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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言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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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ku小動物
古人結婚實際要花多少錢,歷朝歷代的貨幣購買力不同,很難找出一個具有可比性的資料來。但是從禮法的角度講,兩家結婚還是花銷不小的。
按照五經之一的《儀禮》,從昏禮(古代的婚禮用的就是這個昏,因為是晚上舉行,這個時間象徵著陰陽交合)開始之前的六禮算起:
納采(去看一眼姑娘的情況,確定出嫁的意向)要送一隻雁過去,主人家必須準備醴酒也就是甜酒,還有脯醢,就是肉乾和肉醬。
納吉(看八字)再用雁。
納徵(送聘禮)的時候要送黑布五兩,還有鹿皮兩張。
請期(定日子)用的禮物跟納徵相同。
到婚期那天,男方家裡就要準備三座鼎,分別煮牛、豬、魚,魚一共十四條。菜一共六種,還要煮好肉湯。
迎親時要專門準備車馬,除了娶妻的這位一輛車以外,包括兩輛從車,包括火把等等,還要再送一次雁。女方家裡也出三輛車,要有送親的隊伍。送親的隊伍有男有女,晚上送到以後住下。第二天早上男方家給送親的隊伍準備飯食,男女各接受男方家長贈送的束錦。
這還是男方家長都在的情況下。如果男方家長都死了,那送親的人不能第二天就走,得在男方家一住三個月,等到自家小姐入廟拜見過公婆神主之後,才能離開。因為如果不巧小姐在廟見之前死了,那麼就不能算成婦,不能葬在男方家的墓地裡,就得這些送親的人把死人帶回去。
當然,《儀禮》規定的是士大夫的情況,普通百姓結婚大概不一定這麼繁瑣,不過到唐宋之後也都是比較隆重的,元代北方就下過一個檔案:
禁夜筵宴例
至元七年四月:中書省戶部:
據太原路申:“本路人氏,嫁女娶妻,不量己力,或夜宴,動作餚饌三二十道,通宵不散,其中引惹鬪訟。及問妻室之家,先備筵宴飲饍一二十道,妝簇按酒三二十棹。不惟費耗,有損無益,乞行革去。”省部相度:旣是於民無益,今後嫁娶,只就白日至禁鍾已前筵會。除聊備按酒外,飲饍上、中戶不過三味,下戶不過二味,無致似前費耗。外據其餘筵會,亦同此例。行下太原路,遍行所屬,出榜張掛,置立粉壁,省諭施行。
總而言之,不管在什麼年頭,結婚都是個花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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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沅汰
《禮記*內則》說“聘則為妻,奔則為妾”,意思是說依禮聘取的是妻子,不依禮聘而往嫁的叫作“奔”,奔則為妾。
聘,是古代人娶妻的一個完整過程。呂思勉則認為,聘禮是古代婚禮中的一個過程,又稱為“納徵”,聘禮帶有賣買婚的遺蹟。
《儀禮*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納徴”又叫“納幣”,就是在納吉禮之後男方派使者到女方家裡送聘禮,女方納聘後,兩家的婚事就算是定下來了。徴,成的意思。這裡記載的聘禮是玄色和張纁色的帛共五匹,鹿皮兩張。這和納吉時送的禮物是一樣的。
歷代以來的聘禮都各不相同。秦漢時期聘禮有三十種之多,有貴重物品,也有實用的物品,也有象徵性的物品。《通典》記載,後漢時的聘禮有: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葦、卷柏、嘉禾、長命縷、膠、漆、五色絲、合歡鈴、金線、綠得、香草、鳳凰、舍利獸、鴛鴦、受福獸、魚、鹿、雁、九子蒲、陽燧鑽,還有五色之始的“丹”、東方之始的“青”。
宋明時還有以茶作為納徴之禮。如明代郎瑛《七修類稿》“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結婚,必以茶為禮,取其不移之意也。今人猶名其禮曰 ‘下茶’。”
從漢代開始有了索重聘的禮俗。西漢末,漢平帝娶王莽之女為後,聘黃金兩萬斤。王莽立杜陵史氏女為皇后,聘黃金三萬斤。諸侯納妃雖不及帝王,但也是重聘之風盛行。漢宣帝之子淮陽王劉欽納舅父張博的女兒為妃,出聘金二百斤。
晉代皇帝大婚納徴除了依古禮的玄纁、束帛之外,還加上珪和馬八匹;王侯則是束帛加璧、馬匹;卿大夫纁、束帛加上羊。隋唐時在聘禮裡開始增加錢財,這種風俗從宮廷流行到民間。元明時聘禮更重,如元代法律規定,上戶出聘金一兩,銀四兩;下戶無金,銀三兩。元代的臣子奏議說“婚姻聘財,今之嫁女者重要錢財,與估賣牲口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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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魂歸何處99
中國歷史悠久,時代不同,聘禮也不一樣。《詩經》裡《氓》裡有“抱布貿絲”的詩句,就是那個叫“氓”的青年,抱著一匹布跟女方交換絲綢,實際上是借“貿絲”之名用布作聘禮向女方求婚。具史書記載,上古時大都羊、鹿、粟(糧食)等作為聘禮。
到了貨幣流通時代,開始用金銀聘禮。當然,王公貴族、大戶人家跟平民百姓在聘金數量上無法量比。
有的朝代(好象是元代)對民間婚娶聘金數量作了具體規定:上戶聘禮黃金一兩,白銀四兩;下戶白銀四兩。
古人對嫁女向男方索要重金聘禮深惡痛絕:今之嫁女者索要錢財,與賣牲口無異。
回覆列表
中國古代把婚禮程序分為六個階段,古稱“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其間“納徵”,即男家將送往女家,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
古代納徵多以鳥獸為禮,上古時聘禮須用全鹿,後世簡代以鹿皮。崔駰的《婚禮文》中記載:“委禽奠雁,配以鹿皮。”《詩經。召南。野有死麋》中說:“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寫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由於古代納聘多執雁為禮,故送聘禮又名“委禽”。當然,古代納徵也並非全用鳥獸為禮,像《衛風·氓》中所說的“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就是以布為聘禮的比如。後來,納徵的禮儀越演越繁,成為六禮中禮儀最繁瑣的程序之一。
到了宋代,茶葉被列為聘禮中的重要禮物,簡直成為不可或缺之物。從此,民間即稱送聘禮為“下茶”、“行茶禮”或“茶禮”;女子受聘,謂之“吃茶”或“受茶”;所謂“三茶”,就是訂親時的“下茶”,結婚時的“定茶”,洞房裡的“合茶”。據宋胡納《見聞錄》載:“一般訂親,以茶為禮。故稱乾宅致送坤宅之聘金曰‘茶金’,亦稱‘茶禮’,又曰‘代茶’。女家受聘曰"受茶"。”吳自牧《東京夢梁錄·嫁娶》也談到了宋代婚嫁中的用茶:“道日方行送聘之禮,且論聘禮,富家當備三金送之,……加以花茶、果物、團圓餅、羊酒等物,又送官會銀鋌,謂之"下財禮"。”吳自牧記載說,即使是貧窮人家,聘禮中茶餅也是少不了的,甚至連女家的回禮也多運用“茶餅果物”、“鵝酒茶餅”了。
婚姻“六禮”後來經司馬光、朱熹等人簡化合並,但宋代盛行的茶禮卻為元明清各代所秉承。明代香山(今廣東中山市)人黃佐,字泰泉,晚年家居時撰成《泰泉鄉禮》,書中記載:“近來納采、納徵者,止用細茶一盒,納釵物其間,尤為簡潔,能夠通行。”又云:“凡三等人戶之下聘,用酒一埕、鵝二隻、各布二匹、茶一盒。”反映了明代嶺南一帶茶禮的盛行。
古代聘禮清單
以下的禮品皆是均雙數以取其“好事成雙”之意。
聘金:這表明著男方供認和感謝女方家長對女兒的養育之恩。
聘餅:一擔(五十公斤)
海味:分四式,六式或八式,款式與數量視男家的經濟狀況而定。每款一般分兩包。其間髮菜是必須的,以取其發財之意,而其他的海味有鮑魚、蠔豉、元貝、冬菇、蝦米、魷魚、海參、魚翅和魚肚等。
三牲:兩對雞,兩雄兩雌(如爸爸媽媽不全﹐這則一對已滿足)﹔豬肉三至五斤起雙飛(喜只飛),即一片相連開二,以表明豐盛誠懇的敬意。
魚:大魚或鯪魚;意即腥(聲)氣;也表明有頭有尾年年有餘。
椰子:兩對(爸爸媽媽不全可用一對),即有爺(椰)有子的意思。
酒:四支,表明愛情濃郁。
四京果:即龍眼乾、荔枝幹、合桃乾和連殼花生,以祝福後代興隆,亦含滿意多福,生生不息之意。
生果:即生生猛猛的意思
四色糖:即冰糖、桔餅、冬瓜糖和金茦,表明象甜密,白頭到老的意思。
茶葉、芝麻:由於栽培茶葉必須用種子、故以茶葉作禮品,暗喻女子一經訂立婚約,便要守信不渝,絕無懊悔,亦即“油麻茶禮”。
帖盒(禮金盒):內有蓮子、百合、青縷、扁柏、檳椰兩對、芝麻、紅豆、綠豆、紅棗、合桃幹、龍眼乾,還有紅豆繩、利是、聘金、飾金、龍鳳燭和一幅對聯
香炮鐲金:香(無骨透腳青),炮(大鞭炮和大火炮),鐲(龍鳳成對喜鐲)。
鬥二米:男方預備十二斤糯米、三斤二兩砂糖,這是給女家做湯圓的,以取其滿意,甜美圓滿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