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等交通工具。根據管理實踐,通常將非機動車分為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畜力車等。
【電動腳踏車】
電動腳踏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腳踏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
【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標準】
按照《電動腳踏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規定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電動腳踏車整體的主要技術性能應該符合:最高車速不大於20KM/H,整車重量不大於40KG,具有良好的腳踏行駛能力,輪胎寬度不大於54MM,一次充電的續航里程不小於25KM。
相關法律法規
種類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通行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在道路上駕駛腳踏車、三輪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腳踏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腳踏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腳踏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非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等交通工具。根據管理實踐,通常將非機動車分為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畜力車等。
【電動腳踏車】
電動腳踏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腳踏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機電一體化的個人交通工具。
【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標準】
按照《電動腳踏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規定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電動腳踏車整體的主要技術性能應該符合:最高車速不大於20KM/H,整車重量不大於40KG,具有良好的腳踏行駛能力,輪胎寬度不大於54MM,一次充電的續航里程不小於25KM。
相關法律法規
種類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通行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在道路上駕駛腳踏車、三輪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腳踏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腳踏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腳踏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