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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顧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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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真誠555888

    不可能的,無論律師怎麼辯護,最後是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進行判決。假設判決錯誤,還可以上訴,申訴,抗訴。

  • 2 # 見證111

    法律是為民而生,應該為民所用。在當今社會金錢的誘惑實在太大,驅使不少人在道德底線上越走越遠。不管律師也好法律工作者也罷本應維護法律,保護人民的最大利益,然而在金錢的驅使下這種正義和道德已經在他們的腦海裡逐漸丟失。

    現在律師也好法律工作者也好,說他們是法律維護者,還不如說他們已經演變成能熟練使用法律的商人。利用法律武器給自己帶來或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利益。道德雖然不能駕馭在法律之上,但在法律的應用上也一定不能缺少道德和正義。

    在於海明事件中,我想問問那些說白衣哥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的律師們,你們可以在生命受到威脅是冷靜思考,怎樣做是正當防衛,怎麼做又是防衛過當,因為你們專業。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是有血有肉的正常人!我們遵紀守法的老百姓,騎自己的車走自己的路,招惹誰了?飛來殺身之禍,還不能反抗,只能跑這就是法律專家支的高招?

  • 3 # pulaoda627

    你認為律師為錢可以顛倒黑白嗎,為什麼?

    誠然,任何行業都有好有壞,如果說律師都是為了錢,可以顛倒黑白,有失偏頗,個案或少數,不能類推為普遍或大多數。

    滴滴殺人事件,都是年輕男人所謂,殺人的物件都是年輕貌美的女性,沒見其他年齡段的人群說年輕男人都是壞人,女性要遠離年輕男人?只有年輕男人老了的時候,才會變成好人。

    律師行業或群體的出現,是法制的進步,最大限度能降低冤假錯案,在刑事辯護中,只要沒有經過法院的判決,都是法律意義上的嫌疑人,(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罪犯)刑訴法規定,都有權請律師為之辯護,以保護當事人最大的權益。

    媒體披露,呼格吉勒圖,聶樹斌等冤假錯案,最終平反的就是律師和家屬共同申訴的結果,能說律師是為了錢,顛倒黑白嗎?顯然不是。

    如果不用法律術語,大眾語言,那就是律師的職責就是為當事人服務的,在此過程中,不管是刑事或民事,律師都是儘量找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

    再直白一點,律師就是與當事人相反的另一方反起說,(所謂的辯論)這不能理解為律師為了錢,就可以顛倒黑白,而是律師這個職責,就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不是相反。

    律師維護當事人合法利益,是要有法律依據的,而不是任由律師無中生有的亂說,這樣在法庭上,也不會的到支援的,

    聰明或有經驗的律師,是找出程式中是否有瑕疵,譬如:非法證據的排除,就是律師常用到的,如果舉證方出示的證據,不是客觀存在且唯一指向的,律師就會有合理懷疑,要求法庭不予支援,即非法證據排除。

    前面說了,任何行業,都有好有壞,當然,律師行業也不例外,"律師"是法制社會,法律健全的必然產物,其正能量還是巨大的。

    至於說律師為了錢就可以顛倒黑白,首先,法律就不會認可,得不到法律的支援,這樣的律師,離關門就不遠了。

    律師所謂的"顛倒黑白"就是與代理的當事人的另一方唱"反調",這種"反調"必須有法律依據,這樣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

    當然,不能否認,律師隊伍中良莠不齊,職業道德,職業精神,職業素質都有待提高,到不能就此得出,整個律師行業都是差的~~

  • 4 # 東海123864356

    辯護是法律賦予原被告雙方一種權益,沒有雙方的辯論也不能行成審判,判,當然就是判斷。為什麼自已不辯要請律師來辯呢?因為律師懂得法律比較透,當然,任何律師既然受了請託,不會一門心思想把官司打輸,總想打贏,不過任何律師在未接案之前必然先了解案情,能否有理打贏,透過周全考量才接手,律師從接案開始就會費盡心機謀量一些辯護條款,當庭必然為請託人說話,絕不會為對方辯解,這也是辯護的應有職責,以法論理,這也是必然的,意思就是說,話不說人不知,理不辯則不明。我認為,真正無理找理,理不足絞理,盡找法律控子鑽,如這樣,法院必然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約束的,這種傾問可能有,但不多。

  • 5 # 法問

    律師實際上是不能顛倒黑白的,因為判案的是法官,法官判案依據的是雙方的證據,如果律師幫助當事人做假證據打贏了官司,輕則違法,重則犯罪。

    律師應嚴守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不能為了金錢越紅線,應當是努力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非去維護當事的非法權益。

    為什麼有些案件請律師的將案子贏了而沒請律師或對方律師經驗不豐富的輸了,那是有句話叫:法律的事實不是客觀的事實,好的律師透過證據努力還原事實真像,所以才會贏。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打官司輸贏是證據為王。

    有法律問題還是請律師諮詢才能更好保護你的權益。

    綜上,此標題容易對律師行業產生不公正的看法。

  • 6 # 常想一二a

    從法律的角度講,律師身為法律從業者,維護法律公正,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律師應有的職業操守,和法律規定,是不可以罔顧事實顛倒黑白的,這是犯罪。

    但現實生活裡,每個人的素質不同,價值取向不同。律師也是人,不過是職業特殊而已。而任何一種職業,都具有他的商業屬性,成為牟利工具,錢的誘惑會讓三觀不正,有僥倖心理

    的律師做出顛倒黑白的事,這不是可不可以,而是現實時有發生的事。

    這是嚴重的破壞法律公正,擾亂社會秩序,踐踏職業公信的違法犯罪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和道德的譴責。

  • 7 # 釋演揚

    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狗始終是狗,但人有時候卻不是人。 語言的產生就是為了“趨吉避凶”的。孔子說:巧言令色鮮以仁。所以看他的心是如何,而不是說或者職業而變化的。

  • 8 # 陝北Vlog

    律師就是為跌倒黑白而生的。

    因為律師要做的就是誰給我出錢,我就給誰做無罪辯護。如果實在沒辦法,就將當事人損失降到最小化。

  • 9 # 欲立人

    律師為正義嗎?為公平嗎?值得深思!我不幸當了回民事訴訟代理人在上月,包攬詞訟扭曲是非濫用證據濫用訴權歷歷在目。其實,從“師爺"到"訟師”不過五十步笑百步

  • 10 # 沙漠綠洲22153

    這個問答太無聊,有錢能使鬼推磨,雖然是句諺語,但是說明錢得誘惑力很多人都抵抗不了,正義的律師很多,但是為錢生活的人更多,不要質疑律師的正義的心,但是也不要質疑錢對人的重要性,就好比你在問,人不吃飯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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