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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風知水

    其實確實算不得什麼稀奇事,有的人忍受痛苦的能力確實比普通人強,家父就是這種人,有一年發生意外,摔得頭破血流,也沒見他叫過一聲。一方面是生理原因,痛感比普通人弱,另一方面就是心理因素,就像武松面臨殺威棒時,能放出豪言。

  • 2 # 國醫小藥童

    談及“刮骨療毒”一詞,其出自《三國演義》第七十五回“關雲長刮骨療毒,呂子明白衣渡江”一文中。

    故事的大概情節是:關羽水淹七軍,擒于禁,斬龐德,在攻取樊城時,被曹仁的弓弩手射中右臂,名醫華佗聞訊,前來醫治。其診斷結果是:箭鏃有毒,且毒已入骨,需切開皮肉,以小刀颳去骨上之毒,再以線縫合。關羽則與馬良對弈,面色不改,談笑自如,眾人皆嘆其神勇。

    當然,《三國演義》屬於文學創作小說,其中的故事情節,不能與正史相提並論。況且,華佗死於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而關羽中毒箭發生在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二者相差十一年,是不符合史實的。

    既然,《三國演義》無法作為研究歷史事件的正規材料,那麼,我們再看《三國志》。目前,陳壽著寫的《三國志》,是史學界公認的,研究三國時期最權威的史料。

    《三國志.關羽傳》:羽嘗為流矢所中,貫其左臂,後創雖愈,每至陰雨,骨常疼痛。醫曰:“矢鏃有毒,毒入於骨,當破臂作創,刮骨去毒,然後此患乃除耳。”羽便伸臂令醫劈之。時羽適請諸將飲食相對,臂血流離,盈於盤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

    透過對比《三國演義》、《三國志》的記述,我們可以梳理出以下幾個問題: 1、關羽的箭傷部位是在左臂,而非右臂。 2、“後創雖愈,每至陰雨,骨常疼痛”,說明創傷面很小,且中毒較輕,未能殃及性命安危。只是出現了箭傷的後遺症而已。 3、“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為何言談自若?是否是麻醉藥的藥效已然起效的原因呢?

    首先,我們從中醫外科學的角度分析,箭傷之後,“每至陰雨,骨常疼痛”的症狀,當屬於“附骨疽”的範疇,也就是現代醫學的急、慢性化膿性骨髓炎。醫學理論認為,這類病症多是因為外傷原因引起的骨骼感染或者破壞,時間久遠後,在原有的創傷面附近增生出一些“死骨”,引起疼痛不適,往往要透過手術方法去除掉。

    談及中醫外科手術,其在兩千年以前,古人就已經開始開展,並建立了完整的理論體系和操作規程。 ·成書於戰國時期的《素問異法方宜論》記載:“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鹹,皆安其處,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為癰瘍,其治宜砭石。” 當時的砭石,應當屬於一種手術器械。

    ·秦漢時期的《黃帝內經.靈樞·玉版》記載:“癰疽……其已成膿血者,其唯砭石鈹鋒之所取也。” 這是對某些疾病應當採取手術治療的理論支撐。

    ·宋代陳自明《外科精要》說:“夫瘡疔既作,毒熱聚攻,濁其骨膜,肌肉腐爛,若不針烙,毒氣無從而解,膿淤無從而洩,過時不烙,反攻其內,內既消敗,慾望其生豈可得乎?” 強調了用手術治療癰疽的必然性。

    .《素問· 刺齊論篇》曰: “刺骨者無傷筋, 刺筋者無傷肉, 刺肉者無傷脈, 刺脈者無傷皮, 刺皮者無傷肉, 刺肉者無傷筋, 刺筋者無傷骨。” 這是對手術操作規程提出的要求。

    透過上述的中醫文獻記載,可以看出,祖國傳統醫學在古代外傷病史的治療上,已經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和臨床經驗。

    我們再看傳統醫學中的麻醉學,無論怎樣的身體體質,對疼痛都有或輕或重的敏感度,只是因人而異而已。同樣,無論手術創面的大小、深淺、時間長短,其實都需要麻醉藥物的配合與支援。否則,病人因疼痛的不配合,及其影響手術的操作性。

    ·《列子·湯問篇》記載“魯公扈、趙齊嬰二人有疾,同請扁鵲求治,扁鵲遂飲二人毒酒,迷死三日,剖胸探心”。 這則故事,以現代人的眼光審視,固然有些離譜,但說明在當時已經開始用毒酒,也就是以酒為溶劑的麻醉劑,進行外科手術了。

    ·《神農本草經》收載有鬧羊花、烏頭等許多的麻醉止痛藥物,現代藥學研究,發現鬧羊花具有明顯鎮痛作用,對橫紋肌有先興奮後麻痺作用,對高階神經中樞有麻醉作用,對迷走神經末梢也有先興奮後麻痺作用。

    ·《後漢書·華佗傳》記載“若疾髮結於內,針藥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無所覺,因刳破腹背,抽割積聚。若在腸胃,則斷截湔洗,除去疾穢,既而縫合,傅以神膏, 四五日創愈,一月之間皆平復。” 因為“麻沸散”處方的失傳,現在無法得知其具體藥物組成,但從其“先以酒服麻沸散”,醉後,再實施手術,這一操作流程來看,可以推算“麻沸散”應當屬於華佗使用的麻醉藥品。

    ·《扁鵲心書》是宋代竇材假借扁鵲之名而編寫。書中著名的“睡聖散”,明確記載由“山茄花、火麻花共研為末,每服三錢,一服後即昏睡。” 其中,山茄花就是大名鼎鼎的曼陀羅花,也叫洋金花。李時珍明確指出,它可以入麻藥。現代藥理研究認為,火麻花含有“四氫大麻醇”,有鎮痛、鎮靜、解痙和麻醉的作用。

    由此,我們可以認為,在華佗實施“刮骨療毒”的手術操作之前,必然同樣會給予關羽服用麻醉藥物。虧於史料匱乏,未從記載而已。

    《三國志》中並未記載給關羽實施手術的醫生姓名,前文已述,斷非華佗。因此,我們接下來談談漢代的軍醫。 ·三國時期,有記載可言的軍醫當屬:于吉。《三國志》中有“母(孫策之母)謂策曰:於先生亦助軍作福,醫護將士,不可殺之。”

    ·《後漢書·皇甫規傳》有詩:“規親人菴廬,巡視將士,三軍感悅。” 所謂“菴廬”,則是指軍隊中的醫療組織。

    由此可見,在關羽的那個時期,軍隊中依然配備了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對於冷兵器時代,戰場上的刀槍傷,足以有能力予以處置。

    “刮骨療毒”無論是民間故事,還是文學作品,乃至正史文獻,透過細研歷史,我們可以斷定,是可以真實發生的事實。

  • 3 # 白雲3498

    刮骨療毒是一種誇張形的說法,絕對常人做不到。這樣的的話題問給人動過手術的醫生,恐怕那個也不肯相信。做創傷形的大手術,痛能忍住不可思議,流血讓人休克,傷口處理不能完美。這幾個放面都能讓人於死神相伴。

    刮骨療毒的故事是公元二百年左右的年間,那時候首先沒有消炎滅菌的藥。

  • 4 # 百態看臺

    “刮骨療毒”是真的還是假的?這事兒放在現在想想都疼,但也不是不可能,我覺得可信度還是有的。

    第一、關羽“刮骨療毒”的事蹟,正史《三國志》和小說《三國演義》都有記載;不同的是《三國志》的記載是關羽在喝酒實施的手術,而《三國演義》是下棋是做的手術,而同樣記載的是手術過程中,對關羽的描寫都是談笑風聲。另一點不同是,《三國志》沒寫手術是誰做的,只是說醫生;而《三國演義》則指明是華佗。但不管怎麼說,由於有正史的記載,可信度大大增強。

    第二、歷史上類似的事兒也有多次記載;比如西魏大將長孫子彥,在戰爭中被箭射中右臂,箭頭入臂一寸多深,也是讓人割開右臂“刮骨療傷”,其間談笑自若。近代戰爭中,像劉伯承元帥在治療眼睛時為了保護腦子,拒絕用麻醉藥,也是硬生生地被醫生一刀刀生割受傷處長的腐肉。

    第三、類似“刮骨療傷”的事,生在和平年代、養尊處優的我們肯定無法想象,但不能就此否定。在近代戰爭中,受傷後因為缺少藥品、受傷治療不及時、戰爭醫療條件供需不上時、戰爭進行時的特殊情況等等,斷腿斷胳膊情況下,為了保命不用麻藥生割肉或斷臂、斷腿的處理方式很正常,有些甚至自己為自己解決。這在很多記錄片中都有真實的情景拍攝,包括一些以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作品。

    所以說“刮骨療傷”不是說人一定就不能承受;加上正史記載,可信度應該很高。至於是不是做手術時談話風聲那麼自若,那是另一方面,“刮骨療毒”應該真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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