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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ZW161073511

    城市多數,基本上都不要,或者,不興彩禮這一套。

    越貧窮,越愚昧的地區,彩禮越厲害。

    彩禮,已經不是古代那種傳統了,說白了,就是現代社會一種陋習,不勞而獲,斂財工具以及人品家風中劣根性的集中體現。

  • 2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依照農村傳統習慣,男方給付女方彩禮作為婚約確立的條件;因此在法律上面,彩禮是男方附條件的贈與。

    這種以結婚為目的而於婚前給付彩禮的行為,可以發生在一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婚約階段,即未締結婚姻關係階段;

    第二種:合法婚姻階段,即已締結婚姻關係階段;

    第三種:發生在同居關係過程中。

    司法解釋(二)第十條對第一種,第二種情形下發生的彩禮返還糾紛的處理已作了明確的規定:

    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規定,就是因為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的彩禮已經變了味,本來是男方為了表明心意的贈與,現在卻大多由女方的家長來張口要,並且將彩禮作為到底嫁不嫁女兒的標準!

  • 3 # 七號小謝

    既然題主問了,那就說說我的看法吧!

    彩禮在很多人眼裡已經是舊俗了,是不合時宜的東西。我們姑且不論這個東西應不應該廢止,就談一下為甚麼會因為彩禮而發生矛盾,從而讓這麼多人提出這些問題吧。

    現在這個社會越來越物質化,包括婚姻。

    女方想要表現自己的在男方心裡的位置,也有可能有些是想借彩禮得到金錢物質上和心理上的滿足。但是這一行為從根本上來說已經讓男方感覺有損自己利益,思考成本。總想以最少的代價取得最好的收穫,這是不可能的,於是就要經過協商。

    女方很有可能因為面子,心理因素,以及利益因素拒絕男方的討價還價。而現代的婚禮是以女方為主,滿足女方的需求自然成了首要條件。如果你前期不到位,這婚禮的主角之一不痛快,以後的生活自然不會幸福。

    所以在結婚之前多數男性對女方會比較依從,而彩禮,大概就是婚前男方家庭對女方的最後一次比較大的依從。你看,大部分婚後的男性絕不會像婚前那樣對待女方。

    再來說回題主的問題到底是男方的贈與還是女方的要求?其實應該是各佔一半。男方該贈與,女方也該要求。

    現在社會,如果你能確保你們結婚後是單獨過小日子(這個單獨很重要),那彩禮什麼的女方自然要適當斟酌一下。

    如果是一大家子一起群居的生活,那女方要求高一點也無可厚非。她在以後的生活裡,會付出更多,承受的更多,離婚的風險更高。

    不要說什麼舊俗該廢,既然提出來了,就說明這個問題一時半會兒廢不了。確定了要跟她在一起,如果她的要求不過分就爽快的滿足她吧,畢竟一個男人心甘情願的付出比勉勉強強的照做讓人高興多了。

  • 4 # A級評論家

    題主說的對,彩禮本來是男方贈送給女方的誠信定金,表示男方真愛女方!!現在的彩禮,成了女方敲詐勒索男方的手段!!嚴重變味了!!政府該管管了。建議國家規定,彩禮不準超過三萬元人民幣!

  • 5 # 崔大乘

    古時候彩禮應該是贈與女方父母的,感謝丈人家對自己媳婦的撫養,但金額是沒有標準的,都是由男方根據自家狀況表示一下,不像現在,幾乎要了男方家的命。古時候很少有靠嫁姑娘發家致富的,現在比比皆是。彩禮本身就是圖個吉利,現在純粹都變了味,一提到彩禮,男方頭都大了,彩禮失去了原本喜慶的意味。現在的彩禮應該不能再叫做彩禮了,應該是一種商品價格,只是這種商品比較特殊,賣方比較強勢,我說多少價就多少價,給不起就別買,我再換一家接著賣。現在的婚姻其實就是一種超複雜的買賣關係,女方出人,男方几乎是二代人的身家性命。

  • 6 # 新甘肅身邊事

    其實彩禮從本意以上說是男方給女方的贈予行為而不是女方索要行為,出發點是感恩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但是,現在農村的彩禮從15萬起步到30萬不等。成為鄉下的陋習。城市裡一般是4.8-6.8萬,女方家有可能退一點。

    從現在看來,越落後的地方要的越多,彩禮成為農村家庭的負擔了。娶個媳婦幾乎傾家蕩產了。

  • 7 # 看二樓的

    最後都算贈予。大家關注的不是這個,而是多少?

    給兩個解決方案吧。

    1 她近一年能存多少,他就給多少作聘禮。當然她淘寶多,化妝品多,各種浪,就不要怪他你你還不適合結婚

    2 他近一年存多少,他就給多少作聘禮。 為什麼要這麼定,因為如果你嫌棄他賺的少,壓根就不用考慮了。又如果他亂花錢,他還不適合結婚。走你亂花他,你還不知道持家,也不適合結婚。

    為什麼不說年薪了。 因為談年薪沒有談年存實在。在一線城市待過的可能知道,各種租房等開銷大,待小地方也可能知道,各種人情支出也大。 還有一個年薪20萬的小夥,年底也難有15萬到手。 當然你可能找個私企老闆,近一年可能賺了百萬,這情況你未必好意思拿走他這麼一筆流動資金?

    暫時只提供了靠自己能力換取聘禮的方法。當然如果要靠爹媽的話,也可以類推,比如他爹媽年存,不過還是覺得用上面方法合適,雖說婚姻是兩家人的事,但最終還是得看你們自己能力去過好日子!

  • 8 # 五音山人1

    過去結婚,都是要有謀人的,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謀不成親,謀人既是中介,又是證人,男女雙方問名,定親,下聘,結婚都是透過謀人來傳達各自的意思,聘禮都是由謀人當中介雙方商量而定,結親雙方根據身份地位,家庭條件來具體作出決定!

    而女方自從接受了男方的聘禮,不管成未成親,都算男方家的人了,一旦反口,是要吃官司的!

    現在提倡自由戀愛,男女結婚,不但不要謀人,甚至連父母都不要了,只要去民政部門扯個證,就算是合法夫妻了!父母也就無可奈何。

    現在已是經濟社會,一切向錢看,過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復存在,男女結婚的彩禮只有當面鼓,對面鑼直接談價了!

    人心早已不古,要男方自覺自願贈與彩禮,等於取消彩禮,絕對達不到女方的要求,女方為了滿足願望,只有開口索要了!

    而結婚要彩禮也是地方風氣,有的地方索要高額彩禮,有的地方隨意表示,有的地方還會加倍返還!男方為高額彩禮而叫苦,還有地方可訴,如果是加倍返還彩禮的地方嫁女,那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也說不出來了!

  • 9 # 手機使用者好大一顆樹

    對於結婚彩禮,淺談二十多年前本地風俗。雷小玲家中三姊妹,她最小,兩位姐姐已出嫁。二十歲在當時農村,是該找婆家了。說媒求喜的不少,最後找了一位是兩兄弟的婆家,這馬上就要結婚,雙方卻在大家友好的建議中沒有談妥。事情總有他的兩面性,當初雷小玲的父母,別人的勸說是,你這小女兒是出嫁,還是招女婿,你們倆老現在還年輕,日子好過,想過老了以後怎麼辦啦!哎呀!這有道理。親家,我想招上門女婿。這不行啦!我就兩個兒子,招麼得郎,又不是家庭條件不好。在媒婆的見證下,男方的開支花銷已經算到了圓角分,當時的錢值錢。親家這些錢我都退還給你,並且我出同樣多的錢招你兒子做上門女婿。哎!還是老思想,好好的婚約散了,散了。

    九十年代中期,南下打工潮,南下,南下。雷小玲和男朋友,大人的彩禮帳是算的清清楚楚,可她倆隨著打工的潮流南下了。一去就是五年,平時打電話都是座機聯絡。兒子,你回來好不好,媽想你了,爸爸的身體不行啦!湯波坐兩天的大巴回到了老家,爸你這不是好好的嗎?哎呀!這個小孩是誰的,我兒子。在老爸面前正經點,你婚都沒結,怎麼會有兒子呢?哦!原來是這樣。誰知道,他們的父母算完帳,兩個孩子已經到了法定結婚的年齡,悄悄地打了結婚證才去打工。這不行,要舉行結婚典禮。

    兩個月後,結婚典禮在男方如期舉行,雙方父母非常高興。為什麼呢?因為雷小玲又有了,他們商量的結果,丈夫的戶口不動,大孩子戶口上在丈夫戶口簿上,雷小玲的戶口本沒動,小孩姓氏,戶口將來一切隨母,至於其它的以後再說吧!這是一個完美的結局,祝他們全家幸福!

  • 10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彩禮做為男方給予女方的禮金,其多少是雙方家長協商確定的。

    做為雙方家長,因為正經親戚已成,一般都不會在彩禮上討價還價,隨大流就行了。

    如果女方家中困難,如果還有兒子結婚需要出高價彩禮的話,女方家長可能會把兒子的彩禮錢轉嫁到女兒身上,要出高價彩禮,當然出與不出,還是得和男方協商。如果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最終結果就可能是協商不成,一拍兩散。

    現在的人口比例失調,男多女少。所以女方有較大的發言權。男方為了孩子不打光棍,只得委屈求全,順從女方的心願。

    所以說,彩禮多少雖然是兩家協商,但還是女方掌握著主動權。

  • 11 # S麋鹿迷霧迷了路S

    現在基本都是女方要求,而且很多還有坐地起價的,騙婚的,婚禮當天加錢的,各種各樣的都有,人現實沒錯,喜歡錢沒錯,但是想過好生活,應該透過自己努力啊,老想著不勞而獲,坐享其成,臉皮夠厚的

  • 12 # 何傳人

    結婚彩禮是男方的贈與,贈與的時間在背見以後,正式見面或送禮當晚。收到彩禮後三年內完婚,贈與的條件是女方終身不能悔婚。

    過去彩禮民間約定240元,女方家貧困,經媒人協商360,這就是不講240,一講360的來歷。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方接受教育越來越高,結婚的另一個附加條件,女方受教育的費用需要男方承擔。這樣一來彩禮明顯高了,唸書的高了,不念書的也漲了。現在是受教育高的女子,婚嫁走向城市,不要彩禮而要車房。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子,進入不了城市,又不甘清貧而尋求保障,又漲到了三斤三兩百元大鈔。這就是當今流傳的,長的好的、學歷高的沒彩禮,而長的醜的、學歷低的、有缺點和次品的彩禮高。

    彩禮從過去男方的贈與變成了今天女方的索取。造成高額彩禮的原因是,一是重男輕女意識,造成今天男多女少。二是女方接受教育程度越來越高。三是對生活水準的追求越來越高。隨著彩禮的風長,農村出現了彩禮專業戶,結j婚後離婚繼續嫁,少則三年、多則五年便是百萬富的流油。一夜婚、啃光根、嫖老頭,為了錢不擇手段,醜態百出。

  • 13 # 一個小小草民

    彩禮是歷史上形成的,是男方對女方父母的經濟補償,是贈送。彩禮表面上說是自願的,但實際上是約定俗成的,是必須的,在一定時代,一定區域是有大致數值的。隨著經濟的變好,也是在增加的。歷史上有錢的人家也有不要彩禮的。特別窮的地方一般百姓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錢,換一種形式給的也有,就是農忙的時候到女方家為女方幹活,這樣幹要做許多年的。歷史上女人嫁到男方,就是男方家的人,一般也不給自己父母養老(特殊的除外)。所以男方給女方家彩禮正常合理的,別說這是買賣。反過來說,你憑什麼白要人家的。人家女兒養大了,到你家幹活,孝敬你家父母,自己父母管不到,生兒育女姓你家姓。好處都讓你佔了。歷史上女方的陪嫁是女方父母給女兒的財物,屬於女的私人的財物,男方要面子的人家是不能處置女方嫁妝的,只有女人自己才有權決定怎麼處理。

    現在有所變化,現在的彩禮大多數都是作為女方的陪嫁,帶回到男方,而且絕大多數女方都是有陪嫁的,並且女方除了把彩禮帶回來,女方父母也要給女兒一些陪嫁!只有少數女方父母留下彩禮錢,沒有嫁妝給女兒,這不是主流。帶回來的彩禮與女方的嫁妝都是小夫妻的共同財產。

    女方對男方提出的條件要房要車,主要還是為小輩著想,女方父母也沒拿走你的車、房。真正拿走彩禮的很少,倒貼嫁妝的多。越是經濟條件好的越倒貼,是真正的“賠嫁”。話說回來了,如果女方不承擔給自己父母養老的責任,女方父母收下適當的彩禮也沒什麼過份。男方給女方彩禮也是應該的。

    現實中,越是經濟條件差的百姓,女方反而是實打實要錢。經濟條件好的反而是女方嫁的多。中國曆來如此,沒什麼大驚小怪的。適當的彩禮正常,促進男人更努力,不努力找不到老婆就會被社會淘汰。所以從某種角度講這是人類進化的需要,不要把什麼都說成是封建的東西。

    男方不願給彩禮,可以選擇做上門女婿。這樣傳承的就是女方的家族文化。

    如果沒女人願意嫁給你,做上門女婿也沒人要,你說應該怪誰呢!

  • 14 # 手機使用者兩袖清風

    我是生男孩的父親,記得我們結婚時,趕上的是晚婚晚育,男方必須二十五週歲方能結婚。媒人介紹,雙方有意,完後男方主動領未來的媳婦。到各商店(那時還沒有商場)買幾套衣服,男方再打一套傢俱,事情也就辦了。兒子大學畢業,也是經人介紹與本公司空乘處物件。考慮到人家生女兒也不容易,必競人家女兒正要得際時,卻要嫁到咱家。為表示誠意,拿了兩萬元作為彩禮,兒子的婚事也就這樣解決了。我感覺,男方主動贈與適當的彩禮,是應該的。1,滿足了女方的虛榮心,說明人家不是白嫁女兒。2,也提生了男方的臉面,證明誠心誠意。而且人家女方結婚後又帶回來了。這種情況無可厚非。而現在出現的彩禮風,意義就大不同了,動輒十幾萬二十幾萬,而且是直接索要,雖然婚後也能帶回,但一般家是承受不起的。沒有五六十萬一百萬,根本結不了婚。這也是世代的產物,女孩感覺彩禮要的越多越有身價。都說國家管控,國家怎麼管?假如國家管了,人家有錢的會說,這是我們主動贈與的。沒有錢的,你能不能為女方要彩禮多,去告發女方。

  • 15 # 稅務律師菅峰

    結婚彩禮,本不是法律約束範圍之內。只不過,法律也本著不干涉民間風俗習慣之原則,在雙方發生糾紛之後,才會出面干涉。因此,無論贈與還有要求,法律均不給予支援。在法律上,給予彩禮的定性,把它作為以滿足結婚為目的的一定條件下的贈與。故爾,若沒有結成婚而要求返還,會被判決支援;若結婚時間很短就鬧離婚,也會支援一大部分;若婚後幾年甚至生了孩子才離婚,法院不會支援彩禮返還。當然,若因送彩禮導致男方家庭困難,甚至影響基本生活,彩禮必須返還。

  • 16 # 孤獨D時代

    法律早已明確,禁止任何人憑藉婚姻向對方索要財物!

    退一步講,如果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保證金,表示男方愛女方,或表達男方誠意等等各種各樣的解釋,那麼,為了防止馬蓉氾濫,女方應該怎麼對男方做保證呢?交多少押金合適?

  • 17 # 燦爛暖陽N

    視雙方感情而定,視雙方家長而定,還有男方家庭條件也是決定彩禮的多少。條件好的家庭不用你要,給個二三十萬可能都不是問題,條件差的家庭可能五萬都拿不出來,你要也給不起。如果男方家心甘情願給女方彩禮,而且約定好了就是給女方父母的,不需女方陪嫁,結果是皆大歡喜。如果是男方出多少彩禮也要求女方陪嫁多少嫁妝,那可能矛盾百出,以後兩個人也不會幸福。現實中有錢人家還是少數,沒錢的家庭大多數。男方父母傾盡一生的積蓄給兒子買房買車,也是真的不容易,女方父母養大女兒也不容易,相互體諒吧。只要小兩口婚後幸福比什麼都強。

  • 18 # 幸福就在你回家的路上

    人好嫁了個好男人……有錢他會主動給的就算你要也沒啥……人不好嫁個不好的男人自己還是考慮考慮……一切都在乎人有的嫁的男人好對女孩好對女孩的家裡人也好,…嫁的不好的男人就算有錢也捨不得給女孩家裡別人說給錢了能對女孩家人好就不錯了………所以說姑娘們嫁人一定要擦亮眼睛

  • 19 # 餘生不悔夢歸處520

    關鍵是男方得認為多少錢才合適,或者說不拿才是對的!所以彩禮不僅僅是貪!而是考驗人心!你都沒給多少憑什麼要女方拿多少!能這樣嗎?孩子沒生之前跟你姓,孩子生了和男方姓!我其實很好奇,女人結婚究竟在一個婚姻裡得到了什麼?其實每個女人想起來!其實都是沒有的!我就想問問女人結婚10年裡究竟得到了什麼?有些什麼可以值得一個人付出那麼多?包括青春?別拿愛情糊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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