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通向阿姆斯特丹

    錢不要了,要他全家孩子吃毒狗針。為民除害,這種人已經不能說他是無賴了,做人的底線都沒了,已經不算個人了。活著只是害人,估計他連碰瓷的勇氣都沒有。

  • 2 # 斷劍66336482

    只花兩萬元,認清一個什麼所謂的朋友,還不滿足嗎?花錢買個教訓,花錢賺點經驗,都值。有錢借出去,說明也不缺。咱借給朋友的錢,從來就不打算要回來。跟不是朋友的玩錢,必須按規矩玩。沒有證據的所謂借貸行為,屬於不存在的事實。不能說明你朋友缺德。倒是你的品行值得推敲。至少,您的朋友沒有向您敲詐兩萬元錢。您,憑什麼證明您不是在敲詐?為什麼會有騙子?為什麼會有無賴?因為總有一群人,在辛辛苦苦地供養著他們!

  • 3 # 脫產的新生代農民

    借兩萬塊錢給朋友,且沒寫借條,如今朋友不認賬,這說明什麼呢?說明你這個朋友壓根就沒有想還的意思,它是王八吃稱砣,鐵了心的。

    你的教順,給全天下所有稱朋友的人敲起了個警鐘,經濟上的往來,一定要走正規的、必要的程式,不要挨於面子,忽略必要的程式。

    根據我在外面二十多年的經驗,一般,騙自己錢的,都是所謂的朋友、老熟人,因為,只有這些人才能騙到你的錢。如果你與他們素不相識,你是不會輕易把錢借給他們的,就是因為這些所謂的友,你才能挨於面子放心的或不自願的借錢給他們。我也曾經被這些所謂的朋友、老熟人騙去過好幾次。不過我是小數目,我有個原則,在外不跟別人發生經濟往來,即使有也不會超過100塊。

    象你這樣,一借就是兩萬,還不跟朋友要借條,你也太把他當朋友了。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何況是朋友。

    對於一些人,就是打借條你也要認真的把借條讀懂才行,有玩文字遊戲的,比喻“借”與“借到”,“欠”與“欠到”,如果你讀不懂它的意思,你是同樣也會被這些人倒打一耙的可能的。所以,象你這種情況,如果你又找不到第三方證人,想拿回這兩萬塊錢有點難。你還有可能被惡人先告狀,他告你訛詐,到時候百口莫辯呀。

    既然它願拿兩萬塊錢來買斷朋友之間的友誼,這足夠說明他不是你真正意義上的朋友,這樣的朋友斷交也沒有什麼可惜的。

    交友須謹慎,借錢有風險。

  • 4 # 老煙GG

    至少從法律上講,如果你把錢借給了別人,但沒有借條,一旦對方耍賴不還,想把錢要回來的,確實非常困難。

    生活中,很多人都會遇到這樣的事:當朋友有困難向自己開口時,基於朋友間的感情和信任,當然是能幫就幫,也不好意思讓對方打什麼借條。

    一般情況下,這沒有問題。怕就怕遇到一些耍無賴的,你好心幫了他,他卻拿著你的好心和信任當廢紙一樣肆意揮霍,把人氣得要死。

    但是,借條雖然關鍵,卻並不是證明存在借貸關係的唯一證據。

    我看到過一個案例:借款人也是沒打借條,然後死不承認。但出借人向法院出示了兩個人當時的聊天記錄、對方發給他的銀行卡號以及出借人給他的轉賬記錄,法院最終判定借貸關係成立,對方必須還錢。

    如果啥都沒有,只要對方耍賴不承認,除非動用私人手段,錢是基本上就等於打水漂了。

    這也再次給我們提了個醒,把錢借給別人,最好能保留相關證據,以防萬一。

  • 5 # 道財經

    朋友借了2萬現金,但是沒有寫借條,現在對方不認了,這個真難辦。

    其實借錢這種事情,借的是感情,討錢就是壞感情了,生活中這樣的例子真的非常多的。因為別人的困難,我們又不好推脫,只能是伸出援手,但是對方在前期表現出感激之後,一旦到後期不主動還錢,就要去討錢,這就很尷尬了,能要回來起碼還可以做朋友,要不回來,連昔日的情誼都不值得再提。

    但是你現在沒寫借條,又沒有第三個人在場吧,這種事情就不好講了,可能你看在當初是朋友的份上不好意思開口寫借條,可是現在是2萬元,一旦你們沒有頻繁聯絡,對方不認賬也真不好辦,就算你去告也要證據啊。

    現在只能是,你和朋友多溝通,如果真的經濟困難就慢慢還,別說不承認,你當初幫他也是看在朋友的情誼上,更重要的是你看重這個為人,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這樣大家以後還是好朋友,不用不認,這種事情大家心知肚明,所以希望有錢可以先還點,讓你度過難關,就是先打感情牌吧,看能不能融化對方,如果對方還是這樣,那就去找對方,畢竟這個對一般家庭來講也不算小錢的。

    所以下次要記得的,朋友問借錢,很傷感情的,借了不一定增加感情,不還錢沒了,朋友也沒的做,還是要思考好,以後再碰到這樣的事情儘量留些證據吧。

  • 6 # 春韻劉姥姥

    哈哈真的是沒有生活經驗的人呀!

    2萬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了。

    朋友是什麼?該怎麼辦?

    朋友就是你最困難的時候幫助你。

    朋友就是你忘乎所以的時候提醒你。

    朋友就是心裡時常惦記著你。

    朋友就是在你迷茫的時候拉著你的手。

    朋友就是你得事就是他的事。

    朋友……。

    你好好想想你們是不是朋友!

    是朋友2萬塊錢就不是事。

    不是朋友想辦法要回錢。

    不是先打官司,是先找證據。

    生活中常常出現意想不到的事。

    這就要看你的智慧。

  • 7 # 玉敏12

    謝邀!先找朋友去作工作,看能不能承認下來。如果真是困難還不了,那就打張借條緩緩時間。如果還不行,就找他親人,說說看行不行。畢竟你也是好心幫朋友。如果他翻臉昧著良心硬不承認你借他錢。那你只有自認倒黴。誰讓你認人不淑?只有拿錢買教訓了。以後可要長個心眼。親兄弟,明算賬。關係再好,也要寫憑證。吃一塹,長一智吧。

  • 8 # 春哥diao

    你就是買了個教訓了,被教做人了,借現金,別說沒借條,就算有寫借條,你都討不會來錢的,現金借出,是必須寫欠條的...

  • 9 # 桃子175849549

    你沒讓他給你打借條就借兩萬塊錢給他說明你挺信任你的這位朋友的,你也對朋友挺實在的。他現在不認這個賬。可能他現在沒有錢還你也可能他存心不想還你的錢。不管那種就看看你當時借錢有沒有人證和物證,一般來說物證最能讓他再沒辦法抵賴,向你借錢時的簡訊微信,電話都能給他作為證據或者當時他用這筆錢幹了什麼他可能給你說過,如果你還保留著取錢的日期憑證和他消費(別的用途)的日期就可以讓他認了。

  • 10 # 暖陽悠悠609

    不管關係多鐵,出借款項時都應該要求對方出具借條。萬一當時沒有寫借條,現在對方又不認,只能想辦法收集固定證據向法院起訴。

    一、借款應該正式出具借條,除非你不在乎對方還不還。

    1、借條內容明確:債權人、債務人姓名,借款與收到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還款時間、借款利率(如果有約定利息)、借款用途、違約罰息等內容均須明確。

    2、借款人簽名、按手印。如果系婚後夫妻一方出面借款用於家庭,最好夫妻雙方均簽名確認。

    3、借款人出具收到款項的收條或者在借條上註明何時收到了借款。並儘量透過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支付,註明款項用途。妥善保管轉賬、匯款憑據以及收條、借條。

    4、利息看雙方的約定,可以約定日利率或、月利率或者年利率。 根據法律規定,約定個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二、沒有借條對方又不認賬時,收集固定證據到法院起訴

    1、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 請了解情況的證人出具書面證實材料或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證人最好有兩名以上且與雙方當事人無利害關係。

    4、支付寶轉賬記錄、銀行轉賬憑單等。

    綜上所述,凡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客觀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證據,如書證、物證、影視證據、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等。因此,如果沒有借條,有收條、錄音錄影、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能夠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沒有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向法院起訴就有勝訴的可能,勝訴後借款人如果仍然不履行法院判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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