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簽證 NON-OA
申請要求
1. 申請者須年滿50週歲,(申請當日須年滿50週歲)在泰國停留不超過一年,並且停留期間不在泰國工作。
2. 申請者不屬於泰國移民局B.E.2522(1979)所規定禁止進入泰國之人士。
3. 申請者未曾在泰國及申請人祖國有過犯罪記錄。
4. 申請人是四川或重慶戶籍。
5. 申請人無以下疾病的體檢報告。(包括:麻風病、肺結核、大象腿、毒癮、梅毒)
申請所需材料:
1.申請人護照有效期大於18個月。(若申請人有換髮過護照,請提供舊護照原件)
2. 4張簽證申請表。
3. 4張兩寸白底的彩色證件照。
4. 個人英文簡歷。
5. 申請人個人名下不低於800,000泰銖(160,000元)的銀行存款證明。
或銀行出具的月收入不低於65,000泰銖(10,000元)或等值貨幣的流水詳單。
6. 經公證處及當地外辦雙認證的三個月之內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7. 經公證處及當地外辦雙認證的三個月之內的由正規醫院出具無以下疾病的體檢報告。(包括:麻風病、嚴重肺結核、大象腿、毒癮、梅毒)
8. 如陪同配偶不夠資格申請‘O-A’(長期居留)類簽證,他/她將被考慮獲得‘O’(臨時居留)類簽證。同時需要提供經公證處及當地外辦雙認證的婚姻證明。
養老簽證 NON-OA
申請要求
1. 申請者須年滿50週歲,(申請當日須年滿50週歲)在泰國停留不超過一年,並且停留期間不在泰國工作。
2. 申請者不屬於泰國移民局B.E.2522(1979)所規定禁止進入泰國之人士。
3. 申請者未曾在泰國及申請人祖國有過犯罪記錄。
4. 申請人是四川或重慶戶籍。
5. 申請人無以下疾病的體檢報告。(包括:麻風病、肺結核、大象腿、毒癮、梅毒)
申請所需材料:
1.申請人護照有效期大於18個月。(若申請人有換髮過護照,請提供舊護照原件)
2. 4張簽證申請表。
3. 4張兩寸白底的彩色證件照。
4. 個人英文簡歷。
5. 申請人個人名下不低於800,000泰銖(160,000元)的銀行存款證明。
或銀行出具的月收入不低於65,000泰銖(10,000元)或等值貨幣的流水詳單。
6. 經公證處及當地外辦雙認證的三個月之內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7. 經公證處及當地外辦雙認證的三個月之內的由正規醫院出具無以下疾病的體檢報告。(包括:麻風病、嚴重肺結核、大象腿、毒癮、梅毒)
8. 如陪同配偶不夠資格申請‘O-A’(長期居留)類簽證,他/她將被考慮獲得‘O’(臨時居留)類簽證。同時需要提供經公證處及當地外辦雙認證的婚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