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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甲醫院汪大夫

    哮喘急性發作應及時對病情做出正確評估,以便即刻給予有效的緊急治療。

    根據哮喘急性發作時的症狀、體徵、肺功能及血氧飽和度等情況進行嚴重度分型,

    表1

    注:“血氧飽和度”是指在吸氧和支氣管舒張劑治療前的測得值;“講話方式”需要考慮兒童的正常語言發育過程;判斷重度發作時,只要存在一項就可歸入該等級。

    表2 ≥6歲兒童哮喘急性發作嚴重度分級

    注:

    (1)判斷急性發作嚴重度時,只要存在某項嚴重程度的指標,即可歸入該嚴重度等級;

    (2)幼齡兒童較年長兒和成人更易發生高碳酸血癥(低通氣);

    (3)PEF:最大呼氣峰流量;SABA:短效β2受體激動劑。

    兒童哮喘急性發作該如何處理?

    兒童哮喘急性發作需第一時間予以及時處理,根據患兒的病情選擇不同的處理方法,以迅速緩解患兒症狀,解除患兒氣道痙攣為主,主要治療方法及藥物如下。

    1、家庭管理

    有條件的家庭可就地指導哮喘患兒和(或)家長在出現哮喘發作徵象時及時使用吸入性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建議使用壓力定量氣霧劑經儲霧罐(單劑給藥,連用3劑)或霧化吸入方法給藥。如治療後喘息症狀未能有效緩解或症狀緩解維持時間短於4h,應即刻前往醫院就診。

    2、氧療

    有低氧血癥者,採用鼻導管或面罩吸氧,以維持血氧飽和度在>0.94 。

    3、吸入速效β2受體激動劑

    是治療兒童哮喘急性發作的一線藥物,也是目前最有效的緩解氣道痙攣藥物,是兒童急性哮喘發作的首選藥物。

    藥物及劑量:霧化吸入沙丁胺醇或特布他林,體重≤20kg,每次2.5mg;體重>20kg,每次5mg ;第1小時可每20分鐘1次,以後根據治療反應逐漸延長給藥間隔,根據病情每1~4小時重複吸入治療 。

    快速起效的LABA(如福莫特羅)也可在≥6歲哮喘兒童中作為緩解藥物使用,但需要和ICS聯合使用 。

    經吸入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及其他治療無效的哮喘重度發作患兒,可靜脈應用β2受體激動劑。藥物劑量:沙丁胺醇15μg/kg緩慢靜脈注射,持續10min以上;病情嚴重需靜脈維持時劑量為1~2μg/(kg·min)[≤5μg/(kg·min)] 。

    注意:靜脈應用β2受體激動劑時容易出現心律失常和低鉀血癥等嚴重不良反應,使用時要嚴格掌握指徵及劑量,並作必要的心電圖、血氣及電解質等監護。

    4、糖皮質激素

    全身應用糖皮質激素是治療兒童哮喘重度發作的一線藥物,早期使用可以減輕疾病的嚴重度,給藥後3~4h即可顯示明顯的療效 。可根據病情選擇口服或靜脈途徑給藥。

    藥物及劑量:

    (1)口服:潑尼松或潑尼松龍1~2mg/(kg·d),療程3~5d 。口服給藥效果良好,副作用較小,但對於依從性差、不能口服給藥或危重患兒,可採用靜脈途徑給藥。

    (2)靜脈:注射甲潑尼龍1~2mg/(kg·次)或琥珀酸氫化可的松5~10mg/(kg·次),根據病情可間隔4~8h重複使用 。若療程不超過10d,可無需減量直接停藥 。

    (3)吸入:早期應用大劑量ICS可能有助於哮喘急性發作的控制,可選用霧化吸入布地奈德懸液1mg/次,或丙酸倍氯米松混懸液0.8mg/次,每6~8小時1次 。但病情嚴重時不能以吸入治療替代全身糖皮質激素治療,以免延誤病情 。

    5、抗膽鹼能藥物

    短效抗膽鹼能藥物(SAMA)是兒童哮喘急性發作聯合治療的組成部分,可以增加支氣管舒張效應,其臨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確立,尤其是對β2受體激動劑治療反應不佳的中重度患兒應儘早聯合使用。

    藥物劑量:體重≤20kg,異丙託溴銨每次250μg;體重>20kg,異丙託溴銨每次500μg,加入β2受體激動劑溶液作霧化吸入,間隔時間同吸入β2受體激動劑 。如果無霧化條件,也可給予SAMA氣霧劑吸入治療 。

    6、硫酸鎂

    有助於危重哮喘症狀的緩解,安全性良好。藥物及劑量:硫酸鎂25~40 mg/(kg·d)(≤2g/d),分1~2次,加入10%葡萄糖溶液20ml緩慢靜脈滴注(20min以上),酌情使用1~3d 。不良反應包括一過性面色潮紅、噁心等,通常在藥物輸注時發生。如過量可靜注10%葡萄糖酸鈣拮抗。

    7、茶鹼

    由於氨茶鹼平喘效應弱於SABA,而且治療窗窄,從有效性和安全性角度考慮,在哮喘急性發作的治療中,一般不推薦靜脈使用茶鹼 。如哮喘發作經上述藥物治療後仍不能有效控制時,可酌情考慮使用。但治療時需密切觀察,並監測心電圖、血藥濃度。

    藥物及劑量 :氨茶鹼負荷量4~6mg/kg(≤250mg),緩慢靜脈滴注20~30min,繼之根據年齡持續滴注維持劑量0.7~1mg/(kg·h),如已用口服氨茶鹼者,可直接使用維持劑量持續靜脈滴注。亦可採用間歇給藥方法,每6~8小時緩慢靜脈滴注4~6mg/kg。

    8、輔助機械通氣

    經合理聯合治療,但症狀持續加重,出現呼吸衰竭徵象時,應及時給予輔助機械通氣治療。在應用輔助機械通氣治療前禁用鎮靜劑 。

    9、心理輔導

    孩子哮喘發作家長不可過於緊張,尤其不應在孩子眼神裡顯得手足無措,應該鎮定自若給孩子信心,除了應急藥物外,扶孩子到陽臺或戶外呼吸新鮮空氣,好言安慰孩子,解除孩子的焦慮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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