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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裁剪刀850

    這要看人口與原有的宅基地面積來判斷: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平米以內;四人的農戶100平米以內;五人的農戶110平米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平米以內。

    若已其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以上限額標準可從申請重建或擴建。

    當然如果你未審批就建是違法的,如果符合標準趕緊補上手繼。具體標準如下: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五)經縣人民政府批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六)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復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請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積已達到本規定的標準再申請新宅基地的,但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缺房戶合理調劑的除外),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請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員作為一戶申請宅基地並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或不合理分戶申請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戶且符合立戶條件,其父母再單獨申請宅基地的;

      (五)擬實施舊村改造的區塊或實施規劃撤併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對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佔宅基地不交回村集體的;

      (七)違法建房未依法處理結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登出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檔案,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

      (二)報批宅基地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拆舊而又不自行拆除舊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經批准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騙取批准或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五)其他應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情形的。

  • 2 # 平常心65878587

    農戶與父母分戶後,如果已存在的住房和佔用宅基地面積和現已居住的人口配置面積具有差距,各地農村宅基地住房面積根據實際情況有所差異;廣元市這邊是嚴格按照城鄉規化的規定執行,三人以內按75平方,以家庭居住人口配置住房佔地面積,若你未分戶以前住房面積已和現狀家庭人口相應匹配,則不能在建房,更不能在擁有另一處宅基地;如果住房小於現居住人口總面積平方數,可以向屬地政府相關部門逐級申請新增宅基地面積補建或另建相應規定配置面積住屋,來滿家庭人口生活居住需要;否則將屬非法違建,會受到嚴嚴勵打擊,由相關執法部門組織拆除,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 3 # 京平律師事務所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但是,實踐中因買賣、與戶籍管理制度的銜接等原因,確實存在“一戶多宅”現象。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需要結合實際依法處理"一戶多宅"問題。以下幾種“一戶多宅”都是合法的。

    1、符合當地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戶多宅。符合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而另行建房造成的“一戶多宅”,新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經本集體同意並公告無異議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

    2、 面積總和符合宅基地面積標準。一戶村民在本村有兩處以上宅基地,但是加起來的面積總和並沒有超過本地明文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此時就可以按一宅予以確權。

    3、 已有一處宅基地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農村房屋繼承、贈與等合法途徑形成的一戶多宅。依據法定規定,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地上房屋作為農戶的私有財產是可以繼承的,因“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農房佔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戶多宅,可以進行確權。

  • 4 # 從善如劉L

    根據一戶一宅的規定,你分戶了,就該給你一處宅基地了,你在另外一處宅基地修建了房子,你們家就有了兩處宅基地了,是不是這麼回事呀,你分戶了,你也就該另外分給你一處宅基地的,你在另外一處宅基地修建了房屋,那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呀,所以,你們家有了兩處宅基地了,也是你們應該得到的,那還違什麼法了的呀!

    農村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的規定,就是說,只要你的戶口從你父母的戶口本中分了出來,你就有了你自己的戶口本了,你有了你自己的戶口本了,村裡也就應該分給你一處宅地的,你在你分到的宅基地修建了你的房子,那是沒有一點問題的!

    從你的問題中我看到了你的疑惑,那就是你的戶口分出來後,你們家當時也把你們家的房子,分給你一間或者兩間住了,你與你的父母雖然分戶分房了,但是還是住在一套房子裡的,你也算是有房子住了,對吧,然後,你又分了一處宅基地,你又在你分到的宅基地修建了房子,對吧!

    你在分給你的宅基地修建了房子,那是你該得到的,不管你在你的宅基地裡修建好了房子之後,你是繼續住在你父親的房子裡,還是搬出來住在你新修建的房子裡,那都是你的權利,也都是可以的,即使你新修建的房子閒在那裡,你還是住在你父母的房子裡,那都是沒有問題的,那也是沒有錯誤的,也是沒有違法的!

  • 5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農戶與父母分戶分房後,自己在另外的宅基地修建了房屋,這樣就有了兩處宅基地,有沒有違法?

    分戶,只能說是申請宅基地的一個條件。並不是說分戶就能申請宅基地,還需要看您之前之前和父母一起居住時的宅基地面積。同時,也得看您是如何分戶的。

    我們常說的分戶申請宅基地是需要去派出所戶籍科將您的戶口從您父母的戶口裡剝離出來新立一個戶口本的過程。但是有一些農村所說的分戶則是和父母兄弟商議分家、分家產,這也叫分戶或者分家。對於這種情況,如果您在另外的宅基地建房是不被允許的。因為您所說的分戶並不是法律意義上所說的分戶。

    如果說您去派出所分戶的話,也只能說您可能具備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比如我老家吉林農村,在以前宅基地管理較為寬鬆的時候,每家的宅基地面積都比較大。有的面積大的可以滿足一家兩代3-4戶人的居住需求。您說這麼大的宅基地面積現在可能允許您分戶後申請宅基地嗎?非常有可能超過當地對宅基地面積的需求。

    但是如果您現有的和父母在一起的宅基地不能滿足父母和您的家庭居住需求,在這樣的情況下您是可以申請宅基地的。這也是滿足《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對宅基地申請的需求的。

    所以說,並不是說分戶就能宅基地,還是得看您分戶後的具體情況的,畢竟現在對於宅基地的管理較為嚴格,從申請到面積都有嚴格的法規約束。因此,還需要看您具體的情況的。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 6 # 律問問

    既然是分戶獲得的宅基地是屬於合法事件,這裡也就不存在違法的問題了。

    根據一戶一宅的規定,你分戶了(也就是說你自己有單獨的戶頭),這樣你需要在另一個宅基地建造自己的房子,並且進行了申請這是完成合理合法的,不存在違法的情況。

    但是這是說你們家有了兩個宅基地,並不是說你自己有了兩個宅基地,因為你們兩個的戶頭並不是一個人,這裡需要注意。但是這裡需要注意幾點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平米以內;四人的農戶100平米以內;五人的農戶110平米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平米以內。你自己分的的改宅基地需要在這個範圍之內。

    其次要明白的一個點就是並不是說分戶就能宅基地,還是得看您分戶後的具體情況的,畢竟現在對於宅基地的管理較為嚴格,從申請到面積都有嚴格的法規約束。因此,還需要看您具體的情況的。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進行自己的理解你應該是在你分戶之前,在你父親的宅基地上就有自己的房子住。然後你分戶之後又在自己的宅基地上進行了建造,你有了疑惑。雖然你在父親的宅基地上有了自己的房子,但是這裡的戶主是父親(母親)的並不屬於你。但是你分的宅基地是自己的,戶頭的名字是你的。這裡沒有出現衝突,也就不存在違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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