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動態上講,公共組織是指為完成行政管理任務而進行的組織活動和執行過程。公共組織的要素包括:
(1) 人員。任何組織都是以人為核心的,組織首先不是物質關係的體現,而是人際關係的體現。
(2) 目標。組織都是為了實現某個目標而建立起來的,它決定著組織行為的方式和組織發展的方向,是組織成員認為可以追求達到的某種未實現的狀態或條件。公共組織的目標是實施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公共利益關係。
(3) 職能。圍繞組織目標,組織必須對其職能範圍進行界定,明確組織的工作任務與活動領域。職能範圍是組織目標的具體化,它決定著組織規模、內部職位設定等方面的內容。
(4) 機構。機構設定是承載組織權力的一系列特定的機構的確定,它是組織內部分工的結果,公共組織透過一定的機構體現出來。
(5) 職位。職位設定指一定機構內職位(包括職級、職數、職責等)的確定。職位是公共組織執行最基本的要素之一,職位設定保證了組織權力的流動和組織資源的整合與分配。
(6) 職權。權力指影響他人的能力,職權是指被組織正式承認的權力,它主要來自組織的認可,與職位密切相關。
(7) 權責。權責劃分指公共組織中各個部門、層次、成員之間若干從屬、並列等相互關係的確認。權責劃分是保證組織角色明晰化的基本手段。
(8) 規章制度。規章制度是指以書面檔案等形式對組織構建、組織行為、執行程式等進行嚴格規範。規章制度需要足夠的相容性,以與其他組織和社會規則相適應。規章制度對組織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是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最明顯的區別之一。
(9) 團體意識。團體意識是形成組織目標的共同心理基礎。缺乏團體意識,難以組織集體行動。公共組織往往需要比私人組織統一程度更高的團體意識。
(10) 組織設計。組織設計主要指組織結構的分化和整合及組織目標的修正,它是公共組織構成諸要素中最為複雜的部分。組織是一個開放系統,因而必須依靠組織設計來進行調整,以適應客觀環境的變化。
(11) 支援硬體。組織儘管是人際關係的體現.但不能離開物質硬體的支援,硬體包括公共組織賴以存在的載體如場地、房屋、辦公裝置、經費等。
(12) 技術和資訊。公共組織構成因素中的技術不僅指組織活動過程中所採用的科學技術,也包括組織決策原則、方式在內的“政治技術”。資訊是組織活動不可缺少的因素,資訊傳遞的途徑和方式,也是組織各部分相互協調的途徑和方式,組織過程在一定意義上是一個資訊收集、整理、製造、傳遞、反饋的過程。
從動態上講,公共組織是指為完成行政管理任務而進行的組織活動和執行過程。公共組織的要素包括:
(1) 人員。任何組織都是以人為核心的,組織首先不是物質關係的體現,而是人際關係的體現。
(2) 目標。組織都是為了實現某個目標而建立起來的,它決定著組織行為的方式和組織發展的方向,是組織成員認為可以追求達到的某種未實現的狀態或條件。公共組織的目標是實施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公共利益關係。
(3) 職能。圍繞組織目標,組織必須對其職能範圍進行界定,明確組織的工作任務與活動領域。職能範圍是組織目標的具體化,它決定著組織規模、內部職位設定等方面的內容。
(4) 機構。機構設定是承載組織權力的一系列特定的機構的確定,它是組織內部分工的結果,公共組織透過一定的機構體現出來。
(5) 職位。職位設定指一定機構內職位(包括職級、職數、職責等)的確定。職位是公共組織執行最基本的要素之一,職位設定保證了組織權力的流動和組織資源的整合與分配。
(6) 職權。權力指影響他人的能力,職權是指被組織正式承認的權力,它主要來自組織的認可,與職位密切相關。
(7) 權責。權責劃分指公共組織中各個部門、層次、成員之間若干從屬、並列等相互關係的確認。權責劃分是保證組織角色明晰化的基本手段。
(8) 規章制度。規章制度是指以書面檔案等形式對組織構建、組織行為、執行程式等進行嚴格規範。規章制度需要足夠的相容性,以與其他組織和社會規則相適應。規章制度對組織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是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最明顯的區別之一。
(9) 團體意識。團體意識是形成組織目標的共同心理基礎。缺乏團體意識,難以組織集體行動。公共組織往往需要比私人組織統一程度更高的團體意識。
(10) 組織設計。組織設計主要指組織結構的分化和整合及組織目標的修正,它是公共組織構成諸要素中最為複雜的部分。組織是一個開放系統,因而必須依靠組織設計來進行調整,以適應客觀環境的變化。
(11) 支援硬體。組織儘管是人際關係的體現.但不能離開物質硬體的支援,硬體包括公共組織賴以存在的載體如場地、房屋、辦公裝置、經費等。
(12) 技術和資訊。公共組織構成因素中的技術不僅指組織活動過程中所採用的科學技術,也包括組織決策原則、方式在內的“政治技術”。資訊是組織活動不可缺少的因素,資訊傳遞的途徑和方式,也是組織各部分相互協調的途徑和方式,組織過程在一定意義上是一個資訊收集、整理、製造、傳遞、反饋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