻、下頜完全包住, 然後壓緊鼻夾,使口罩與面部完全貼合;在戴口罩過程中避免手 接觸到口罩內面,以降低口罩被汙染的可能。
3.口罩不可內外面戴反,更不能兩面輪流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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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更換及處理原則
(一)健康人群佩戴過的口罩,沒有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風險,一般在口罩變性、弄溼或弄髒導致防護效能降低時更換。
(二)健康人群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滿足以下幾個前提可以考慮重複利用口罩:口罩的密合性和保護作用完好;已晾乾;專人專用;重複利用的口罩不建議戴到醫院去,可以在去上班、閒逛、買菜、逛商場等情況下使用。
重複使用口罩,消毒的方法:
1.口罩放在通風處風乾,專人專用。
2.用少量酒精噴灑(不能用大量的酒精噴,因為會破壞口罩結構疏水性)。
3.加熱幹蒸:56攝氏度的溫度,烘烤30分鐘。注意不能用烤箱和微波爐。
關於重複使用口罩,要注意的是:
不能用蒸鍋蒸煮口罩,因為會破壞口罩中間的過濾層。
口罩內墊紙巾會影響口罩的氣密性,降低防護效果。
(三)非一次性、可複用口罩建議清洗、消毒並晾乾後再次使用。
(四)用過的一次性口罩不可以亂扔,要將口鼻接觸面朝外對摺(發熱患者口罩的口鼻接觸面朝內對摺),扯斷一側掛耳線折 疊兩次後捆紮成型。摺好後放入清潔自封袋中或用衛生紙巾包裹 好後再丟棄到分類為“其他垃圾”的垃圾桶內。
(五)在醫療機構中使用過的口罩,離開前直接投入醫療廢物垃圾袋中。
(六)處理完口罩後要馬上洗手。
以下影片教大家在丟棄前如何處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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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佩戴口罩標準與注意事項
(一) 家長應隨時關注兒童佩戴情況,如兒童在佩戴口罩過程中感覺不適,應及時調整或停止使用。
(二)不建議兒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成人口罩。兒童的臉型較小與口罩不匹配,因口罩與臉部無法充分密合邊緣洩漏。
最後,給大家一個不同人群選用口罩的指引:
回覆列表
個人覺得,國家衛健委發的戴口罩指南說的很清楚。
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33號
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
科學戴口罩,對於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具有預防作用,既保護自己,又有益於公眾健康。目前,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下,為引導公眾科學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保護公眾健康,特提出以下指引。
一、普通公眾
(一)居家、戶外,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
防護建議:不戴口罩。
(二)處於人員密集場所,如辦公、購物、餐廳、會議室、車間等;或乘坐廂式電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防護建議:在中、低風險地區,應隨身備用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小於等於1米)時戴口罩。在高風險地區,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三)對於咳嗽或打噴嚏等感冒症狀者。
防護建議: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四)對於與居家隔離、出院康復人員共同生活的人員。
防護建議: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
二、特定場所人員
(一)處於人員密集的醫院、汽車站、火車站、地鐵站、機場、超市、餐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群和單位進出口等場所。
防護建議:在中、低風險地區,工作人員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高風險地區,工作人員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
(二)在監獄、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以及學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
防護建議:在中、低風險地區,日常應隨身備用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在人員聚集或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小於等於1米)時戴口罩。在高風險地區,工作人員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其他人員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三、重點人員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從入境開始到隔離結束)。
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氣閥符合KN95/N95及以上級別的防護口罩。
四、職業暴露人員
(一)普通門診、病房等醫務人員;低風險地區醫療機構急診醫務人員;從事疫情防控相關的行政管理人員、警察、保安、保潔等。
防護建議:戴醫用外科口罩。
(二)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員;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的醫務人員;中、高風險地區醫療機構急診科的醫務人員;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環境消毒人員;轉運確診和疑似病例人員。
防護建議:戴醫用防護口罩。
(三)從事呼吸道標本採集的操作人員;進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氣管切開、氣管插管、氣管鏡檢查、吸痰、心肺復甦操作,或肺移植手術、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員。
防護建議:頭罩式(或全面型)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防護器,或半面型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防護器加戴護目鏡或全面屏;兩種呼吸防護器均需選用P100防顆粒物過濾元件,過濾元件不可重複使用,防護器具消毒後使用。
五、使用注意事項
(一)呼吸防護用品包括口罩和麵具,佩戴前、脫除後應洗手。
(二)佩戴口罩時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應遮蓋口鼻,調整鼻夾至貼合面部。
(三)佩戴過程中避免用手觸控口罩內外側,應透過摘取兩端線繩脫去口罩。
(四)佩戴多個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護效果,反而增加呼吸阻力,並可能破壞密合性。
(五)各種對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無證據證明其有效性。
(六)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醫用外科口罩均為限次使用,累計使用不超過8小時。職業暴露人員使用口罩不超過4小時,不可重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