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一段歐洲中世紀的歷史,一個孤獨的旅行商人,還有一位有著少女容貌的小狼,二人因緣分踏上了一段沒有劍與魔法的旅行,而旅行的目的地,則是帶著小狼尋找她已經失散幾百年的故鄉。這便是《狼與香辛料》這部小說講述的故事。每一卷小說的開篇都會這樣介紹他們倆:孤獨的旅行商人羅倫斯,和他的旅伴——一位面容精緻的城市女孩。她戴著三角巾,腿上放著狼皮製成的高階皮草。不過,那皮草不是買來的,而是她自己身上的——取下三角巾,還能看到頭上的兩隻三角形狼耳。她的真身,是一隻能夠吞下一個成年人的巨狼,寄宿在麥子中,掌管麥田的收成已幾百年。
她叫赫蘿,自稱“賢狼”,操著一口古典的花魁言葉,口中一直掛著“わっち”(咱)和“ぬし”(汝)的口癖,再加上少女的容貌與與幾百年的閱歷相稱的洞悉人心的能力,很難不令人為之動心。赫蘿守護村子的麥田數百年,與其說守護,不如說束縛。在生產力低下的時候,人們依賴她,而當新的技術出現後,人們則出賣了她。為此,她鑽進了旅行商人羅倫斯的馬車中,兩個人開始了悠閒卻又驚險的旅途。每到一處,二人都無一例外地捲入當地的紛爭中,從破產到東山再起,從失散到重逢,從抵押赫蘿到成功贖回,從起初的不信任到如今的相依為命,一路上兩個人守望相助,成功地解決了一系列的事情。 也曾經遭到暗算,也曾經欺騙過別人,也參與過連羅倫斯也不曾奢望過的大量資金的生意,最終羅倫斯完美地協助了北方的大商會,而他和他的旅伴——那時已成為妻子——在溫泉之城定居,並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這結局,好像真的很完美。
【1】
的確,愛情修成正果,一家三口安居樂業,怎樣說都是大團圓的結局,但是心中怎樣都舒暢不起來。赫蘿是神,有著近乎於無限的生命,而羅倫斯只是一個平凡的商人,壽命也是有限的。起初的時候赫蘿也曾想過,在愛上羅倫斯之前分開,但是兩顆原本孤獨的心靈,在旅途中互相依偎互相取暖的過程中,好不容易才有了當時的關係。不過,關乎壽命的這條鴻溝一直橫亙在兩人中間。儘管豁達如赫蘿,能說出“咱啊,也不是怕給汝送終”這種事。但從那時起,關注他們的旅途時,心情總會背上一個小小的負擔。
從踏上以尋找赫蘿故鄉之名的旅途那一刻起,二人似乎就有了一個明確的終點——一旦到了赫蘿的故鄉,那就意味著分別。倒賣貨幣,走私黃金,用商戰的方式打敗竟敢向美少女狼求婚的情敵……羅倫斯與賢狼的旅行每天都在創造新的傳說,卻也每天都在更加靠近分離的時刻。羅倫斯的願望是擺脫旅行商人的寂寞,在某個城鎮擁有自己的店鋪,而赫蘿的夢想是回到滿是森林與白雪的遙遠北方故鄉。兩邊都談不上是特別難實現的目標,然而羅倫斯的生意好壞總有起伏,心裡那座店鋪時遠時近;而赫蘿的故鄉約伊茲有時被傳早已毀滅,有時又似乎只是改了名字,海市蜃樓般時有時無。
人是最擅長欺騙自己的動物。害怕孤獨,因此把出生長大的土地視為依靠與歸宿,把操著相同口音的同鄉視作親人;背井離鄉,因此在每座城市都建造帶著故鄉風格的洋行會所,在每座城市都尋找自己象徵性的故鄉;帶上土特產,就更像是把自己的故鄉帶在身上。 赫蘿在脖子上掛的布袋裡裝滿了自己寄宿其中的麥粒,就等同於掛著自己的生命之源,赫蘿的回憶深處放著永恆存在般的故鄉,卻在地圖上和傳說裡都找不到它的位置。赫蘿沒有讀過那麼一句詞:未老莫還鄉,還鄉須斷腸。這裡的“老”,意思是死。所以赫蘿在不小心看到了羅倫斯拜訪過的編年史作家寄給他的信,得知自己的故鄉很有可能已經湮沒時光之後,呢喃著“已經沒有人在等著咱回去了……哪兒都沒有……”甚至質問羅倫斯,是不是故意隱瞞她約伊茲可能滅亡的訊息,好拿她愚蠢天真的模樣尋開心——簡直就是故意在等著羅倫斯的怒斥。 我們總是會以憤怒來發洩悲傷,以刺傷他人的方式來更深地傷害自己,以一邊自我傷害一邊自嘲的方式來深挖傷口,以痛覺來確認在這不可靠的渺茫世界中,自己的心是否還真實存在。人人皆是如此,而比人類更聰明也更清醒的賢狼,只會在以加倍清醒的另一個自我自暴自棄地注視著失去理智的自己時受傷更深。
但在發洩之後,道歉之後,原諒之後,藏起傷口之後,依然必須繼續上路,去追尋,去探訪。因為“我們是商人。只要有錢賺什麼都好。要笑的話等錢進來再笑. 要哭的話等破產後再哭。哭完後,我們還是會笑。”因為近鄉情怯的裹足不前,永遠都只是停滯的虛妄。
無論故鄉還在不在,當赫蘿找到了它原本的位置,也就是這因為狼與貨來幣往的點綴而分外熱鬧的旅途結束之時,是狼神與商人的契約終止之刻——可彼時彼刻,終於永遠地找回了或失去了故鄉的赫蘿,卻選擇了陪在羅倫斯身邊,為他誕下了女兒——繆莉。而這個名字,是她幾百年前在故鄉的好友的。他如今已經去世,只留下了繼承他名號的傭兵團。
【2】
暑假伊始,我賦閒在家,將自己浸淫在日本動漫的海洋中,汪洋恣肆。從《輕音少女》到《LoveLive》,儘管講述的是少女實現一個算不上夢想的小事的故事,但是給人的回味一直在心頭縈繞。《櫻花莊的寵物女孩》有了男孩子的身影,主角看著身旁的好友一直為自己微不足道的夢想追逐的身影,一時迷茫,像極了我們中的大多數。那日小聚,我和圈兒說,你看咱中國的小說啊動畫片啊,一說夢想就是治國平天下,看看人家那些個目標,一點也不在乎別人的看法。沉浸在自己小小夢想裡,多幸福啊,不用買房不用養孩子的哈哈哈。圈兒曾旅居日本多時,捋著他並不茂盛的鬍鬚說,日本人拍那種東西恰好證明他們沒有膽量那樣做啊。的確,活著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旅途吶。
赫蘿一直在為羅倫斯著想,為他的店鋪,為他的夢想不惜犧牲自己作為狼族的尊嚴而下跪。同樣,羅倫斯也能為了贖回赫蘿放棄自己已經成功買下的店鋪,放棄自己安逸卻又收穫頗豐的小小交易。以至於,赫蘿想多和羅倫斯相處一段時間而故意拖延回故鄉的時間,羅倫斯卻一直在為赫蘿能夠儘快回到故鄉而四處奔走。兩個人一直在為對方做著自己最大限度的事情,但是卻沒有留意,稍稍一個擁抱,一句表白就能夠達成一個共同的目標,將這趟旅途真正成為兩個人共同的旅途。
在村子的幾百年,赫蘿看著四季的變化,數著多少人從小孩長大,再變老,以此來粗略的計算著自己活過的歲月。昨天和今天一樣,今年也和明年沒什麼不同。自由和孤獨或許根本沒有明顯的界限。人們都是害怕孤獨的,所以赫蘿會愛上羅倫斯,好似透支一樣拼命汲取不孤獨的幸福。
試想一下,這樣一件事到底是最幸福的還是最不幸的?——兩個人已經明確,這一切有一個既定的終點,所以兩個人拼命創造回憶。但是,心中始終有那樣一口井,井裡面裝滿了孤獨,井上壓著大量的幸福。終點之後,所有的孤獨便會噴薄而出。想到這裡,幸福則被染上了恐懼。一開始二人的約定是抵達賢狼的故鄉後分開,不得不說,作者的這個伏筆回味無窮。
【3】
別擔心了。
在二人共同經營的名為“狼與香辛料”的溫泉旅館中,賢狼的日子好像又回到了從前的單調——收拾,收拾和收拾。那種孤獨的恐懼又開始蔓延在心中。所幸,羅倫斯好像看出來了他愛人的心思。他拿出了一大沓子羊皮紙,說:
“我要好好幹活,買來足夠多的紙和墨水,然後你把心想的全都記下來,寫到讀也讀不過來的地步,只要記下來的東西多到讀完末尾就會忘掉開頭,那樣就永遠不會讀膩了,對吧?”
而這部書的名字,是羅倫斯和赫蘿的手共同寫上的——《狼與香辛料》。
“和掌櫃的一同寫下的記憶,咱永遠難以忘記的記憶。要把這些滿滿當當地,全都裝進筆記裡。這樣就應該會成為幸福不斷湧出,像春天一樣,像溫泉一樣的書。誰看了之後,都會‘哎呀哎呀’地露出苦笑,聳起肩膀來。”
【後記】
關於這篇文章的題目,名字是和裡面嵌入的歌名是一樣的。賢狼愛吃蘋果,而商人最在乎好天氣,這就是這樣一個俏皮的名字的由來。
在萊斯科的時候,赫蘿和羅倫斯遇到了同樣為神的米立凱。他的妻子是人類,已經過世多年,他在此守墓,赫蘿俏皮地對他說,快去找下一個伴侶啊。按照約定,小萌會先去世,然後我則會投入廣場舞的海洋,與一眾年齡相仿的妙齡大媽為伍。
在網易雲聽歌的時候,無意中被人當做赫蘿崇拜,於是看小說之後的鬱結與歡樂全都一股腦的湧出。設身處地地體會的時候,好像……孤獨這種事情,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2017年8月4日 於北京魏公村
【0】
一段歐洲中世紀的歷史,一個孤獨的旅行商人,還有一位有著少女容貌的小狼,二人因緣分踏上了一段沒有劍與魔法的旅行,而旅行的目的地,則是帶著小狼尋找她已經失散幾百年的故鄉。這便是《狼與香辛料》這部小說講述的故事。每一卷小說的開篇都會這樣介紹他們倆:孤獨的旅行商人羅倫斯,和他的旅伴——一位面容精緻的城市女孩。她戴著三角巾,腿上放著狼皮製成的高階皮草。不過,那皮草不是買來的,而是她自己身上的——取下三角巾,還能看到頭上的兩隻三角形狼耳。她的真身,是一隻能夠吞下一個成年人的巨狼,寄宿在麥子中,掌管麥田的收成已幾百年。
她叫赫蘿,自稱“賢狼”,操著一口古典的花魁言葉,口中一直掛著“わっち”(咱)和“ぬし”(汝)的口癖,再加上少女的容貌與與幾百年的閱歷相稱的洞悉人心的能力,很難不令人為之動心。赫蘿守護村子的麥田數百年,與其說守護,不如說束縛。在生產力低下的時候,人們依賴她,而當新的技術出現後,人們則出賣了她。為此,她鑽進了旅行商人羅倫斯的馬車中,兩個人開始了悠閒卻又驚險的旅途。每到一處,二人都無一例外地捲入當地的紛爭中,從破產到東山再起,從失散到重逢,從抵押赫蘿到成功贖回,從起初的不信任到如今的相依為命,一路上兩個人守望相助,成功地解決了一系列的事情。 也曾經遭到暗算,也曾經欺騙過別人,也參與過連羅倫斯也不曾奢望過的大量資金的生意,最終羅倫斯完美地協助了北方的大商會,而他和他的旅伴——那時已成為妻子——在溫泉之城定居,並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這結局,好像真的很完美。
【1】
的確,愛情修成正果,一家三口安居樂業,怎樣說都是大團圓的結局,但是心中怎樣都舒暢不起來。赫蘿是神,有著近乎於無限的生命,而羅倫斯只是一個平凡的商人,壽命也是有限的。起初的時候赫蘿也曾想過,在愛上羅倫斯之前分開,但是兩顆原本孤獨的心靈,在旅途中互相依偎互相取暖的過程中,好不容易才有了當時的關係。不過,關乎壽命的這條鴻溝一直橫亙在兩人中間。儘管豁達如赫蘿,能說出“咱啊,也不是怕給汝送終”這種事。但從那時起,關注他們的旅途時,心情總會背上一個小小的負擔。
從踏上以尋找赫蘿故鄉之名的旅途那一刻起,二人似乎就有了一個明確的終點——一旦到了赫蘿的故鄉,那就意味著分別。倒賣貨幣,走私黃金,用商戰的方式打敗竟敢向美少女狼求婚的情敵……羅倫斯與賢狼的旅行每天都在創造新的傳說,卻也每天都在更加靠近分離的時刻。羅倫斯的願望是擺脫旅行商人的寂寞,在某個城鎮擁有自己的店鋪,而赫蘿的夢想是回到滿是森林與白雪的遙遠北方故鄉。兩邊都談不上是特別難實現的目標,然而羅倫斯的生意好壞總有起伏,心裡那座店鋪時遠時近;而赫蘿的故鄉約伊茲有時被傳早已毀滅,有時又似乎只是改了名字,海市蜃樓般時有時無。
人是最擅長欺騙自己的動物。害怕孤獨,因此把出生長大的土地視為依靠與歸宿,把操著相同口音的同鄉視作親人;背井離鄉,因此在每座城市都建造帶著故鄉風格的洋行會所,在每座城市都尋找自己象徵性的故鄉;帶上土特產,就更像是把自己的故鄉帶在身上。 赫蘿在脖子上掛的布袋裡裝滿了自己寄宿其中的麥粒,就等同於掛著自己的生命之源,赫蘿的回憶深處放著永恆存在般的故鄉,卻在地圖上和傳說裡都找不到它的位置。赫蘿沒有讀過那麼一句詞:未老莫還鄉,還鄉須斷腸。這裡的“老”,意思是死。所以赫蘿在不小心看到了羅倫斯拜訪過的編年史作家寄給他的信,得知自己的故鄉很有可能已經湮沒時光之後,呢喃著“已經沒有人在等著咱回去了……哪兒都沒有……”甚至質問羅倫斯,是不是故意隱瞞她約伊茲可能滅亡的訊息,好拿她愚蠢天真的模樣尋開心——簡直就是故意在等著羅倫斯的怒斥。 我們總是會以憤怒來發洩悲傷,以刺傷他人的方式來更深地傷害自己,以一邊自我傷害一邊自嘲的方式來深挖傷口,以痛覺來確認在這不可靠的渺茫世界中,自己的心是否還真實存在。人人皆是如此,而比人類更聰明也更清醒的賢狼,只會在以加倍清醒的另一個自我自暴自棄地注視著失去理智的自己時受傷更深。
但在發洩之後,道歉之後,原諒之後,藏起傷口之後,依然必須繼續上路,去追尋,去探訪。因為“我們是商人。只要有錢賺什麼都好。要笑的話等錢進來再笑. 要哭的話等破產後再哭。哭完後,我們還是會笑。”因為近鄉情怯的裹足不前,永遠都只是停滯的虛妄。
無論故鄉還在不在,當赫蘿找到了它原本的位置,也就是這因為狼與貨來幣往的點綴而分外熱鬧的旅途結束之時,是狼神與商人的契約終止之刻——可彼時彼刻,終於永遠地找回了或失去了故鄉的赫蘿,卻選擇了陪在羅倫斯身邊,為他誕下了女兒——繆莉。而這個名字,是她幾百年前在故鄉的好友的。他如今已經去世,只留下了繼承他名號的傭兵團。
【2】
暑假伊始,我賦閒在家,將自己浸淫在日本動漫的海洋中,汪洋恣肆。從《輕音少女》到《LoveLive》,儘管講述的是少女實現一個算不上夢想的小事的故事,但是給人的回味一直在心頭縈繞。《櫻花莊的寵物女孩》有了男孩子的身影,主角看著身旁的好友一直為自己微不足道的夢想追逐的身影,一時迷茫,像極了我們中的大多數。那日小聚,我和圈兒說,你看咱中國的小說啊動畫片啊,一說夢想就是治國平天下,看看人家那些個目標,一點也不在乎別人的看法。沉浸在自己小小夢想裡,多幸福啊,不用買房不用養孩子的哈哈哈。圈兒曾旅居日本多時,捋著他並不茂盛的鬍鬚說,日本人拍那種東西恰好證明他們沒有膽量那樣做啊。的確,活著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旅途吶。
赫蘿一直在為羅倫斯著想,為他的店鋪,為他的夢想不惜犧牲自己作為狼族的尊嚴而下跪。同樣,羅倫斯也能為了贖回赫蘿放棄自己已經成功買下的店鋪,放棄自己安逸卻又收穫頗豐的小小交易。以至於,赫蘿想多和羅倫斯相處一段時間而故意拖延回故鄉的時間,羅倫斯卻一直在為赫蘿能夠儘快回到故鄉而四處奔走。兩個人一直在為對方做著自己最大限度的事情,但是卻沒有留意,稍稍一個擁抱,一句表白就能夠達成一個共同的目標,將這趟旅途真正成為兩個人共同的旅途。
在村子的幾百年,赫蘿看著四季的變化,數著多少人從小孩長大,再變老,以此來粗略的計算著自己活過的歲月。昨天和今天一樣,今年也和明年沒什麼不同。自由和孤獨或許根本沒有明顯的界限。人們都是害怕孤獨的,所以赫蘿會愛上羅倫斯,好似透支一樣拼命汲取不孤獨的幸福。
試想一下,這樣一件事到底是最幸福的還是最不幸的?——兩個人已經明確,這一切有一個既定的終點,所以兩個人拼命創造回憶。但是,心中始終有那樣一口井,井裡面裝滿了孤獨,井上壓著大量的幸福。終點之後,所有的孤獨便會噴薄而出。想到這裡,幸福則被染上了恐懼。一開始二人的約定是抵達賢狼的故鄉後分開,不得不說,作者的這個伏筆回味無窮。
【3】
別擔心了。
在二人共同經營的名為“狼與香辛料”的溫泉旅館中,賢狼的日子好像又回到了從前的單調——收拾,收拾和收拾。那種孤獨的恐懼又開始蔓延在心中。所幸,羅倫斯好像看出來了他愛人的心思。他拿出了一大沓子羊皮紙,說:
“我要好好幹活,買來足夠多的紙和墨水,然後你把心想的全都記下來,寫到讀也讀不過來的地步,只要記下來的東西多到讀完末尾就會忘掉開頭,那樣就永遠不會讀膩了,對吧?”
而這部書的名字,是羅倫斯和赫蘿的手共同寫上的——《狼與香辛料》。
“和掌櫃的一同寫下的記憶,咱永遠難以忘記的記憶。要把這些滿滿當當地,全都裝進筆記裡。這樣就應該會成為幸福不斷湧出,像春天一樣,像溫泉一樣的書。誰看了之後,都會‘哎呀哎呀’地露出苦笑,聳起肩膀來。”
【後記】
關於這篇文章的題目,名字是和裡面嵌入的歌名是一樣的。賢狼愛吃蘋果,而商人最在乎好天氣,這就是這樣一個俏皮的名字的由來。
在萊斯科的時候,赫蘿和羅倫斯遇到了同樣為神的米立凱。他的妻子是人類,已經過世多年,他在此守墓,赫蘿俏皮地對他說,快去找下一個伴侶啊。按照約定,小萌會先去世,然後我則會投入廣場舞的海洋,與一眾年齡相仿的妙齡大媽為伍。
在網易雲聽歌的時候,無意中被人當做赫蘿崇拜,於是看小說之後的鬱結與歡樂全都一股腦的湧出。設身處地地體會的時候,好像……孤獨這種事情,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2017年8月4日 於北京魏公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