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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通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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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靠山4
交往了五個月的女朋友,才知道她離過婚,還有一個孩子。
此類事照例不該五個月後才出現,責任應歸於女方,理應交往一開始,就不該向男方隱瞞,雙方接觸不久,應該把自己的經歷,開誠佈公告訴男朋友,提供他作考慮。
事到如今,我認為沒有怎麼辦可問?只有你自己透過認真思考後,問一下自己,願意接受這個事實與否?如果不介意你很愛她,雙方可以繼續往下走,若難以接受此現實,可理智禮貌性地與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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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桃小毛
我哥就娶了個了離婚外面還有個小孩子的女人,這事他瞞了我們足足三年。
我哥和嫂子是網上認識的,那時候我哥剛失戀,心情一直都不好,我嫂子在網上就總是安慰他,勸解他。一來二去,我哥竟然對她產生了依賴心理,然後我哥就對她表白了,兩個人在網上隔空談起了戀愛。
談了半年之後,我哥專門去嫂子的城市和她見了面,感覺她人特別好,性格溫和,處事穩重,最重要的一點,人長得比照片上還要漂亮。
我哥認為自己找到了對的人,急於想把這段感情定下來,而嫂子這時臉上卻露出了難色。她告訴我哥,其實她以前經歷過一次不幸的婚姻,離過一次婚,還有一個兒子被判給了男方。
我哥當時就呆住了,因為他做夢也沒想到眼前這個看似人畜無害曾經那麼貼心寬慰過他的小女子竟然是個離婚的女人。我哥怪命運對她不公平,更怪她現在才對他講這些。
嫂子說,她離婚後根本沒想再談戀愛,剛開始只是為了安慰一下我哥,誰曾想我哥竟先動了真情。嫂子不忍心傷害他,總想著找個合適的機會就坦白,卻因為沒有勇氣自揭傷疤,就一直拖到了現在。這樣也好,兩個人都死心吧!
我哥回家後消沉了好一段時間,那時候我們都以為他又被踹了,誰知道他那時是在思想的旋渦裡掙扎呢。然後某一天我哥突然宣佈自己找到了終生所愛,要求家裡馬上準備訂婚,結婚。
為了表示誠意,我哥鄭重地穿著西裝,拎著很多禮品專門到嫂子家拜訪。當嫂子看到他的那一刻,臉上流下了幸福的淚水。
是的,那時候我們全家人都以為哥哥的新娘子是個漂亮的大姑娘。直到三年後,小侄子要落戶口,我無意中看到嫂子的戶口本,有一欄處竟然寫著“離異”,我當時還納悶,她不是已經和我哥結婚了嗎,為什麼戶口本上會出現“離異”兩個字呢,莫非是管戶籍的人打錯了。
我於是私下裡找我哥求證,才知道他們之間的故事。我哥讓我保證,千萬不要對任何人講,否則要是影響到我嫂子的心情,他會跟我沒完的。
我哥說,如果你足夠愛一個人,你愛的應該是她的一切,包括接受她的過去。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過去,也許她並不是刻意隱瞞,而是想和你處處看,如何覺得你是值得託付心事的人再對你坦誠相告,如果相處一段時間發現兩個人並不適合做伴侶,那又何必自揭傷疤,讓自己在你面前丟了臉面呢?
如果你真的愛她,認為她是值得相守的人,不妨多給她一點時間;如果你無法接受她的過去,也不必挑明這一切,找個藉口分手,給彼此留下最後的體面。畢竟,日子一直在繼續,我們都要學會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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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曉晴說愛
你的問題是,交往了五個月的女朋友,現在才知道是離過婚的,還有個小孩,該怎麼辦?
至於該怎麼辦?無非就是兩種結果,一種是繼續,一種是暫停。如何選擇,要遵從你自己的內心。
五個月交往的時間,相信你對你女朋友也有足夠的瞭解,她的性格怎樣,人品如何,相信在你的心裡是有個判斷的。我一向的觀點是,愛情講究的就是一個愛字。如若你非常的愛你的女朋友,你對她離婚還帶小孩這件事兒,就會有另一個看法。
有一個成語,叫愛屋及烏。這是最簡單的道理。應該沒有什麼能把你對你女朋友的愛比下去,如果那種愛足夠濃烈,很顯然,離婚,帶孩子,這都不是什麼大事兒。
另外一點,要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做決定。如果在你的內心裡對這一點足夠牴觸,那我覺得,就可以按下暫停鍵了。如說你強迫著自己往前走,很可能給自己造成更多的困擾。自己不痛快,還連累別人,這絕對是得不償失。
還有就是,你會考慮你的家人的感受。這樣做是對的。現實的情況就是如此,有的時候你自己覺得倒沒什麼,但如果家人極力反對的話,也是會對你形成極大困擾的。三思,而後行。
你現在要做的事,就是要把自己的心理理順。只有把所有事情都想通順了,你才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最後,我想再強調一點的是,無論怎麼做你一定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如若換我的話,我會更重視我女朋友是怎樣的一個人。如果她就是我愛情裡最合適的那個人的話,我不會去更多的計較其他別的事。你要明白,你的愛情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是你女朋友她本人。
愛情,是需要緣分的。遇到一個有緣的人很難,而錯過一個人卻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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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對沒有結過婚的頭婚男人來講,還是比較尷尬,不知所措的。
具體該怎麼辦,可能還需要考慮下面幾個因素。
1.小孩跟誰。
如果小孩是跟男方,那女朋友離婚之後就對女朋友再婚沒有多大的影響,自己跟女朋友在一起也就不會有什麼影響。但如果小孩是跟女朋友,那可能問題就不太好處理,就要考慮下面幾個問題了。
2.自己能不能接受小孩的存在。
這個一方面是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如果自己跟女朋友在一起,以後結婚了,自己肯定會再要一個自己的孩子。這樣至少就會有兩個孩子,自己在經濟能力上能不能承受,能不能負擔得起。孩子衣食住行、讀書,包括以後長大了結婚的那一套東西,都是不小的開支。
另外就是自己在情感上能不能接受孩子的存在了,而這一點對絕大部分沒結過婚的男人來講,都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3.自己的父母能不能接受。
這一點其實毋庸置疑,除非父母非常開明,否則一般都是不能接受的。一方面是自己兒子還沒結過婚,如果取一個結過婚的女人感覺不太公平。另一方面就是怕人家看不起,怕外人笑話自己家了。
如果沒有孩子,或許都還要好一點,但如果孩子再跟著女方,以後會一起帶過來,那基本90%,甚至99%的父母都是不會同意,會強烈反對的。
4.自己對女朋友感情怎麼樣。
其實這個問題對題主來說是非常痛苦的,如果上面三個問題沒解決,且無法解決,基本上兩個人分手也就註定了。如果自己對女朋友感情越深,就會越捨不得,越放不下。但如果繼續在一起,最後結婚吧,孩子的問題,父母不同意的問題又根本無法解決。這樣就直接會導致一個結果,那就是進退兩難,不知所措。
其實,綜合上面四點,如果孩子不是跟著女朋友的,是跟著男方的,或許還比較好辦。只要自己足夠愛女朋友,兩個人感情也比較深,女朋友是個好姑娘。那自己就多做做父母的工作,堅持跟女朋友在一起就行了。
當然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自己首先得能夠接受女朋友的過去,接受女朋友離過婚,有過孩子的事實才行。如果自己比較大男子主義,又有“處女情結”,自己心裡都過不了這一關。那也就別提做父母工作,堅持兩個人在一起的話了。
但如果是另一種情況,孩子是跟著女朋友的,除非自己經濟條件特別好,或者跟女朋友感情特別深,那還可以堅持一下。但如果相反,自己經濟條件不是太好,跟女朋友感情也不是太深,父母又強烈反對。自己又不能接受女朋友的過去,那我還是建議提早分手算了。
因為現在兩個人才交往五個月,時間也不是特別長,大不了從頭開始,從新再找,這樣對兩個人的影響也會比較小。
不過站在女朋友的角度,如果你跟她提出分手,或多或少對女朋友都是有傷害的。因為離婚對女人來講,本來就已經是一件不幸的事了,你現在又因為她離過婚,有小孩拋棄她,女朋友心裡肯定是很傷心難過的。
但這就是現實啊,是非常殘酷的,甚至是無情的,站在女朋友的角度是傷害,站在題主的角度是無奈。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在結婚前一定要想好。想好了再結婚,不要唐突,不要將就,不要過於匆忙的原因。因為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儘量降低婚後夫妻感情不和,最後走向離婚的可能性。
另外,對女孩子而言,對女人而言,如果自己離過婚,除非自己條件特別好,孩子也不跟自己,或許還可以考慮嫁頭婚男。但如果相反,我還是建議女孩子不要找頭婚男,找一個跟自己情況類似,也同樣離過婚的二婚男為好了。因為只有這樣,兩個人才有可能最後真正走到一起,才有可能結婚,從新組建家庭。
以上就是我對交往了五個月的女朋友,現在才知道是離過婚,還有個小孩,該怎麼辦的綜合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