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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鑫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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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杜坤維
以房子養老,簡單地說就是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向房子主人按月提供生活保障費用。
這是緩解養老金缺口增大,養老金劇增壓力下的一種新的政策。14年保監會發布了《中國保監會關於延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間並擴大試點範圍的通知》(保監發[2016]55號),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反向抵押保險)試點期間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並將試點範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
這裡有一個新名詞,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與我們平常的按揭買房不同,按揭買房是購房者向銀行貸款然後按月歸還,反向抵押就是保險公司接受房子產權,按月向房子主人按月給錢,讓其過一個幸福晚年。
但是這一做法與中國的文化存在一定 衝突,很多人可能不一定會接受,養兒防老是華人的老傳統,已經承襲上千年。這種根深蒂固的傳統不太可能一下子改變,如果採用反向抵押養老,家人可能不理解,社會也可能不理解,等於吃光用光,社會也會責怪孩子不孝,逼迫老人賣家產養老,承受巨大的社會壓力。
另外房子的評估也是一個問題,房價波動很大,評估高了,保險公司不願幹,評估低了,老人不幹。房子價格漲跌很難預測,所以成功的機率不是特別大。
養老問題更多的需要政府支援,減少基建投資,動用更多資金支援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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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天聊社保
近日以房養老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除了三大養老保障之外,國家又提出以房養老推向全國,那什麼是以房養老呢?其實很簡單,就是把現在居住的房子跟保險公司進行評估,把房子反向抵押給保險公司每月領取養老金,等老人去世後,房租所有權就是保險公司,這就是以房養老。
國家為什麼要力推以房養老呢?隨著老齡化社會日子嚴重,經濟發展,不僅養老金支付存在壓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很難保障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所以除了基本養老金保障外,接二連三的推出第二保障支柱企業年齡和職業年金,以及第三保障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
這次又提出以房養老的保障政策,主要是想透過房屋抵押,換取養老金,這樣退休人員每月手裡的人均可支配的養老金就增加了;
很簡單的例子,一對退休人員兩口子,每人每月2500元養老金,在城市生活的非常結局,最擔心的就是生病,如果以房養老每月會增加幾千元或者上萬元的養老金,這樣可以有充足的養老金提高生活質量,保障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所以我個人覺得,以房養老將是非常可靠的養老保障,不僅可以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還可以促進經濟發展,讓不動產變得更靈活。
但是,在之前以房養老試點中,會不法分子趁虛而入,以房養老的幌子欺騙退休老人,所以大家一定要謹慎小心,不能因為蠅頭小利讓騙子得逞。
同時希望,力推以房養老的同時,能加大保護力度,做好全方面保障,保障我們的退休老人能夠幸福度過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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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材疏學財
“以房養老”的概念很早就在中國提出了,早在2014年該項政策就已經開始做推廣,截止到2018年7月,整個中國市場累計簽約2014單,共141戶老人參與,累計承保139單,共99戶。該數量與中國數以萬計的房產及未來超過3億的老齡人來講,幾乎該政策屬於推廣緩慢。
“ 以房養老”概念非常好理解:老人未來把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從保險機構獲得養老金,同時老人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投保人過世以後,保險機構獲得處理房產的權利,可以有效的解決老年人未來有房子、無現金的狀態。
華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同時由於目前高房價得增長,年輕人負擔增重,不少年輕人都是揹負高額房債,老年人隨著年齡增長,未來養老問題就會顯得更加突兀。“以房養老”的政策推出就是國家解決這部分未來沒有能力養老的家庭,透過這種“以房養老”的政策推廣,可以達到有效滿足社會養老需求,彌補養老金不足。
華人口老齡化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比如醫療健康、生活養護、勞動力缺失等現象會加劇,以房養老可以透過把房子抵押給保險機構獲得資金用於老年人日常生活開資。 國外以房養老模式正在快速發展,美國、日本、新加坡、加拿大等各種以房養老的形式都得以發展,我們國內目前也會加大推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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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冷眼看地產
什麼是“以房養老”?“以房養老”產品設計的初衷其實是一個養老概念的保險產品,老年人以房產和保險公司進行對賭,實際上是一種住房抵押和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保險產品。
一、“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拿自己的房子抵押養老金的行為。“以房養老”保險的具體操作方式是,只有擁有房產沒有其他收入的老年人,為了延續老年的養老生活,把自己擁有產權的房產的身故後處置權抵押給保險公司,自己依然擁有生前的居住權、使用權、收益和經過保險抵押人同意的處置權,並且按月可以從保險公司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保險公司獲得房產在老人身故後的處置權,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會把房產拍賣,用於償付老人身前支付的養老金。
值的注意的是:保險公司是不享受房產增值的收益,但是承擔房屋貶值風險以及老年人長壽的風險。也就是說,老年人抵押過房產,終身領取的養老金不會由於房價下跌而縮水。也不會由於老年人生存期太長而縮水。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拍賣掉房產之後,優先償付保險公司之前支付養老費用,剩餘部分會返還給老人的合法繼承人。
此類產品在外國發展了多年,但在中國屬於新興事物。2014年政府才正式批准啟動“以房養老”產品的試點。2016年4月,原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式啟動“以房養老”保險產品試點,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2018年7月31日,保監會正式宣佈“以房養老”保險產品正式擴大到全國範圍。
二、真正的“以房養老”產品,全國只有一家企業合法經營,真實客戶只有133個。“以房養老”保險產品並沒有獲得客戶青睞,截止到2018年5月,一共有4家保險公司獲得“以房養老”保險產品的開發銷售資格,其中僅有兩家保險公司設計出了“以房養老”保險產品,但實際開展“以房養老”保險產品業務的僅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到2019年4月,幸福人壽所有“以房養老”保險產品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南京、蘇州、大連、杭州8個城市累計承保133戶(194單)。平均投保年齡71歲,失獨孤寡、空巢、低收入老人更具有強烈的投保意願。
三、交易週期長、房地產市場火爆、老人沒有財產獨立處理權導致“以房養老”無法普及“以房養老”是一個比較前衛的養老模式,在外國這種模式比較普及,中國政府雖然一直提倡或者促進這種養老模式的形成,但收效甚微。首先因為中國房地產市場處於高速發展期,不像外國房地產比較穩定,因此房價高速波動導致老人不敢隨便把房產抵押。第二華人家庭觀念比較濃厚,年輕人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財產處置權年輕人也有建議權。所以只有無人照料、身無長物的孤寡老人才會選擇“以房養老”的模式。第三正規“以房養老”門檻較高,針對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真正受眾人群較少。第四新興實物,辦理時間較長,每單業務從老人簽訂投保意向書、房屋評估、抵押權人資質認定、房屋抵押、公證、到最終各項手續完結領到養老金,通常都要花上2~3個月時間,最長的一單歷時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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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簡單的說就是將名下房產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獲得每月固定的養老金,等到抵押人去世後,房子歸銀行或者保險公司所有。
目前以房養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將房產反向抵押給銀行,原本房貸是你每月要向銀行支付房貸,現在是銀行每月向你支付養老金,另一種是以房養老保險,就是老年人將名下房產作為“保費”支付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像支付年金保險一樣按月支付養老金給投保人。該投保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有處置房產的權利。
2018年7月31日,銀保監會下發【2018】43號文,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正式擴大到全國範圍展開,這再次使得以房養老保險再度被關注。
我個人認為,無論從法理還是實施難度來說,以保險的形式進行以房養老是個更優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