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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露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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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淵與先生
需要性情平和,總是笑容可掬,禮貌發自內心,待人殷勤而不諂媚。對人的敬重化為溫柔的影子。跟這樣的人在一起你不感到疲勞,無論對他還是對自己都很滿意。你被一種說不清的力量帶入他的圈子,發現這個人優雅品性印在周圍每件事物上:一切都賞心悅目,你在那裡如魚得水。
私底下,這個人兒的純樸作風讓你著迷。他天然,不造作,不奢侈,不招搖。他樸實地表達自己的感情,因為那都是真情實意。他直率,但是不傷人自尊心。他按別人的本來面貌接受別人,原諒別人的缺點和荒唐,包容不同年齡段的人,不因雞毛小事而惱怒,因為他具有預見一切的才能。別人有難,他必先伸出援手,然後好言寬慰。他溫和開朗,所以你不由自主會愛他。你將他奉為典範,對他頂禮膜拜。這個人兒的優雅超凡脫俗,與他如影隨形。
這種磁石般的吸引力是風雅生活的重要目標。我們都應該爭取獲得這種吸引力;但是成功是很難達到的,因為成功取決於美好的心靈。取得成功的人何其幸福;因為看到世間萬物,包括自然與人,都對自己微笑是多麼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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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先生
紳士及紳士風度
作為一個舶來詞,英文的 gentleman是指英國紳士,他們通常會手拿文明棍,頭戴大禮帽,身著筆挺的西裝,足蹬鋥亮的皮鞋。在中世紀英國,“gentry”(紳士階級)是一個社會階層,社會地位僅次於貴族,如爵士等職位。此階層的男性成人當時稱為“gentleman”(紳士)
愛德華▪伯曼在《像紳士一樣生活》中介紹了紳士文化的發展歷程。20世紀初,英國曆史學家喬治·斯蒂威爾指出,英語中的“紳士”一詞最早出現於1413年,當時國王亨利五世頒佈了一道法規:在上訴或控告的過程中,都需要陳述被告的財產和地位。這就意味著需要一個新詞彙來代表在騎士和男爵家庭中的年輕成員,以區別於那些有頭銜的兄弟姐妹。同時期的文學作品中也首次出現了“紳士”一詞。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紳士被解釋為:“一個為留下好名聲而勤奮工作的人”這一時期地位高的紳士需要佩戴盾形徽章以證明其血統。亨利八世時期,紳士用來指稱上層人士和貴族。到了16世紀,紳士的定義中開始包含了一些新的因素,如土地,財富,及個人追求,更接近於現代的,非軍事的紳士概念。另一方面,有關紳士不應該工作的思想也開始逐漸擴散。
到了18世紀, 紳士的含義有了新的變化。1710年,愛爾蘭作家、政治家理查德·斯蒂爾在當時著名的Tatler雜誌上撰文寫道:“朝臣、商人以及學者都應該有權擁有紳士稱號,紳士的稱號從來不是取決於一個人所處的環境,而是取決於他的行為。”這可以看作是19世紀紳士的內涵——紳士是有職業的人,他們服務於城市和國家——的起源。17世紀的內戰,標誌著英國從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轉變,從中世紀晚期過渡到現代早期,“上流社會”代表了比17世紀更為偉大的社會凝聚力。在這一轉變過程中,“上流社會”及其機構在接下來的兩百年裡得到了發展,紳士開始扮演關鍵的社會角色。
19世紀以後,人們已經不再根據血統、所佩戴的徽章來界定一個人是否是紳士,而是根據他的行為舉止,這與今天的紳士定義有些相近。紳士的這個新定義很快為人所傳頌,並且引領更多學者去探索,一方面它鮮明反映了19世紀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價值觀。維多利亞女王1837年至1901年在位,六七十年間大英帝國強盛至極:工業革命,經濟發展,殖民主義興起,而新興的紳士階層在地域化溝通,社會化交流方面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尤其重要之處,英國貴族階級急於尋求一種高尚可貴的精神文化,來反映英國社會的文明程度,以此來統治殖民地區的民眾,加速其文化的影響力,也正是這個時期,東西方文化隨著貿易往來得以溝通交流,互相影響。
而作為一種文化載體,紳士的定義也在隨著社會的進步而不斷變化。早期的紳士價值,體現的是強調等級(與英國貴族的關係等級)與承擔社會責任的騎士精神。而紳士精神的現代意義則引申為“騎士般的勇氣,服務公眾的道德意識,提倡獨立人格,以及即使處於極端困難的境地也要保持謙恭禮貌,對待女性要舉止優雅,保有浪漫情調,崇尚知識即美德。
英國教育家文學家約翰·亨利·紐曼在《大學理念》一書中對紳士下了準確的定義:“紳士從不會使他人受苦。他與周遭的一切保持和諧而非凸顯自己。真正的紳士言行謹慎,從不鋒芒畢露。施人以恩時他不以為意,好像自己倒成了‘受惠者’。他恪守古代聖人的箴言,眼界高遠。”
塞繆爾▪斯邁爾斯在《性格》中這樣描述紳士:“紳士生來所受的教育就是,無論他擁有了世界上多少財富,都會感到自己必須與他人分享,未能以適當回報社會,他就不會心安理得地享用別人提供的飲食、衣服和服務。”
考究的著裝,文雅的舉止,尊重他人,對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對生活質量的追求與建造。彰顯男人的堅韌、禮貌、勇敢、謙虛、含蓄、深沉、與寬宏大量的人格之美——使得紳士“出類拔萃,風度不凡”!
從以上定義可以得出,紳士須具備從內到外,符合完美的屬性,狹義的紳士定義可以從穿搭,禮儀,社會階級,社會地位等方面出發,而廣義上的紳士定義,則要求紳士符合任何層面的最好評價,一個近乎完美的人。
而紳士風度便是英國民族文化的外化,又是英國社會各階層在看齊上流社會的過程中,以貴族精神為基礎,摻雜了各階層某些價值觀念融合而成的一種全新的社會文化。紳士們倡導傳統文化與自我存在的價值觀,追求品味與人性化的生活方式。他們代表著西方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新的社會思潮,是中上階層男士所追求的一種社會風尚。
紳士風度在東方的傳播與實踐
鴉片戰爭後,西方列強們開啟中國的大門,閉關鎖國的狀態被打破,東西方文化開始隨著商貿經濟的往來,得到傳播,交融,匯聚,實踐。辛亥革命後,清朝專制帝制被推翻,建立新的共和政體,而此時對東西方文化都有所感知體驗的革命家們,才真正意義上將西方文化學以致用,用於當時的社會化改造中去。國民改頭換面,扔掉黃袍馬褂長衫,長髮理短,西裝革履,搖身一變,成為“紳士”!
到了改革開放後,隨著地域之間邦交正常化,貿易往來更為頻繁,全球化趨勢的加劇,人們對國際往來需求的頻繁交流,間接催生了對“紳士”的學習,然而現在當人們在描述“紳士”時,更多的是在陳述“紳士的作派”,紳士如何搭配,如何遵循著裝禮儀,在特殊場合注重形象;如何在吃牛排喝紅酒時,避免隨性的禮節等等。甚至有諸多高淨值人群尋求專業的禮儀培訓師教授相關知識。但學習“紳士作派”並不能使我們成為紳士,對於熟諳紳士風度的人來說,其應用於實踐生活中的意義更值得被探討。
多年來被評為英國最佳著裝男士的E.Tautz的設計總監 Patrick Grant 在接受媒體的採訪時談及紳士,坦言:“我覺得很多人都會對“紳士”有誤解,他們認為只需要表面打扮得像一位紳士,但我認為內在也是極其重要的,你不能穿成一個紳士,但行為舉止像一個流氓。只要你肯在你的衣櫥上下功夫,任何人都可以穿成一位紳士,你可以穿成英國古典紳士或者現代時尚先生,但經典的“英國紳士”永遠都走在時尚的邊緣,他們喜歡帶一些過去的色彩但又離不開未來感。你不能穿成一個紳士,但行為舉止像一個流氓。“英國紳士”無他,主要就是講求尊重,做什麼事都深思熟慮,行為舉止永遠溫文有禮,這更在於思想上的一種昇華,而不只是靠身上的衣服來偽裝成“紳士”,因為畢竟不是衣服創造了人類。”
這段話被我記憶猶深之處,就在於Patrick Grant先生一語道出“紳士的實踐原則”!紳士於人,事,物,禮儀等,對外所展現的,所體現的,所表現的,更多的是“尊重”!
試問何為尊重?尊重即是對其價值的認可!是“我”如何認可“他她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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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紳士?為什麼要成為一個紳士?這些問題比如何成為一個紳士更為重要。我認為所謂紳士是指那些有品格有修養動尊重的男人。成為這樣的人不僅僅是為了贏得女性的歡心,更重要的是自己內心對自身修養的嚴格要求。只有能夠自律懂得自律的人才能成為紳士
最重要的,是你要有紳士的品格和思想。
所謂腹有詩書氣自華。一個人內在修養足夠了,外在的行為自然會與內心相對應。所以你要成為紳士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己的修養。不要單純的為了紳士而紳士,只追求表面是不對的。
多讀書,明事理,辨是非,能愛人,樂助人,懂尊重,會包容,不衝動,善控制,講禮貌。有了這些內在品格,你的一切行為都將成為紳士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