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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肖語茉

    各個地區有不同的玩法,先介紹最常見的國標麻將,以下都是基本規則,詳細翻數就要看你要玩哪種麻將了

    麻雀或麻將是一種於東亞與東南亞地區(尤其是華人社群)廣泛流行的四人牌戲,也是常見的賭博工具之一。不同地區的遊戲規則(尤其是計分方法)均有所出入,但多以鬥快湊合特定牌組為取勝目標。

    麻將的牌張主要分「筒」(餅)、「索」(條)、「萬」三門,每門有三十六隻牌,其中序數從「一」至「九」的牌各四張(故三門合共 108 只牌),另加七種番子牌,包括「東、南、西、北」四種「風牌」各四張及「中、發、白」三種「箭牌/三元牌」各四張(合共 28 張),總共 136 只。此外還有「花牌」,其功能及數目視乎地區而異。以廣東麻將為例,花牌有「春、夏、秋、冬、梅、蘭、菊、竹」各一,故此一副廣東麻將共有 144 只。

    「一條」在不同的麻將中有不同的圖案,一般廣東麻將顧「麻雀」之名而思義,圖案為「一根樹枝、一隻麻雀」,日本麻將則多用孔雀,其他圖案則多為花草。

    麻將牌分普通和大型兩種尺寸。大尺寸源出廣東十三張麻將,因牌張數少大則方便;普通尺寸原本並無差異,近年為適合十六張麻將,日本麻將尺寸則更小。古代麻將有紙製、骨制、竹製或象牙制,現代麻將則多以塑膠製成。

    一副麻將除了牌張,還有骰子及其他道具,例如日本麻將有「點棒」,而廣東麻將則有一塊用來識別莊家及顯示風向的塑膠道具。

    麻將一般供四人耍樂,四人各坐一方,稱為「腳」。不夠人數時,二人或三人亦可(此謂「缺腳」)。近年有許多麻將的電腦遊戲及電子遊戲出品,讓人可以與電腦對戰或透過網上與人對戰。這類遊戲以日本麻將居多,中文地區則多為網路麻將遊戲。

    莊家

    「莊家」本是「樁家」,是明代馬吊已有的用語。

    [編輯] 圈

    「圈」字顧名思義,就是莊家又輪了一圈的意思。此語可見於多部晚清小說,例如《負曝閒談》 (1903-04)[8]。

    [編輯] 放銃

    出衝(香港)/放槍(臺灣)/放炮(大陸)

    「衝」於明代馬吊中其實解「下注」(明代馬吊玩法是鬥牌,不是麻將的湊牌,故有下注之舉),但演變至現代的「出衝」(今多誤寫為「出衝」)或近音的「放槍/銃」,則變成帶「輸掉注碼」的含意。至於「放炮」一語,最早見於清末小說《九尾龜》(1910)[12]的「開大炮」。

    [編輯] 生張、熟張

    「生張」指未被打出或只打出過一隻的牌張,此語同樣見於清末小說《九尾龜》(1910)[12]。相對生張,臺上比較多見的就稱為「熟張」。

    [編輯] 胡牌

    胡牌(臺灣)/食糊(香港)/和牌(大陸)

    當麻將玩家將牌湊成了一定的組合,獲得勝利,就稱為「和牌」。「和」字顯然可追溯至「默和牌」及「碰和牌」,但由於天九也有所謂「遊和」及「碰和」的玩法,而天九牌張又可追溯至宋代的「宣和牌」,因此「和牌」這個術語,也許從清代以前已經沿用。

    「和牌」在現代又稱為「胡牌」或「食糊」,後二者的出處已不可考,不過可能跟「湖」字有關。從明、清開始,出現了不少以「和」字變音為名的遊戲名稱,例如以「虎」為名的「看虎」、「鬭虎」及後來的「客家六虎牌」,以「湖」為名的「看湖」、「遊湖」(「看虎」及「遊和」的別稱)、「東莞遊湖」(不同剛才那個「遊湖」,是另一種牌戲)或「十五湖」等等。由於「湖」字的使用變得廣泛,「和牌」的「和」也許因而被帶「湖」音的字代替。

    [編輯] 自摸

    「自摸」指胡牌所用的那一隻牌是贏家自己摸回來,而非其他玩家打出。此語見於晚清小說《負曝閒談》 (1903-04)[8]。

    [編輯] 聽牌

    聽牌{定口}-(臺灣及大陸)/叫糊(香港)

    此術語指玩家只差一隻牌即可勝出。「聽牌」的出處不詳,「叫糊」則顯然是為了對應「食糊」而來。由於各地規則不同,胡牌的種類和方法亦有出入,但一般而言,透過改變組合,一副牌可聽的牌張可以多於一隻。以下舉廣東麻將為例,玩家手上有十三張牌:

    那麼以下任何一隻也可胡牌:

    [編輯] 碰

    「碰」出自「碰和牌」,指一副三隻同樣的牌張。留意在「碰和牌」中,它指的是牌組本身,而不是組成牌組這個行為,所以即使牌組的第三隻牌是玩家自己摸回來而不是別人打出,一樣叫做「碰」,與現代的用法稍有不同。

    [編輯] 吃

    吃牌(臺灣及大陸)/上牌(香港)

    這兩個術語的出處不詳。由於香港人稱胡牌為「食糊」,所以「吃牌」這個詞語最容易引起混淆。

    [編輯] 翻

    多數麻將玩法計算籌碼時,都是以某個基數乘上二的某個冪次方來計算。這個冪,就稱為翻。例如「三翻」就是二的三次方,即八倍。這裡「翻」字很明顯是用來表達自乘多少次的意思,不過今人多將它誤寫為無意義的「番」。「翻」這個術語,可見於晚清小說《負曝閒談》 (1903-04)[8]。

    [編輯] 底

    此語早見於《官場現形記》(1903)[5]及《負曝閒談》 (1903-04)[8]。清末民初的麻將玩家約戰的時候,會以一「底」幾多錢來說明預期的最大輸贏總數,例如一百元一底,就是預期勝負最多在一百元上下。可是這個底數其實無大意義,原因是實際決定輸贏的,是各人勝出牌局之翻數,以及總共打幾多圈。即使商定一底一百元,總輸贏超出此數的情況亦常見,不過這個術語仍然沿用至今。

    根據《清稗類鈔》(1916)[30] 的記述,民初的賭客可以玩得窮奢極侈,一底麻將高達五萬金。另外,據《十葉野聞》 (1917)[31] 記載,曾任軍機大臣的奕劻之子載振,曾自設一底麻將達三千金的賭局,吸引想攀附權貴之人參加。然而載振並不露面,只暗中派人記下賭客的性格,若輸掉三底仍再接再勵,就記為「上等」,賭坊亦會招呼周到,不過若賭客裹足不前,就會設法威迫,務求賭客輸盡錢財。此舉算是既可觀人,也可斂財。

    [編輯] 流程

    洗牌:把牌全反扣過來,使牌面朝下。玩家雙手搓動牌,使牌均勻而無序地運動,稱為「洗牌」。

    碼牌:洗均勻之後,每人碼36張牌,兩張牌上下摞在一起為一墩,各自為18墩,並碼成牌牆擺在自己門前,四人牌牆左右相接成「四方城」(部分玩家會抽起花牌,每邊牌牆只有17墩,共136張牌)

    擲骰與開牌:

    採用兩次擲骰。擲骰者必須一手持兩個骰子,從牌桌中央上空10—20釐米高度擲出。

    莊家首先擲骰,擲得的點數,既是開牌的基數、也是確定第二位擲骰者的點數。莊家擲點、以莊家為第一位,按逆時針方向順序,莊為東,佔數為5、9點;莊下家為南,佔2、6、10點;莊對家為西,佔3、7、11點;莊上家為北,佔4、8、12點。根據莊家擲骰的點數,再由佔點數者第二次擲骰。

    第二擲骰者擲點後,兩次擲骰的點數之和作為開牌點數。開牌前,莊家應及時收回骰子。

    開牌:在第二次擲骰者所碼的牌牆處,從右向左依次數到與開牌點數相同的那一墩,由莊家開始抓下兩墩牌,按牌的順時針方向抓取,直至每個人抓3次共12張牌,此時由莊家先抓上層一張牌,隔一墩再抓上層一張牌,其他人依次各抓一張。莊家共有14張牌,其他人各有13張牌。

    理牌、審牌、補花:分類整理手中的牌,整齊排列,審視牌勢。如手中有花牌,首先由莊家補花,即是從牌牆的尾端取牌,取牌數與花牌數一致。如補上花牌可繼續補,再由南家、西家、北家依次補,然後莊家打出第一張牌。

    行牌:行牌即是打牌進行過程。由莊家打出第一張牌開始,此過程包括抓牌、出牌、吃牌、碰牌、開槓(明槓、暗槓)、補直至胡牌或荒牌。

    國標麻將計分方式

    和牌後的各方得分:

    勝方:

    自摸和牌:(8+番數)×3

    別人點炮和:8×3+番數

    負方:

    點炮者:-(8+番數)

    非點炮者:-8

    自摸和牌:-(8+番數)

    [編輯] 國標麻將規則要點

    一場比賽打四圈,不設連莊,因此每場一定是打16局

    沒有任何和牌限制:即使下家同巡跟打你剛打過的牌,一樣可以和

    第三圈(西圈)開始前,東家跟南家,西家跟北家對調座位,由原本的南家先做莊

    暗槓時,4只牌牌面向下,不用給其他人看,唯在牌局完結後,不論有否和牌,都需開啟供對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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