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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人物之十三

    原文:

    本院巡撫是方,專以弭盜安民為職。蒞任之始,即聞爾等積年流劫鄉村,殺害良善,民之被害來告者,月無虛日。本欲即調大兵剿除爾等,隨往福建督徵漳寇,意待回軍之日剿蕩巢穴。後因漳寇即平,紀驗斬獲功次七千六百有餘,審知當時倡惡之賊不過四五十人,黨惡之徒不過四千餘眾,其餘多系一時被脅,不覺慘然興哀。

    因念爾等巢穴之內,亦豈無脅從之人。況聞爾等亦多大家子弟,其間固有識達事勢,頗知義理者。自吾至此,未嘗遣一人撫諭爾等,豈可遽爾興師剪滅;是亦近於不教而殺,異日吾終有憾於心。故今特遣人告諭爾等,勿自謂兵力之強,更有兵力強者,勿自謂巢穴之險,更有巢穴險者,今皆悉已誅滅無存。爾等豈不聞見?

    夫人情之所共恥者,莫過於身被為盜賊之名;人心之所共憤者,莫甚於身遭劫掠之苦。今使有人罵爾等為盜,爾必怫然而怒。爾等豈可心惡其名而身蹈其實?又使有人焚爾室廬,劫爾財貨,掠爾妻女,爾必懷恨切骨,寧死必報。爾等以是加人,人其有不怨者乎?人同此心,爾寧獨不知?

    乃必欲為此,其間想亦有不得已者,或是為官府所迫,或是為大戶所侵,一時錯起念頭,誤入其中,後遂不敢出。此等苦情,亦甚可憫。然亦皆由爾等悔悟不切。爾等當初去後賊時,乃是生人尋死路,尚且要去便去;今欲改行從善,乃是死人求生路,乃反不敢,何也?若爾等肯如當初去從賊時,拚死出來,求要改行從善,我官府豈有必要殺汝之理?爾等久習惡毒,忍於殺人,心多猜疑。豈知我上人之心,無故殺一雞犬,尚且不忍;況於人命關天,若輕易殺之,冥冥之中,斷有還報,殃禍及於子孫,何苦而必欲為此?

    我每為爾等思念及此,輒至於終夜不能安寢,亦無非欲為爾等尋一生路。惟是爾等冥頑不化,然後不得已而興兵,此則非我殺之,乃天殺之也。今謂我全無殺爾之心,亦是誑爾;若謂我必欲殺爾,又非吾之本心。爾等今雖從惡,其始同是朝廷赤子;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須除去二人,然後八人得以安生;均之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殺二子,不得已也;吾於爾等,亦正如此。若此二子者一旦悔惡遷善,號泣投誠,為父母者亦必哀憫而收之。何者?不忍殺其子者,乃父母之本心也;今得遂其本心,何喜何幸如之;吾於爾等,亦正如此。

    聞爾等辛苦為賊,所得苦亦不多,其間尚有衣食不充者。何不以爾為賊之勤苦精力,而用之於耕農,運之於商賈,可以坐致饒富而安享逸樂,放心縱意,遊觀城市之中,優遊田野之內。豈如今日,擔驚受怕,出則畏官避仇,入則防誅懼剿,潛形遁跡,憂苦終身;卒之身滅家破,妻子戮辱,亦有何好?爾等好自思量。

    若能聽吾言改行從善,吾即視爾為良民,撫爾如赤子,更不追咎爾等既往之罪。如葉芳、梅南春、王受、謝鉞輩,吾今只與良民一概看待,爾等豈不聞知?爾等若習性已成,難更改動,亦由爾等任意為之;吾南調兩廣之狼達,西調湖、湘之土兵,親率大軍圍爾巢穴,一年不盡至於兩年,兩年不盡至於三年。爾之財力有限,吾之兵糧無窮,縱爾等皆為有翼之虎,諒亦不能逃於天地之外。

    嗚呼!吾豈好殺爾等哉?爾等苦必欲害吾良民,使吾民寒無衣,飢無食,居無廬,耕無牛,父母死亡,妻子離散;吾欲使吾民避爾,則田業被爾等所侵奪,已無可避之地;欲使吾民賄爾,則家資為爾等所擄掠,已無可賄之財;就使爾等今為我謀,亦必須盡殺爾等而後可。

    吾今特遣人撫諭爾等,賜爾等牛酒銀兩布匹,與爾妻子,其餘人多不能通及,各與曉諭一道。爾等好自為謀,吾言已無不盡,吾心已無不盡。如此而爾等不聽,非我負爾,乃爾負我,我則可以無憾矣。

    嗚呼!民吾同胞,爾等皆吾赤子,吾終不能撫卹爾等而至於殺爾,痛哉!痛哉!興言至此,不覺淚下。

    本院巡撫此地,剷除盜賊,安撫百姓,乃是我的職責所在。剛剛上任,就聽說爾等常年在鄉村之中流竄劫掠,殺害良民,被害來告的百姓,每天都有。本想立即帶兵剿滅爾等,但隨後去征伐漳州賊寇,打算回軍之後,剿蕩爾等巢穴。待漳州賊寇平定,計驗戰功,被斬殺、俘獲的賊寇共計七千六百餘人,經審查得知當時帶頭作惡的賊寇也就四五十人,附隨作惡的同夥也不過四千餘人,其餘的多是一時被脅,我不由得心中慘然哀傷。

    由此想到,在爾等巢穴當中,難道就沒有迫從之人嗎?況且,我還聽說爾等有不少大戶人家的子弟,其中也定有能審時度勢、通曉義理之人。我到任至今,還未曾派遣一人前去曉諭招撫,豈能突然就發兵剿滅爾等?如此,就類似於不教而殺,日後我也定會有憾於心。所以,今天特遣人前去告諭爾等:不要自以為兵力強大,還有比爾等兵力更強大的;不要自以為巢穴險要,還有比爾等巢穴更險要的,如今都已被我殲滅得一乾二淨了。爾等難道沒有聽聞?

    人情之所共恥的,莫過於身負盜賊之名;人心之所共憤的,莫甚於身遭劫掠之苦。假如現在有人當面罵爾等是賊,爾等必定會勃然而怒,爾等怎可心裡厭惡盜賊的惡名,卻幹著盜賊的惡行呢?假如有人燒燬爾等房屋,搶劫了爾等財產,霸佔了爾等妻女,爾等定會對其懷恨切骨,寧死也要報仇雪恨。爾等如今將此等惡行施加於人,別人怎麼可能不痛恨爾等?人同此心,難道爾等不懂?

    爾等甘心為賊,想必其中也有某些不得已的苦衷。或許被官府逼迫,或許為大戶侵害,一時衝動,錯起念頭,誤入歧途,後來又不敢輕易回頭。爾等的這些苦處,也的確讓人覺得可憐,但也是爾等不能真切悔悟造成的。爾等當初決定去做賊寇,明明是活人尋死路,尚且說去就去,而今若能棄惡從善,那便是死人有了活路,爾等反而不敢,這是為何?如果爾等今天像當初去做賊寇一樣,拼命脫離賊巢,官府怎能非要殺爾等?爾等久習惡毒,忍於殺人,心多猜疑。豈知我等上人,無緣無故殺只雞犬都於心不忍,更何況是人命關天呢?如果輕易殺掉你們,冥冥之中,定有還報,災禍殃及子孫後代,我何苦定要如此?

    我每每為爾等想到這些,就徹夜難眠,也無非是想給爾等尋一條生路。如果爾等冥頑不化,我就不得已要發兵,那就不是我殺爾等,而是老天要誅殺爾等了。如果說我完全沒有殺爾等的心,那也是欺騙爾等;如果說我非要殺爾等,這又絕非是我的本心。爾等今天雖然做了賊寇,但從前也都是朝廷的赤子!就像一對父母有十個孩子,八人善良,二人背逆,想要加害其他八人。作為父母,必須除掉兩個逆子,其他八人才能得以安生。都是自己的孩子,作為父母,為什麼偏要殺掉那兩個孩子?那是因為迫不得已啊!對於爾等,我的心也是如此啊。如果這兩個孩子能悔惡遷善,痛哭流涕,誠心歸順,做父母的也必然會心生悲憫,接納他們。為何?不忍心殺掉自己的孩子,實乃父母之本心啊。如今二人能夠順遂了父母本心,還有什麼比這令人高興的啊!對於爾等,我的心也是如此啊。

    聽說爾等身為賊寇,收入也不多,有的人連衣食都難以保障。爾等何不把辛苦做賊的那份精力,用來種田經商呢?那樣很快就可以發家致富,安心享受自在的生活,放心縱意地暢遊於城市之中,優哉遊哉行走于田野之上。哪裡會像今天,整日擔驚受怕,出門要躲避官府,防範仇家,回到賊巢又怕被官軍圍剿誅殺,只好潛藏身形,掩藏行跡,一生憂苦,最終落得家破人亡,妻兒戳辱。這樣的日子有什麼可留戀的嗎?爾等好自思量吧。

    如果爾等能聽從我的勸告,棄惡從善,我就把爾等當作良民來看待,當作赤子來安撫,不再追究爾等過往之罪。像葉芳、梅南春、王受、謝鉞這些人,如今我已經把他們當作良民一般來看待了,爾等難道沒有聽說?如果爾等惡習難改,那隻好任由爾等如此。到時候,我南調兩廣的狼達,西調湖、湘計程車兵,親率大軍去圍剿爾等巢穴。一年剿滅不盡那就兩年,兩年不盡那就三年,爾等財力有限,我官府兵糧無窮。縱使爾等都是有翼之虎,諒爾等也難以逃於天地之外!

    嗚呼!我哪裡真的想殺爾等啊!爾等非要殘害我那些善良百姓,讓他們無衣禦寒,無食果腹,無房容身,無田耕種,讓他們父母死亡,妻離子散。我想讓他們躲避爾等,可是家園已被爾等侵佔,他們已經無處可躲;我想讓他們送錢財給爾等,可是家資已被爾等掠奪,他們已經無錢財可送。就是爾等來替我想一想,也必須要把爾等全部剿滅方可。

    我現在特遣人前去安撫曉諭爾等,賜予爾等一些牛、酒、銀兩和布匹,使爾等妻兒與爾等團聚。其餘人多,無法全都顧及,各發一篇曉諭,爾等好自為之吧。我言已無不盡,我心已無不盡,如果這樣爾等仍不聽我勸告,就不是我有負於爾等,而是爾等有負於我,那我就再沒有什麼可遺憾了。

    嗚呼!天下皆是我的同胞,爾等都是朝廷赤子,我最終不能撫卹爾等,竟至於誅殺爾等,痛哉!痛哉!寫到這裡,不覺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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