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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臨川王會封到臨川,秦王會封到秦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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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眾說百科

    這個不一定,也是看情況的。

    首先,王爵一般分親王和郡王,級別類似於現在正國級和副國級,親王一個字,郡王兩個字。在清朝之前,都是有封地的,一般封號對應封地,如明朝燕王朱棣封地就走北京,也有例外,比如隋煬帝是晉王,他的封地卻在江南,他弟弟楊涼封號是漢王,封地也不是在川陝。還有很多隻享受封地稅賦,而不實際就藩的,一般王子一旦就藩意味著失去爭奪帝位的資格,藩王未經允許還不得離開封地

  • 2 # 棒槌襖襖

    古代帝王在登上天子之位後,為了保證江山萬世一系,長治久安,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嗣君和分封宗室。冊封嫡長子為皇太子,分封兄弟子侄為親王或者郡王。

    一般情況下,親王名號都用夏商周三代所封的諸侯國來命名,俗稱“一字王”,比如秦王、晉王;郡王名號都用州郡的名稱來命名,比如汝陽王、平陽王。不論親王郡王,所封的地方就是他們的“王國”,成年後必須離開京城“之國”。歷史上有一個例外是出現在三國曹魏時期,魏文帝曹丕曾經下詔將宗室子弟的王爵降為縣王,所以曹植被封為鄄城王,曹彰為鄢陵王,曹彪為白馬王。鄄城、鄢陵、白馬都是當時的縣,於是這三位皇弟都必須到三個縣去當王。

    中國的各個朝代中,分封宗室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明朝。下面就以明朝為例來論述所提問題。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丞相一職,解決了皇權與相權的矛盾。然而,歷代地方割據和叛亂給朝廷造成的威脅,尤其是唐代藩鎮割據的事實,使朱元璋喜悅的心情蒙上了憂慮的陰影。為了避免這類歷史悲劇的重演,他決定依靠宗室子孫對地方軍政官吏加以限制和監督。內外相輔,以期加強和鞏固新王朝對全國的有效統治。

    洪武一朝先後分封二十三位皇子為親王。分別是:

    秦王朱樉 第二子 藩國在西安

    晉王朱棡 第三子 藩國在太原

    燕王朱棣 第四子 藩國在北京

    周王朱橚 第五子 藩國在開封

    楚王朱楨 第六子 藩國在武昌

    齊王朱榑 第七子 藩國在青州

    潭王朱梓 第八子 藩國在長沙

    魯王朱檀 第十子 藩國在曲阜

    蜀王朱椿 第十一子 藩國在成都

    湘王朱柏 第十二子 藩國在江陵

    代王朱桂 第十三子 藩國在大同

    肅王朱楧 第十四子 藩國在張掖

    遼王朱植 第十五子 藩國在錦州

    慶王朱栴 第十六子 藩國在寧夏

    寧王朱權 第十七子 藩國在南昌

    岷王朱㭓 第十八子 藩國在岷州

    谷王朱櫘 第十九子 藩國在宣化

    韓王朱松 第二十子 藩國在開原

    沈王朱模 第二十一子 藩國在潞州

    安王朱楹 第二十二子 藩國在平涼

    唐王朱桱 第二十三子 藩國在南陽

    郢王朱棟 第二十四子 藩國在安陸

    伊王朱檥 第二十五子 藩國在洛陽

    以上所列的二十三位親王中,開府邊塞的有九位,在內地的是十四位。這些藩王在所封之地擁有行政和軍事權力。朱元璋要求在邊境要塞的諸王要整飭武備,捍禦外患,保證邊境安寧;在內地名都大邑的諸王要推行衛所,開墾屯田,鎮撫地方,監督官員。

    由以上論述可以看出,明初的藩王在所封之地有很大的行政和軍事權力,他們漸次替代了邊臣武將和地方官員的地位,幾乎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

    之後,做了多年藩王而以武力登上皇帝寶座的朱棣深知其中的厲害關係,唯恐其他親王步自己的後塵,暗中繼續推行削藩政策,逐步剝奪這些親王的行政權和軍事指揮權。經過幾十年的潛移默化,基本上改變了這種外重內輕、本末倒置的不利格局。

  • 3 # 伊耆角木

    這個確實每朝每代都不一樣的。

    一、周到漢,王號即封地,各王皆在封地

    周代實行分封制,各國君主被分封到各地,世襲為當地國君(當然最初不叫王,而是公侯伯子男,除了楚國以外,都是春秋末期到戰國初期各國國君才開始逐步稱王)。我們現在各地的地名許多都是源自周代的封國名。秦代廢分封實行郡縣,一度沒有諸侯王。秦末十八路諸侯,又恢復了各封國,漢代郡國並行,一部分實行秦代郡縣,一部分實行分封,最初是七個異姓諸侯王,後來為同姓諸侯王,各王都在封國中。如漢景帝時吳楚七國之亂,就是以吳楚為代表的七個諸侯國起兵對抗朝廷。那時候的人還比較“實在”,即使不是皇帝親封的王,而是自立的,也基本是得到了那塊地方才做什麼王。比如東漢末年劉備自立為漢中王,還要等奪下漢中之後。

    二、三國兩晉南北朝,“遙封”現象增多

    到了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是大分裂,許多政權明明偏安一隅,卻要宣揚自己對其他地方擁有主權,就會封一些那些地方的王,當然,這些王肯定去不了封地,只是享受一定的待遇。舉個例子,那個很認真地獲得漢中後才自立為漢中王的劉備,在稱帝后封兩個兒子劉永、劉理為魯王、梁王,劉禪即位後改封甘陵王、安平王。魯、梁是山東、河南,甘陵、安平都在河北。全都在曹魏管轄地,蜀漢封這些王,就是要表現自己對中原的主權。所以,這些王肯定去不了封地,也享受不了那地方的賦稅,只是有王的待遇,與那塊地方沒啥關係。

    三、隋唐時該地部分賦稅,不一定去封地

    隋唐時候的王,分親王、嗣王、郡王三種。封號也都是地名。但是,封地去不去,視情況而定。舉個例子,江西滕王閣那個滕王,是唐高祖李淵最小的兒子李元嬰。他之所以叫滕王,因為最初封地就是山東滕州,之後他就去滕州就封了。但是後來又多次遷為蘇州刺史、洪州都督(都是官職,不是爵位),到別的地方赴任去了,不再繼續待在封地(江西南昌滕王閣就是他在洪州任都督時所建)。還有一種是封你什麼王,就讓你到哪裡當官。比如李世民是秦王,他就做了陝東道行臺尚書令;再比如李世民第三子李恪,曾封蜀王,隨即授益州大都督官職,這就是官職與封地基本一致。按理說應該到四川赴任,但是他因為年紀小暫時沒去。此後就開了親王遙領各地官職的先例。此後的王爺們,許多就開始都不到各地赴任。唐朝有了實封、虛封之分。虛封沒有實際封地,但王爵都是實封,都有確定封地。但是食邑究竟多少戶各有不同,也就是說某個王是享受某地某些戶的賦稅,而非該地全部都屬於這個王。

    四、宋代王爵多為實封,有封地食邑,不去封地

    五代十國比較混亂,和三國兩晉南北朝一樣,有遙封現象。宋元時期,王爵也都是實封,必在該地有一定食邑,或多或少,但是基本都不用去封地。比如宋太宗趙光義,繼位前封晉王,在山西有一定的食邑,享受賦稅,但是他的官職是行開封府尹、東都留守。一直就在開封任職,沒有去山西。後來的王爵們,在各地有食邑,但也大多留在京城,所以靖康時金人能擄走一群王爺。

    五、元代宗王出鎮,食邑和封地分離,王爺到各地負責軍事鎮守,與食邑無關

    到了元代,區別出現了。大多數王爺們都有食邑,但是不去那裡,不干涉食邑事務。同時又有一種宗王出鎮的制度。 從忽必烈開始,會封一些皇子到一些軍事重點區域,到了這些地方,藩王們負責軍事鎮守,但食邑卻不在那裡。舉個例子,忽必烈封第四子那木罕為北平王,出鎮漠北,統領軍隊負責那裡的軍事。但是那木罕的食邑卻不在漠北,而是臨江路(在今江西)六萬五千戶。也就是說,鎮守漠北,享受江西的賦稅。在漠北工作,拿江西的工資。

    五、明代王爵必須去封地,收到嚴加看管,不能留京

    到了明朝,王爺們都有各自封地。到了一定年紀,就到封地就封。但是,由於朱棣自己從燕王位子上起兵推翻侄子朱允炆,後來又有朱棣兒子漢王朱高煦叛亂,所以為了防止各地王爺作亂,防止皇子奪嫡。除了嫡長子封太子留在宮中,其他皇子都發分封各地,雖為封王,卻不能有什麼作為,要受到地方官嚴加看管,出城不能過夜,出城打個獵都要找地方官報備。幾個藩王之間更是絕不能見面。如果皇帝特別偏愛某個兒子,不讓他出京就封,還會被文官們無休止地勸諫。所以,明朝王爺們有封地但毫無自主權。待遇非常好,封地有大有小,但絕對都是衣食無憂,不過就是高階軟禁的感覺。

    六、清代王爺沒有封地,封號都是美稱不再是地名,全都留京

    清朝與別朝都不一樣,再也沒有晉王、齊王、吳王、淮南王、江夏王這些以地名為封號的王爺了。王爵的封號有親王、郡王之分,但封號都是美稱,比如廉親王、恭親王、雍親王、直郡王、循郡王等等。都是美譽,沒有封地。而清朝王爺也確實沒有封地。他們全都留在京城,有自己的府邸(早期的藩王是個例外,康熙平三藩後徹底取消)。他們也不再享受食邑的賦稅,而是統一發放俸祿,跟地方徹底脫鉤了。

  • 4 # 晴天45518091

    也不一定。肖強,字小強,被始皇帝親口御封為齊王。項孢子,字包子,被秦始皇御封為鄭王,兼臨時大司馬。都是有封號但沒有實際封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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