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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裡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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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木音樂
何為“山寨”,本義指山中的城寨;在山林中設有防守的柵欄的地方。現如今指由模仿、複製、抄襲而來的假冒產品。自韓紅訴山寨“林俊杰”這個事情之後,本來就活躍在大眾視野的各種山寨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拋開法律層面,他們侵犯了明星個人的相關權利來看,從社會娛樂倫理來看,他們的行為影響了整個社會的風氣,欺騙消費者,欺騙粉絲,甚至利用明星的名號做一些不法行為,不僅僅損害當事明星的形象,跟給社會帶來許多不良影響。
總而言之,模仿可以,以此來做不法行為牟利就不行了。希望大家以後看到如此山寨商演要積極舉報,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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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月入懷618
我討厭模仿秀,
他們從著裝到行為,從姿勢到腔調,
一舉手一投足都仿效,顯得侏儒的品味。
他們鸚鵡學舌,拾人牙慧。卻個個自我陶醉。
他們東施效顰,刻舟求劍。把文藝顛翻。
他們著裝怪異,行為邪僻,完全失去自己。
這是大家知道的道理。
他們用包裝、整容來贏得人們的尊重。
他們精心策劃以吸引大眾眼球,
他們用炒作的手段來提高知名度,
他們在夾縫中開發自己謀利益。
他們是可憐的群體!
文藝界竟支援這類人們,
並且大大吹捧,涵蓋各個階層。
工人、農民還有大學生。
曠世罕見、中外震驚!
這樣的山寨明星來忽悠百姓。
文藝長足發展是紙上談兵!
打擊假冒偽劣常常喊,法律大無邊。
能人有空鑽!是制度不健全還是錢力大無限?
百花齊放,推陳出新,去偽才存真。
百家爭鳴,演繹個性,技法創新,
似我者死。學我者生。
一味模仿不算真英雄!
創新自我才能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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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米八二女漢子
模仿是可以的,對自己的偶像進行模仿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但是靠這個去賺錢就是不合理的,依靠jj的名聲去欺騙消費者,不僅破壞了明星本身的形象,對社會也會帶來不良反應,透過jj的名義開演唱會,節目開始才發現不是林俊杰本人,不僅欺騙了消費者同時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八二還是那句話,模仿可以,但是不要以明星的名義去欺騙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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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深吃瓜鵝鵝
山寨林俊杰無底線撈金百萬,韓紅怒罵無恥,冒牌貨:長得像怪我咯?
林俊杰:有人模仿我的臉?還瘋狂撈錢?
這年頭啥都有山寨,就連明星也難逃被山寨的命運。
16號這天,林俊杰的經紀團隊終於忍不可忍,公開怒斥“山寨林俊杰”範一賢涉嫌欺詐的行為,稱其自酒吧等一系列場所做的商演,都與林俊杰本人無關。
據瞭解,“山寨林俊杰”範一賢不止一次打著林俊杰的旗號在酒吧等場所商演了,也不是第一次被林俊杰的經紀公司華納唱片公開痛斥了,就連韓紅都看不下去,曾經直接大罵範一賢無恥!
可範一賢似乎並沒有任何收斂,表演時直接用上了林俊杰的名字,連宣傳海報都是直接拿的林俊杰演唱會的海報,甚至照片都是用的林俊杰,靠著這樣的方式打著林俊杰的旗號,他在兩年的時間內瘋狂撈金140萬。
2012年時還出了專輯EP《我陪你醉》和《哭了一整夜》,恕我直言,這歌名一看就不想聽,請別拉低我們林俊杰的“行走的CD”水準好嗎!
也真的是有公司為了撈錢,願意做這樣的事。與範一賢合作發唱片的公司是熙娛樂唱片公司,連企查查甚至都查無此公司,和林俊杰的經紀公司華納唱片自然是不能比的。
據說他還時不時地去趟美國,日子過得也是十分瀟灑。
在忍讓了這麼多年之後,林俊杰的經濟團隊終於出手整治這“山寨貨”了。
對於明星來說,這些山寨者就像是甩也甩不掉的狗皮膏藥
謝霆鋒的模仿者眾多,其中有個叫黃寧的甚至在霆鋒《毋忘我》音樂會上與本尊同臺過,還被認成了謝霆鋒本人。別看他是山寨的,代言和演出可都是接到手軟,還是多部電影的特約演員。
可惜的是,他有些得意忘形了,在出席某房地產專案開工儀式,直接以謝霆鋒的身份就出席了,臺簽上就寫著“謝霆鋒”。
很多粉絲慕名而來失望而歸,謝霆鋒的經紀人霍汶希則公開表示公司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幹得漂亮!
一開始丁勇還很不服氣:“長得像是我的錯?”,在法院判決後他才主動道歉,此後出席活動都是用的自己名字。
為什麼這麼多山寨明星?
自然是利益驅使了,山寨明星還是很吃香的。汪涵大哥的模仿者張強,被大家稱為“汪小涵”,據說他代言費5.5萬,主持一場年會2萬左右,一年賺個100萬完全不成問題。
就像韓紅所說的,每個人都要活著,要吃飯,模仿秀無可厚非可以接受,但打著明星的旗號招搖撞騙,著實是太過分了,完全是在欺騙消費者。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明星臉都會靠這樣的方式賺錢,南寧“羅志祥”就連本尊都主動發圖玩梗,之後的確是在網上掀起了一陣熱度,但他火了之後沒有多大的改變,依舊是踏實地做著他的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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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夜吃瓜
山寨林俊杰無底線撈金百萬,韓紅怒罵無恥,冒牌貨:長得像怪我咯?
林俊杰:有人模仿我的臉?還瘋狂撈錢?
這年頭啥都有山寨,就連明星也難逃被山寨的命運。
16號這天,林俊杰的經紀團隊終於忍不可忍,公開怒斥“山寨林俊杰”範一賢涉嫌欺詐的行為,稱其自酒吧等一系列場所做的商演,都與林俊杰本人無關。
據瞭解,“山寨林俊杰”範一賢不止一次打著林俊杰的旗號在酒吧等場所商演了,也不是第一次被林俊杰的經紀公司華納唱片公開痛斥了,就連韓紅都看不下去,曾經直接大罵範一賢無恥!
可範一賢似乎並沒有任何收斂,表演時直接用上了林俊杰的名字,連宣傳海報都是直接拿的林俊杰演唱會的海報,甚至照片都是用的林俊杰,靠著這樣的方式打著林俊杰的旗號,他在兩年的時間內瘋狂撈金140萬。
2012年時還出了專輯EP《我陪你醉》和《哭了一整夜》,恕我直言,這歌名一看就不想聽,請別拉低我們林俊杰的“行走的CD”水準好嗎!
也真的是有公司為了撈錢,願意做這樣的事。與範一賢合作發唱片的公司是熙娛樂唱片公司,連企查查甚至都查無此公司,和林俊杰的經紀公司華納唱片自然是不能比的。
據說他還時不時地去趟美國,日子過得也是十分瀟灑。
在忍讓了這麼多年之後,林俊杰的經濟團隊終於出手整治這“山寨貨”了。
對於明星來說,這些山寨者就像是甩也甩不掉的狗皮膏藥
謝霆鋒的模仿者眾多,其中有個叫黃寧的甚至在霆鋒《毋忘我》音樂會上與本尊同臺過,還被認成了謝霆鋒本人。別看他是山寨的,代言和演出可都是接到手軟,還是多部電影的特約演員。
可惜的是,他有些得意忘形了,在出席某房地產專案開工儀式,直接以謝霆鋒的身份就出席了,臺簽上就寫著“謝霆鋒”。
很多粉絲慕名而來失望而歸,謝霆鋒的經紀人霍汶希則公開表示公司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幹得漂亮!
一開始丁勇還很不服氣:“長得像是我的錯?”,在法院判決後他才主動道歉,此後出席活動都是用的自己名字。
為什麼這麼多山寨明星?
自然是利益驅使了,山寨明星還是很吃香的。汪涵大哥的模仿者張強,被大家稱為“汪小涵”,據說他代言費5.5萬,主持一場年會2萬左右,一年賺個100萬完全不成問題。
就像韓紅所說的,每個人都要活著,要吃飯,模仿秀無可厚非可以接受,但打著明星的旗號招搖撞騙,著實是太過分了,完全是在欺騙消費者。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明星臉都會靠這樣的方式賺錢,南寧“羅志祥”就連本尊都主動發圖玩梗,之後的確是在網上掀起了一陣熱度,但他火了之後沒有多大的改變,依舊是踏實地做著他的小生意。
韓紅11月6日微博稱:太無恥了,欺人太甚!!模仿秀,我們能接受,因為都要活著,要吃飯,放你一馬,但是你用“林俊杰”的名字欺騙消費者實在太無恥!最難容忍是:你侮辱了我們喜愛的JJ的無敵歌聲!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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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尊重很多明星的模仿者,因為模仿也是一種才藝、也是一種能力,很多明星模仿者也透過模仿能夠掙錢生存,這個很正常,但是如果冒充明星、欺騙觀眾這種行為是可恥的,是不道德的,也是違法的!所以作為林俊杰的模仿者應該尊重林俊杰本人和喜歡他的粉絲,立即停止冒充和欺騙觀眾的模仿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