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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阿壩州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曾釋出《關於九寨溝風景名勝區部分景觀對外開放的公告》,其中明確出,“8·8”地震後,九寨溝景區暫不接待散客旅遊。2018年3月23日,經李某介紹,高某與澤某分別私自駕車,採取躲避的方式,將5名遊客(遼寧籍,未購門票)帶入九寨溝景區遊玩。當日,被九寨溝管理局、九寨溝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在巡邏檢查中發現。目前九寨溝縣公安局對3人分別給予10日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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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123698745吧

    對這個事情我們還是先看下來龍去脈吧。其實是3月1日,阿壩州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關於九寨溝風景名勝區部分景觀對外開放的公告,裡面很明確的說了,8.8地震後,九寨溝暫不接待散客旅遊。然後3月23日,李某高某,澤某違反規定,將5名未購門票的遊客帶入景區,被執法人員在巡邏中發現了,將對他們處於10日拘留。

    對這三人違規在先,帶人逃票處於適度?懲罰在一定程度上我還是認可的。

    但是對於景區不接待散客,作為一個會隨性出遊的人,我還是有點不敢苟同。

    散客旅遊,又稱自助或半自助旅遊,在國外稱為自主旅遊(Independent Tour).它是由遊客自行安排旅遊行程,零星現付各項旅遊費用的旅遊形式!

    散客一般為旅遊者本人外出或與其家人、朋友結伴而行,人數規模比較小。散客形式是遊客隨著經驗積累,心理需求提高,自主性也相應提高的一種旅遊方式,從趨勢上說散客旅遊的發展是旅遊業進入更高層次、更新階段的產物,也是旅遊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所以一般而言,散客缺乏組織管理,一部分人還是事兒媽,確實不好接待。而九寨溝方面為了方便,一刀切暫不接待散客,還是有點粗暴。作為國內著名旅遊景點,九寨溝這樣規定,格局是小了點。再說,散客也有遊覽權啊。

    但是如果一一接待也確實麻煩,所以景區可不可以換個方法,比如臨時指定旅遊公司集結散客,滿足一定人數按規矩進入景區遊覽,堵不如疏,這樣,有了途徑,散客也就不用想辦法找人逃票進去了。

  • 2 # hello52262187

    事情就這樣,2018年3月1日,阿壩州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曾釋出《關於九寨溝風景名勝區部分景觀對外開放的公告》,其中明確提出,“8·8”地震後,九寨溝景區暫不接待散客旅遊。2018年3月23日,經李某介紹,高某與澤某分別私自駕車,採取躲避的方式,將5名遊客(遼寧籍,未購門票)帶入九寨溝景區遊玩。當日,被九寨溝管理局、九寨溝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在巡邏檢查中發現。目前九寨溝縣公安局對3人分別給予10日拘留的處罰。我覺得活該!

  • 3 # 李蓬國評論

    帶散客進九寨溝被拘,這個景區太“高冷”!

    這則題為“三人帶遊客進入九寨溝景區被拘,官方:暫不接待散客”的新聞,讓我徹底蒙圈:帶散客進九寨溝被拘,這個景區太“高冷”了吧?

    九寨溝縣委宣傳部稱,“8•8”地震後,九寨溝景區正值恢復和重建之中,除部分景觀對團隊開放觀光外,暫不接待散客旅遊。李某、高某、澤某三人明知公告,卻視而不見,仍然違反規定,將散客帶入景區,九寨溝縣公安局對3人分別給予10日拘留的處罰。此處所謂“規定”,指的是阿壩州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018年3月1日釋出的《關於九寨溝風景名勝區部分景觀對外開放的公告》,其中提出,“8•8”地震後,九寨溝景區暫不接待散客旅遊。

    真是奇了怪了,僅憑一個地方“旅遊產業發展領導辦公室”釋出的公告,就能決定行政拘留誰?我們知道,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處罰,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在一定時間內拘禁留置於法定處所,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適用的法律依據通常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另外還有一些其他的行政法律法規。但九寨溝這個關於景區管理的公告,連地方性法規都談不上,當地公安機關卻憑此把人行拘,完全是於法無據,屬於執法違法。

    上述通報稱,2018年3月23日,經李某介紹,高某與澤某分別私自駕車,採取躲避的方式,將5名未購門票的遊客帶入九寨溝景區遊玩。遊客不買票進入景區,當然不對。可問題是,他們為什麼不買票,“採取躲避的方式”偷偷進入景區?那是因為景區規定“暫不接待散客”,因此,他們想買票也買不了呀。可是,景區有權規定“不接待散客”嗎?“散客”也是合法公民,難道連買票進景區遊玩的權利都沒有嗎?

    根據《關於九寨溝風景名勝區部分景觀對外開放的公告》,景區開放區域實行專車專導,團隊遊覽的方式,2018年全年遊客接待限量為每天2000人。對景區每天的遊客接待量進行限制,完全可以理解,這樣做也是出於安全考慮,但為什麼規定只能接待組團的遊客,而不是能接待散客?如此區別對待,恐怕就不能再拿“安全”說事了吧?這樣的霸王條款,無非是想逼人們跟團旅遊,讓景區賺取更多壟斷利益罷了。有網友指出,“地震的時候,可沒說暫不接受散客捐贈”。但地震過後,九寨溝卻為了利益拒絕散客禁入,實在令人寒心。

  • 4 # 智者三問

    散客不是關鍵,關鍵是你動了九寨溝的利益。不買票進景區,違規不違法,拘留不合適吧?3月23日,李某、高某和澤某用私家車載5名遼寧籍遊客透過躲避檢查的方法進入九寨溝景區,後被巡查查獲,三人各被拘留十日。拘留依據是阿壩州發的一份旅遊公告,地震後九寨溝不接待散客。

    什麼是散客?沒有團隊的是散客,但是5個遊客完全可以拼上一個團,不能算是散客可。之所以被拘留,可能不是因為散客,而是因為沒買票,這動了溝裡的利益。當然,不買票進景區是不對的。沒買票進景區,以及違背規定帶散客進景區,都是違背規定,都是不行的,但拘留就有點濫用公權了。違規不是違法,遠遠達不到拘留的程度。而這幾個人卻被拘留了,還是拘留十日。

    對於沒有犯罪的公民實施拘留,法律賦予你們這麼大的權力麼?有錯誤,批評教育,甚至罰些買票錢都是可以的,私自加重處罰不合適。法律不是濫用的。

  • 5 # 奔波兒灞143142664

    你知道這件事的背景嗎,你知道為什麼要拘留他們嗎,讓我來告訴你,九寨溝私拉遊客進溝不是地震後才有的,地震前也是長期存在,拉客分為白天拉和晚上拉,白天拉只掙門票錢,晚上拉又掙門票錢又掙住店的錢,白天價格是每個人200到300元,晚上是400到500元,也就是說幸苦一天可掙好幾千甚至上萬,當然,這生意只能景區老百姓才能做,因為只有他們的車才可以進溝。有人會想拉幾個人沒什麼吧,那我告訴你,地震前每天留宿溝內的遊客上千人,還不算白天拉進去的,說到這大家可以去想想大理洱海。有人會問沒人管嗎,有啊,管理局在管啊,但管理局不是執法部門,經常在門口攔住拉客的,攔住了就只能不讓拉客的進去,不能做任何處罰,有時還會被威脅,辱罵。而且10多年前政府就下文溝內不許住人,在門票裡拿錢出來給他們補助,只要是溝內人,不管是嬰兒還是老人,地震前每人每年可拿3萬左右,而且在景區內的經營活動只能景區老百姓搞,這下你知道為什麼政府要下重手了吧,在不管以後九寨溝還叫九寨溝嗎?

  • 6 # 空靈鼓達人

    九寨溝屢次地震,景區開始限量接待。旅遊團隊有統一組織,遇事好聯絡。去年困山上的就是散客,所以大家理解就好,景區出此下策也是沒辦法的辦法,未雨綢繆總比臨時抱佛腳好吧!

  • 7 # 呆呆熊沙龍

    這樣的九寨溝不去也罷!

    帶散客進九寨溝就要刑事拘留?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吧?

    九寨溝是個什麼地方呢?機關重地?還是國家保密機構?

    說白了就是一個景區呀,這樣的景區咱中國有的是,只不過沒炒作成九寨溝這個樣。

    我隨手拈來一處我去過的地方,大家看看是不是跟九寨溝不相上下?

  • 8 # 川江賈姐姐

    我覺得處理得恰當,因為九寨溝本來就是經歷過大地震的,現在還沒正式開放,有些地方應該還在不停的修復,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便帶人進去,那不就亂套了嗎?敢帶人進去不是開酒店,飯店的老闆我都不信,他們可能收了別人錢就偷偷帶人進去的!這樣挺好殺一儆百,對那些不法分之起警示作用!九寨溝每天進去的人是限制人數,全程有監控!想想投資也不少,讓人隨便帶人進去不就亂套了嗎?

  • 9 # 五音山人1

    九寨溝的猴子太多了,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差點把九寨溝管委會的乳酪都要搶光了。但限於人手,對猴群又無可奈何,只好想法設法抓來三隻雞,當著猴子的面殺了!能不能嚇住猴子,就看這一招了!

  • 10 # 越野四季

    作為一個以高昂票價賺的盆滿缽滿,在大地震後又得到了全華人民的大力支援的區域性景點,取消門票才是對全華人民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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