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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要求賠償誤工費、護理費、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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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養民

    交通事故沒有造成人傷亡對方卻要陪嘗損失?個人觀點,交通事故中當事人的責任劃分,誰是主要責任,誰是次要責任,或者一方沒有責任。責任定性標誰確定對方沒有傷亡,只是車輛刮損或撞擊造成的另一方當事人車輛損失,則由對方陪償車輛修理及材料費用,直至沒有責任的當事人滿意為止。

    ,至於誤工費,醫藥費,護理費,以上三項後二項不計其內,只計算車輛修理期間所耽誤的時間誤工費。誤工費!′=日工資x誤工天數。標準按有固定收入月工資單確定計費標準。二,無固定收入的按當地收入三年平均數除以365天計費。

  • 2 # 老胡說三農

    你的意思是:你造成了交通事故,但對方沒有受到任何傷害。但對方非讓你賠錢不可。你想問問這是否合理。

    像你所遇到的情況在交通事故中屢見不鮮。對方明明啥事沒有,愣是非讓造成事故者(恕我不用肇事者一詞)賠錢不可。如果造成事故者不賠錢,對方會採取一些過激的行為,迫使造成事故者賠錢了事兒。

    對於這種情況,站在造成事故者的角度上來看,是不合理的。明明你沒有受到任何傷害,我憑什麼賠你錢?你這不是訛人的嗎?而站在對方的角度上來看,是合理的。我走的好好的,你差一點兒使我受到了傷害,雖然說傷害沒有發生,但也使我受了驚嚇,這個驚嚇讓我至少少活一年。你憑什麼不賠我一些錢?

    所以,不同的當事人站在不同的立場上會得出不同的結論。這個結論都正確,也都不正確,也就是說遇到這樣的爭執也合理也不合理。

    依照通行規則。凡是遇到這種情況的,只要對方不過分,可以適當給對方一些精神彌補。但在對方的要求很過分的情況下,就應該尋求司法幫助了。有人說,我就是不給對方拿錢,看他又能怎樣?如果你真的有不拿錢也能把事情“擺平”的本事的話,那是最好的了。當然,有這種本事的人是很少、很少的。

    最後告訴你的是:別在合理與不合理的問題上糾結了。多多換位思考,才會有最好的結局。

  • 3 # 陳晟喆

    既然是賠償,還是得回到事故責任上來。事故有無實際損失跟事故責任的承擔是兩回事,如果你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即便是沒有實際損失,對方要求你賠償相應的誤工費的話,是正當的,因為是你的責任造成的事故,你當賠。

  • 4 # 鵲鄉檢韻

    謝邀!確定是沒有人身傷亡嗎?如果一點都沒有受傷哪來的這些費用?你的意思是說,對方想訛人是吧?比如,對方說自己腿痛,到醫院一檢查是骨質增生,檢查的費用你還是要拿的,但治療骨質增生的費用你不必拿,因為這不是你撞出來的!做檢查可能需要時間,但需要拿著企業開出的扣工資的證明,你才能將誤工費給他,至於護理費同治療費一樣,無須你拿,個人建議,不喜勿噴!

  • 5 # 崔大乘

    這種類似的事兒也見到過,一般在市郊的道路上比較狹窄,沒有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和行人靠邊走,機動車在中間走,大家也相安無事。有天早上,看見一個騎電動車的男子,速度也不快,只是騎的有點兒靠中,這時候後面過來一輛轎車,要超車,就使勁按喇叭,前面那個男子估計也是著急避讓,一是手足無措,“啪嘰”就摔到在地上了。雖然沒撞上,但騎電動車的男子不幹了,如果你不是那麼大聲按喇叭,我也不會摔倒;開車司機也很委屈,你在路中間走還有理了,再說又沒撞上,反正兩人就吵起來了。那個騎電動車的就是不讓轎車走,要等交警過來處理,最後沒辦法,轎車司機掏了兩百塊錢了事兒。不是說合理不合理,而是處理起來特麻煩,你要有精力就耗著,否則就給點兒錢算了,就是這麼個氛圍。

  • 6 # 淮北日月升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

    第一是誰的責任。交警根據雙方過錯以及過錯和事故的因果關係,來判定雙方責任。賠償是和責任掛鉤的,有責任則有義務賠償,無責任則無義務賠償。

    第二損失是否實際發生。有責任需要賠償的,是當事人因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沒有傷亡不一定也沒有損失。如果是有責任,也有損失則應該賠償。

    第三賠償的專案和數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有證據支援。例如,某人因為交通事故,造成耽誤一天上班,那麼他提供單位考勤表,工資卡流水等能證明工資扣罰的,可以主張這個損失。如果僅僅是誤了點,為了班做幾十元的出租情有可原,但是他要拿一張三千元的飛機票要求賠償,那是完全不可以的。

    具體到本案,既然沒有受傷,那麼與傷情有關的賠償都是不存在的,例如醫療費,陪護費,住院生活費補貼,轉院交通費等等,當事人可以明確拒絕這些主張。

  • 7 # 開啟車窗看景色

    交通事故沒有造成對方人員受傷,但對方哪來的護理費和醫藥費呢?

    這是種非常輕微的小刮小碰事故,估計題主是有責任的,經沒經過交警判定也不知道。

    如果對方能拿出醫療證據,你是應當賠償的,可以透過保險公司走交強險。

    如果對方就說腦袋迷糊(這是被碰者一貫的訛人方法,讓你沒辦法),那你就帶他(她)上醫院檢查,用證據說話。

    如果對方就是訛人,詐點錢財,我看這麼辦。必竟是由你引發的事故,賠付一點誤工費也理所當然,就當精神損失費算了,這是為了避免事態擴大,矛盾激化,息事寧人,雙方各讓一步就解決了。只要對方別獅子大開口就行,如果對方要求過分,不依不饒,就得找個地方說道說道了。

  • 8 # 老鬼雜談

    老鬼認為:“如果確定沒有造成人員任何受傷(包括精神上的)和死亡,是可以不予賠償的!”

    其實人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之間的事故責任認定是比較複雜的。

    關鍵是在任何人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事故當中,人和非機動車是被劃為弱勢群體,也就是說所有的交規還有法律的責任認定都是偏向他們一方的,從這點上來說,有車一族反而變成了二等公民。

    比如說去年南京的一輛小轎車轉彎的時候,舉例他車子十幾米遠的腳踏車摔倒了。最終交警認定小轎車全責,原因是沒有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導致騎車人受到驚嚇,從而摔倒!在我們的常規認知裡,這是不合理的。然而交規確實就是這麼規定的。

    所以如果你發生了類似的事故,沒有什麼好辯解和申訴的,按照交警同志的判罰來就是了。

    至於問題中的沒有任何傷亡,老鬼想不出為什麼他要誤工費、護理費、醫藥費。如果是對方受到了驚嚇,這個屬於精神傷害(只要他想告你這個,肯定一告一個準),那麼有誤工費、護理費、醫藥費從交規法律的層面來看,是合理的。如果什麼都沒有,那應該是不需要支付的。然而,你這個問題的前提是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肯定對對方有所影響了,而且交警認定你的責任了,那你還是乖乖的按照法律規定和交警的判罰來支付就好了。

    扯皮多少累啊!

  • 9 # 善言法務

    沒有受傷不用賠付過多醫療費。但是若車主撞了別人,即便對方沒有表面的傷,也要給對方賠付些精神損失費。撞擊受傷有內血,最好的辦法就是帶被撞者去醫院檢查,沒事兒最好。

    這也是防碰瓷兒的好方法!

  • 10 # 菩提新客1

    發生交通事故,應當報警。有出警的交警現場調查確認事故原因責任認定,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賠償是否應該存在?雙方怎樣承擔賠償責任?一切都有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依據法律做出賠償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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