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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瘋子陽陽

    寧可後悔做了什麼,不要後悔沒做過什麼,後者是最大的遺憾嗎?

    對於這個話題我的解答是:後者遺憾肯定大過前者,這句話的最後一句,實際是勵志語言。

    第一句話是引導行為語言和告誡行為語言,意思是在我們遇到一些特定和特殊的環境之下,明知道這件事情不能去做,或者是其它帶有風險和昌險的事情我們寧可後悔也不會去昌進,去執行。

    第二句話是激勵語言:想做的事一定要在你有能力做的時候去完成,不能逃避,寧願以後後悔做過這樣的傻事,也不要後悔當初沒有去做。

    好機會要抓住 ,該出手時就出手, 沒做好可能會後悔 ,但沒去做,什麼事情,不敢於大膽去嘗試,又那來的機會和成功呢?

    如果做什麼事都遲遲疑疑,難以前行,日後更會遺憾 ,所謂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俗話說的好 ……創造機遇,把握機遇!寧願後悔,也不遺憾 。

    後悔……至少你做了後才知道會不會後悔,連做都沒去做 ,怎麼知道最後的結果呢?人生何其短……千萬不要給自己留下遺憾。

  • 2 # 姚華興

    後悔已無濟於事。木巳成舟、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要做亊前謁葛亮、不放馬後炮,腸子悔青了也解決不了問題。不吃後悔藥,要吃病前藥,防重於治。做了不後悔,要後悔就不去做。實際上主張探索新亊物,探索新途徑,開闢新道路,敢於創新、攀登。不入虎穴 焉得虎子,不嘗梨子哪子酸甜,不跳入水中怎麼會學會游泳,不見兔子不撒鷹,,付出總有報,哪怕是人生歷練、磨練,……要敢於挑戰、敢於實踐,做了不要後悔,不做才會遺憾、後悔。Sunny總在風雨後,付出總有報、哪怕是人生的磨鍊、歷煉,至少能提升意志,鳳凰慾火重生。議。謝謝。

  • 3 # 幸福居士墨韻齋王雅欣

    寧可後悔做過什麼,不要後悔沒做過什麼,後者是更大的遺憾嗎?

    誠邀回答:筆者先從這三句話分析論證。

    “寧可後悔做過什麼”

    既然你早知後悔,為什麼當處要去做?世上沒有後悔只有遺憾。既然做了,哪來後悔?

    “不要後悔沒做過什麼”

    如果沒做過有違良心,道德,法律的事情,為什麼要談後悔?

    “後者是最大的遺憾嗎?”

    若按第二句“不要後悔沒做什麼”,的論段:沒做過有違良心,道德,法律的事情,你會感到遺憾嗎?

    如果人們都遺憾沒做過有違良心,道德,法律的事情。反過頭來都去做這樣的事情,假想一下,人類社會會是什麼樣子呢?

    有此以上論斷“什麼”很重要!

    人生沒有回頭路,人生也無須後悔,只要你為之奮鬥了!努力拼搏了!成功與失敗,得與失,其實都不太重要。人生也沒有永遠的成功,也沒有永久的失敗。只要去嘗試了,享受的並不是結果而是過程。

    人生沒有後悔,只會遺憾。當你看到周圍的人比你生活及各方面都強時,因你當處沒有努力奮鬥創造,你才會感到人生的遺憾!

    所以說:人既然為人,行走於世,就是不斷地去奮鬥拼博,自己喜歡的事情(正道)就去嘗試著去做,只要盡心盡力了,收穫大小都不重要。人必竟是人,有些事情是無法左右的了的!

    總之:目標要平實,以平常心處之,盡人事聽天命,順其自然!

    人生為之奮鬥了!也就不會遺憾終生了!

    人生如此,足矣!

  • 4 # 暗香舒袖

    寧可後悔做了什麼,也不要後悔沒做什麼?後者肯定會成為更大的遺憾。為什麼呢?

    人這一生,要經歷很多事情,而很多事在做決策時,並非完美無瑕。當面臨一件事要做決定時,比如即時性的,現場的,突發的……,在此時此刻,為了事情能夠得到及時解決,有個結果,處事不夠冷靜,可能會倉促應對,潦草收場。那麼事後,就很有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後遺症,後悔不已。

    很多事情,做了就做了,事後懊悔,也無多大意義。其實這也沒有什麼不好,人無完人,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過失,也是人生中的一個成長過程。人生如若沒有遺憾,也會覺得寡淡的。我們可以看到之前的不足,及時改正,做到心中有數,在下次遇到類似情況發生時,就不會盲目衝動了。

    而不要後悔沒做什麼,也是一種人生態度,透出果敢,堅定和豪爽。這樣的人清楚“世上沒有後悔藥”,所以在後悔藥還沒“生產”時,就提前讓它“停產”了。因為後悔沒去做什麼永比後悔做了什麼要痛苦的多。後悔做了什麼,你在後期還有彌補改過的機會,只要是不涉及到惡劣的刑事案件,時間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後悔沒去做什麼,那就真的只剩下後悔了,因為當你意識到後悔時,你已垂垂老矣,無能為力。你將很久之前的正在進行時變成了過去式,而且無法更改,永不再來。

    這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

  • 5 # 山城老黃視覺

    問題挺走心,頗為普遍。人生在世,區區百年,記憶中做的事也不多,留下後悔或遺憾的事,倒有幾件。在此說一件逗大家不爽的故事,感受感受後悔和遺憾的辯證法!

    2009年至2013年。高職資格受盜事件,跟市相關部門交涉了五年之久。期間,2012年2月中新網就此事件做了相關報道,舉國200多家媒體相繼跟進轉發。媒體雖夠譁然,事件不了了之。2013年,從地方到中央,向紀檢監察部門逐級遞送申訴材料,省以及國家相關部門都予以受理,之後又是泥牛入海。一年內,先後為之五次進京。

    感覺該收手的時候,不可再泡下去,那得不償失,於是生出稍許的後悔。後悔的是:這五年,鑽進了牛角尖,純粹是跟爛人爛事的糾纏,糾纏了五年,浪費了時間五年,浪費了精力五年,消損了健康五年,耽誤了業務五年,耽誤了寫作的最愛五年。潑灑了五年的靜好,實在感覺有點不佳。

    然而,仔細琢磨,又不後悔。該表達的都表達了,該使用的方式都使用了,該去的部門也都去了,作為一個公民該享受的公民權都已享受。何悔之有?

    以後一旦有人再提此事,會心安理得的來一句:“翻片了!”心裡的那個愜意啊,唯有自己知道:上上下下沒有留下空白,事件無果,是另外的一回事,胳膊與大腿的較量。用個不恰當的詞,那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這個奧秘單單隻有自個明白。個人的力量與其無法比肩,識時務者為俊傑,不能再執著,放下吧,能叫人家下地獄麼!做自己想做的事,最合算。得了明白,至死不會有遺憾。

    在這五年裡,努力嗎?堅持嗎?疾呼嗎?都做了,都盡力啦!體驗了許多。明白了不少。明白了個人原先的幼稚單純,明白了個人過分的尊嚴,明白了個人沒必要的爭強好勝,明白了個人懲惡揚善的蒼白無力;明白了世事是怎麼個艱險,明白了權貴們的千方百計,明白了民們的地位和卑微,明白了人和人赤裸裸的自私…… 積累了珍貴的閱歷和見聞。心裡得到一片明亮和靜好。

    假如,說後悔、遺憾,那絕對是因為沒有親身踐行。事情的頭緒、來龍去脈、難易或貓膩,都沒有得以切身體驗。之後,發現應該做的、放棄了;應該表達的,缺席沒有表達。事後諸葛亮,肯定遺憾大大的。

    假如,沒有親身的踐行,就沒有機會欣賞他們如何使用遮羞布的障眼法,沒有機會看清那些冠冕堂皇者的無恥。更多的隱情肯定不可能知曉,永遠被矇在鼓裡,在自個是個糾結損失,在對方是個得意竊笑。齷齪曬不到太陽底下,始終成為一個不解的謎,最終會有遺憾!

    假如,沒有親身的踐行,就沒機會清楚世道的清濁、是非,就沒機會清楚有些人的卑鄙、齷齪,就沒機會清楚自己的無知、單薄。還會懷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說教。最終會有遺憾留下!

    假如,沒有親身的踐行,絕對體會不到什麼是時間和精力的浪費,更體驗不到“當上帝為你關上一扇窗的時候,同時他也會為你開啟另一扇窗”的至理,又怎麼能感覺到醍醐灌頂的愜意!現在看來,假如沒有做,才是更大的遺憾!

    古人說“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這是至理名言,講的都是:人要想得到什麼的經驗真知,就必須要親自深入實踐才行。經歷過後,結局再不盡人意,後悔,有情可原,但是絕對不會遺憾。

    所以有些事,做了是一時的後悔,不做是一輩子的後悔。不做是更大的遺憾

  • 6 # 廣州周律師

    後悔做過跟後悔沒做是兩個概念,於我而言這兩種我都不喜歡。回到你問的這個問題,我個人同意後悔沒做是更大的遺憾。做過的事情,即使最終沒有成功,那是個人能力問題,只能怪自己能力不夠,可以有遺憾,但是嘗試過已足矣。而沒做過的事情,既然當初沒去做,日後想也不要在想,此時與其說是遺憾,不如說是缺憾,機會只有一次,給你機會去做的時候你不做,現在後悔又有什麼用呢,讓自己徒增煩惱。在這個事情上,告訴我們該做就去做,珍惜當下,即使現在沒能去做,以後也別讓自己後悔,自己做的決定,自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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