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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誰又能放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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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31652432027
應該。
健康很重要,為了能夠儘快使人們產生習慣,必要的強制力是可以採納的。
這個涉及私權和公權,個人和他人權益的問題。
吸菸雖然是私事,公權力不應該干涉。但是在公共場所吸菸就不單單是私事了,因為你個人權利的行使危害到其他人的權利,所以必要的限制是合理的。
只是要注意罰款也要有限度,不能過高。懲罰要和危害的程度有相當性。
香港公眾場合一律不可以抽菸,只有指定吸菸區才可以。
1.室內一般都是絕對禁菸的,室外的話,看到橙色的垃圾桶上面有菸灰缸,就可以在附近吸菸。任何執法人員,都可以行使吸菸罰款的權利。
2.切記不要像香港人那樣拿著煙在大街上走,人家在香港抽了幾十年了,知道警察規律;反正只要被抓到,1500港幣的罰款,一點都不客氣。
3.2014年11月24日,衛生計生委起草了《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送審稿明確,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菸。此外,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等也全面禁止吸菸。
4.減少和消除菸草煙霧危害,保障公眾健康,根據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2013年衛生計生委啟動了《公共場所控制吸菸條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程式的有關要求。
5.禁止吸菸的範圍和措施規定了室內外禁止吸菸的場所、室外吸菸點設定要求和臨時禁菸場所設定、經營管理者、公民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基本權利義務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