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律是海事行政執法的依據。掌握海事法律制度的有關內容,並將其熟練應用於實務,是每一位海事工作人員的必備技能。作為海事系統的新進人員,學好海事法律知識,將為今後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就我個人而言,雖然對於海事法律的具體規定不甚瞭解,但我依然嘗試著運用法學的學習方法,自學海事法律知識,並將學習中的所思所想所得略加整理,與大家進行交流,以期能與各位小海獅共同進步。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學習的物件,即何謂海事法律、海事法律包括哪些內容、以及海事法律有哪些特點。
所謂海事法律,是指調整海事法律關係的國際公約及強制性規則、國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總稱。海事法律並非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而是屬於廣義的海商法範疇,主要調整海事執法機構與執法物件之間的法律關係,有學者將其稱之為“海運管理法”。海事法律的範圍與海事執法的物件相應,包括船舶管理法、船員管理法、航運公司管理法、通航管理法、海洋環境管理法等。海事法律的特點主要表現為行政性、綜合性和實務性。行政性取決於海事法律所調整的法律關係之特點,是海事法律的基本屬性;綜合性體現在海事法律由一群與航運管理相關的法律規範組成,其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以船舶管理法為核心,幾乎涵蓋航運業的所有方面,並且兼具國內法和國際法的雙重屬性;實務性是指海事法律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性,與航運實務密切相關。
其次,針對海事法律的特點,我對海事法律的學習提出以下幾點個人的建議,僅供各位小海獅參考:
第一,從教科書入手,結合法條和案例。考慮到絕大部分人對海事法律知之甚少,因此我建議應選擇一本教科書作為入門。《海事工作人員教育培訓教材》中的《船舶管理》、《船員管理》、《通航管理》等應當作為首選;司玉琢的《海商法》和郭瑜的《海商法教程》中涉及海事法律的有關內容可作為參考。法學不同於其他社會科學,它更注重從一般到個別的演繹思維邏輯,而法律條文正是這種思維的起點。因此在閱讀教科書之外,大家尤其不能忽視法條的重要性。但在初學階段,我們應將重點放在有關國際公約和法律法規的原則性、框架性規定上,過分關注微觀的規定將不利於對海事法律總體概念的形成。除此之外,查閱一些海事案例也有助於加深對法律條文的理解。金正佳主編的《中國典型海事案例》、上海海事法院釋出的年度《海事審判“白皮書”》、以及《中國海事》等雜誌都是較好的輔助資料。
第二,學好專業英語。中國政府加入並認可的海事國際公約,是開展海事行政執法的重要依據。因此,諸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STCW)、《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汙染公約》(MARPOL)等,是海事法律學習中不可或缺的內容。而這些公約的官方文字都是用英語寫成的,其中包含大量專業詞彙,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加強海事專業英語的學習。
第三,重視其他相關法律的學習。海事法律絕不是一群孤立的法律規範,它與海商法、民法、行政法等部門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有些法律的規定對於海事法律有著直接的指導意義,而有些規定甚至能夠直接應用於海事行政執法的實際。例如,船舶登記在很大程度上與物權法上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類似;船舶進出口岸與簽證管理必須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式等等。因此,海事法律與其他相關法律的學習不可偏廢。
第四,補充航海、輪機知識,在工作中不斷學習。海事法律具有極強的專業性,給一個對船舶機械一無所知的人一本SOLAS公約,讓他去從事港口國監督(PSC),顯然是一個笑話。換言之,如果對於航運實務不夠了解,那麼海事法律至多隻能讓我們“掉掉書袋”,而無法在實際工作中發揮作用。同時,隨著航運技術的日新月異,海事法律也在變化中發展。所以,我們對於海事法律的學習也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積累、不斷更新。
海事法律是海事行政執法的依據。掌握海事法律制度的有關內容,並將其熟練應用於實務,是每一位海事工作人員的必備技能。作為海事系統的新進人員,學好海事法律知識,將為今後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就我個人而言,雖然對於海事法律的具體規定不甚瞭解,但我依然嘗試著運用法學的學習方法,自學海事法律知識,並將學習中的所思所想所得略加整理,與大家進行交流,以期能與各位小海獅共同進步。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學習的物件,即何謂海事法律、海事法律包括哪些內容、以及海事法律有哪些特點。
所謂海事法律,是指調整海事法律關係的國際公約及強制性規則、國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總稱。海事法律並非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而是屬於廣義的海商法範疇,主要調整海事執法機構與執法物件之間的法律關係,有學者將其稱之為“海運管理法”。海事法律的範圍與海事執法的物件相應,包括船舶管理法、船員管理法、航運公司管理法、通航管理法、海洋環境管理法等。海事法律的特點主要表現為行政性、綜合性和實務性。行政性取決於海事法律所調整的法律關係之特點,是海事法律的基本屬性;綜合性體現在海事法律由一群與航運管理相關的法律規範組成,其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以船舶管理法為核心,幾乎涵蓋航運業的所有方面,並且兼具國內法和國際法的雙重屬性;實務性是指海事法律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性,與航運實務密切相關。
其次,針對海事法律的特點,我對海事法律的學習提出以下幾點個人的建議,僅供各位小海獅參考:
第一,從教科書入手,結合法條和案例。考慮到絕大部分人對海事法律知之甚少,因此我建議應選擇一本教科書作為入門。《海事工作人員教育培訓教材》中的《船舶管理》、《船員管理》、《通航管理》等應當作為首選;司玉琢的《海商法》和郭瑜的《海商法教程》中涉及海事法律的有關內容可作為參考。法學不同於其他社會科學,它更注重從一般到個別的演繹思維邏輯,而法律條文正是這種思維的起點。因此在閱讀教科書之外,大家尤其不能忽視法條的重要性。但在初學階段,我們應將重點放在有關國際公約和法律法規的原則性、框架性規定上,過分關注微觀的規定將不利於對海事法律總體概念的形成。除此之外,查閱一些海事案例也有助於加深對法律條文的理解。金正佳主編的《中國典型海事案例》、上海海事法院釋出的年度《海事審判“白皮書”》、以及《中國海事》等雜誌都是較好的輔助資料。
第二,學好專業英語。中國政府加入並認可的海事國際公約,是開展海事行政執法的重要依據。因此,諸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STCW)、《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汙染公約》(MARPOL)等,是海事法律學習中不可或缺的內容。而這些公約的官方文字都是用英語寫成的,其中包含大量專業詞彙,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加強海事專業英語的學習。
第三,重視其他相關法律的學習。海事法律絕不是一群孤立的法律規範,它與海商法、民法、行政法等部門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有些法律的規定對於海事法律有著直接的指導意義,而有些規定甚至能夠直接應用於海事行政執法的實際。例如,船舶登記在很大程度上與物權法上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類似;船舶進出口岸與簽證管理必須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式等等。因此,海事法律與其他相關法律的學習不可偏廢。
第四,補充航海、輪機知識,在工作中不斷學習。海事法律具有極強的專業性,給一個對船舶機械一無所知的人一本SOLAS公約,讓他去從事港口國監督(PSC),顯然是一個笑話。換言之,如果對於航運實務不夠了解,那麼海事法律至多隻能讓我們“掉掉書袋”,而無法在實際工作中發揮作用。同時,隨著航運技術的日新月異,海事法律也在變化中發展。所以,我們對於海事法律的學習也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積累、不斷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