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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單位只有3天試用期,這3天不算工資,如果能度過試用期,從第4天開始算工資,第4天往後的一個月算實習期。 既然3天試用期不計工資,是不是沒必要表現得太積極勤快?你太勤快說不定有人以為你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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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漢子不倒

    謝邀請,三天試用期,是否應當勤快積極做好?沒見過試用期為三天這種做法,一般新員工入職應當至少三個月至半年時間。三天試用期對於新入職的員工那是個什麼概念!臨時工,掃衛生的保潔員或者看大門衛士。象這種企業多數是應符差事,根本就不拿你當回事。不知你是如何理解的?按照我個人的本意,我是不會勤快積極去做,目標是另尋其它的企業。

  • 2 # 感受生活的人

    這是一個稀奇古怪的問題。按照勞動法,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不得低於約定的80%。

    說下試用期表現,

    其一,有一張微笑的臉,多好啊,面對微笑,不卑不亢,錄用與否,自己努力就好。

    其二,好好看看崗位職責要求,明確自己要做什麼,比較很短的試用期,是觀察你是否勝任崗位的要求,來混天的不要不要。

    其三,表現自然就好。到新單位時間短,情況不明,處於摸索階段,有問題要多問多請示。

    一個工作,適合你的才是最好的,但要勇於嘗試。

  • 3 # 雲上九江

    樓主主題和陳述部分綜合起來看,會讓自己處於一個矛盾的悖論當中:因為3天試用期不給工資,所以覺得沒必要表現的太積極勤快,有可能導致您無法被正式錄用;同時,哪怕3天試用期內積極賣力的幹,吃虧的還是自己,因為這三天是沒有工資的!反正不管是那種情形,表面上好像吃虧的都是勞動者自己。從您描述和主題來看,我覺得應該分幾個層面來剖析這個問題:

    一、確實有一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及服務業等存在給予3天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不予錄用且不給工資的現象,雖然與企業客觀實際有關係,但於情於理於法都必須結清3天的工資。

    不可否認,目前像服裝製衣廠、汽車修理廠、保潔、保安等勞動密集型製造業和服務業存在這這種現象。這裡面有企業的客觀實際,有不得已而為之的苦衷,比如說:

    我要招一個保潔,現在的保潔和即將入崗的保潔需要有一個工作交接期。保潔看起來是很簡單的工作,但幹好也不容易。要細心和責任心,不能有馬虎邋遢的現象。一般情況下,很多公司在溝通入職時都會說:要先試用3天哈,如果試用不合格就不會錄用且沒有工資。

    這裡面不是為企業辯解,而是像現在保潔、保安等服務崗位,一方面確實難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另一方面現在的保潔還在崗,讓原來的保潔帶幾天看看新招入的保潔怎麼樣,不合格的話當然不錄用。不然如果新招入的保潔不合格,那原來的那個又走了,那基本上意味著保潔工作就癱瘓了,而且短期內還很不好找到合適的人。

    所以說,設定3天試崗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不管3天試崗期何不合格,試用3天辭退,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辭退,說明是公司的主動行為,更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辭退員工,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

    二、不管是3天的試崗期也不管是進入實習期還是轉正後,個人認為積極勤快是你的職業素養問題,是伴你職業生涯一生必備的職業素質。

    像小編在開頭所分析的那樣,不管表現的積極勤快如否,表面上看都好像是勞動者在吃虧。但如果您往深層次看,我覺得並不吃虧。

    如果因為這三天沒有工資而消極怠工,那您被錄用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如果您3天積極勤快,那意味著您錄用機率大很多。但積極勤快難道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職業素養嗎?

    要記住一點:工作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別人。不要抱著這樣的心態,因為我的工作,老闆公司才得以發展。其實這也沒有錯,因為企業的發展需要每個員工的付出,但離了你還有其他人啊!同時,工作的目的說的直白點難道不是為了賺錢養活自己、養活您所應當負擔的家庭嗎?往高大上的層次說,工作難道不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價值嗎!

    那既然是這樣,不管是三天試崗期、實習期和轉正後,那就應當為自己好好幹,那就應當一致保持積極勤快的心態。就像華人常說的:做人要講良心。工作積極勤快,意味著您是在認真負責的對待工作,這其實就是講良心的表現。

    三、錄用的3天試用期雙方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如果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約定, 那就必須給予三天的工資。

    按照出勤天數累加日工資,做一天給一天工資,這於情於理於法都是說的通的,也不會存在任何異議的。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前3天是包含在整個試用期內的,而不是說試用3天,從第四天開始才進入實習期。企業這種做法明顯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從第三方公正的角度來說,在一開始如果企業提出這個條件,我是不建議您在企業做的。因為,從一開始企業就在算計員工,有違法利用廉價勞動力之嫌疑。當然,如果您既然進入公司了,那我就真的建議您要積極勤快點,這是一個人職業素養和品質的問題,跟是否在試用期沒有關係。

  • 4 # Jowest

    恕我直言,如果你這個人至今都認為,積極勤快是做給別人看的,那你真的太幼稚太不成熟了,甚至說你有些不求上進。

    進入一個行業必定要選擇一個企業,選擇一個企業就要學會看專案、團隊、領導,這三個方面!這三個方面有一個不對,這個事情可能就辦法長期繼續往下做。

    而最終選擇進入一家企業如果沒有考慮我如上說的三點,你只是為了工資,那你只能安安心心做好一個韭菜,把你的事情好好完成做好。如果你不甘自己只是賺取工資,更想自己成長獲得更多,那請你不要太過計較那3天應該怎麼表現,因為你的積極和勤奮不是給別人看的,是為了自己的夢想或者目標更進一步而做的,那些積極和勤奮是一種自帶的習慣,不用刻意也存在其身。

    如果一個人的勤奮被旁人看成是傻13,兩年後那個被人說作傻13的人從位置和收入一定比那個隨意評價別人的成就更高。不信可以試試看哦!

    勤快和積極是正向的,如果正向的東西會被人所笑,那麼我要為了他人的眼光和看法變成垃圾嗎?

    一個人能培養出積極勤快的習慣是非常困難的事情,是反人性的。而想要變的墮落和懶惰不求上進那簡直太容易了。

    別管別人怎麼看,回頭要問的是自己想要的是什麼,自己想過的生活是什麼樣的,如何去做才能更靠近自己的目標才是真的。

  • 5 # 么妹小影

    大家下午好,俺是小玲瓏尋匠心,俺來回答這個問題

    初入職場者,積極和勤快是有必要的,但是要記得,不要太招搖的勤快,為什麼這莫說呢?

    1 本來進入一個新的環境,同事和領導都是相互進行考察 的階段,所以呢,應該怎麼做呢?2 對待同事,要做到讓人家覺得你是小白,對人家沒有威脅感,有的人一進公司,鋒芒太露,就導致很受新環境的排斥,自己的工作就更難開展的啦3對待領導,要尊重你的領導,沉穩的及時完成領導交代的任務,要有一個良好的心態,不要做事怕吃虧,更不要因為自己勤快而去在意他人的看法,工作是自己的,生活也是自己的,過多的時間用來在意他人,只會讓自己把時間全部浪費在無效的事情上面
  • 6 # 黃聘

    如果你因為此公司有這樣的適應期制度,而不喜歡或不願意加入這樣的公司,就沒必要去這個公司,就談不上適應期勤快不勤快的問題。

    如果你選擇了到這裡去適應,就撇開制度不完善即不發工資這個事,勤快肯定是要的,因為你的目的是加入這個公司,而企業在選人的過程中注重態度和能力,勤快是態度問題,態度好能力一般是半成品,很多公司還是願意培養的,態度不好能力強是毒品,一般的主管都怕這種刺頭。

    當然光勤快是不夠的,這只是苦勞和疲勞,在三天的適應期中還是要適當展示自己的能力,讓老闆、領導瞭解到你是能解決問題的,是可以為企業創造價值的。

    不過也不能太勤快,一是表現太搶眼,把有些混日子的老員工一下照出原型,以後很難混;二是太勤快反而會讓領導覺得有些做作,不太真實;三是你自己也還不確定最終能否做好這次雙向選擇,最終入職,也不至於太吃虧。

    但不管是到哪裡,日子都是為自己過的,欺騙別人容易,欺騙自己難,不要把時間白白浪費了。有些時候,承擔了就成長,成長了就成熟了,多承擔點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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