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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忘記又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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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98769紅豆

    謝謝你的邀請,這是一個非常超酷的現象。兩個人彼此相互愛戀,可奈於現實中總總原因不能走到一起,那種感覺就像是千百萬只螞蟻在吞食你的身體一樣,使你的身心疲憊,但又不捨得放棄,想忘記卻又忘不了,痛並快樂著。那麼只好換一種方式去愛吧。做不成戀人就做知己好了,雖不能在生活中,但永遠在彼此的生命裡,彼此相互慰藉。

  • 2 # 大話稀飯

    現實就是你窮!如果身價過億,就沒有你所謂的現實!要麼努力做出結果改變你所謂的現實,要麼順應現實,早早開始新的生活

  • 3 # 夜郎悠閒

    現實是打不破的離巴,愛,不一定要擁有,愛在心中,也挺好,祝福的愛也好。愛她,他,給她他自由,是你的,在天邊她,他會回家,不是你的,睡在一個床上也是心懷各異,同床異夢。愛,是倆個心的碰撞,愛是互相相愛。單相思的愛是不全面的愛。

  • 4 # 詩音傳媒

    我想這個問題可能曾經同樣 折磨著其他情侶,你的感受我能理解也深表同情,我也經歷過這種事情,當你一文不名的時候現實中有很多事情都成了兩個人在一起的阻力。如果是物質千百年來都是情比金堅,這是可以克服的,以後的生活是共同奮鬥爭取的,不是去享受的,如果是為了享受讓另一半成為你的奴隸,不論是男女這種另一半還是放手的好,體會不到別讓勞動艱辛不尊重另一半勞動成果的人在生活中只配孤獨的活著,人可以自私,但必須理智的對待感情,我不贊同那種閃婚和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都自己都不負責的人怎麼對另一半負責,對下一代負責,在自己心裡有切實想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在兩人感情仔細的考量。

    如果是父母之命,天下都沒有不心疼子女的父母,如果你們是真愛他們不會強求讓你嫁給你一個不愛人,除非這種婚姻是有一定利益,如果不是那就要相信自己的愛情,相信自己的父母他們會給自己祝福。為人子女要學會理解父母的心,只有你過的幸福嫁娶得當,這是才是他們一輩子最有成就的一件事。這可能是大多數人婚姻經歷中最主要的兩個因素,只要想在在一起說實話沒有不能克服的事情,如果以上都不是,那就請你在自己心裡真正審視一下自己內心,自己和另一半為什麼想在一起,在一起最單純目的是什麼,考慮清楚之後我相信你會有自己的決定。首先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單純一個人在努力就行的,在這個過程中少了誰的努力及時以後在一起了,這份情感這是有雜質的。不要把愛情當做是自己一個人的事情,那樣只是一廂情願,共同的付出實現的愛情,才是我們追求和嚮往的。真愛經得起任何考驗,不是時間距離等一切因素可以左右的,能左右的只有兩人的心,心若相連,即使是恨那也纏綿...一切都要我們自己把握,忘掉又如何,忘不掉又如何!一切都要繼續,一切都可重新開始!

  • 5 # 伊蓮758

    互相愛戀,可是現實不允許兩個人在一起。

    是啊,無情而又殘酷的現實擺在面前,就像一道鴻溝,一處萬丈深淵,當你跨越不了的時候,只有一條路,放棄,後退。是最好,最正確的選擇。

    時間不允許你等待,時間消耗不起。即然再往前走,身敗名裂,粉身碎骨,何必不轉身離開,退一步海闊天空。

    美好的愛情又有多少是被現實打敗的?人有的時候沒有三頭六臂,沒有無所不能的能力和勇氣,有些事順其自然,放手未必是壞事。

    沒有什麼心的傷痛,是時間不能治癒的。再轟轟烈烈的愛,也禁不住歲月的磨礪。眼前的痛錐心刺骨,忍著忍著就慢慢適應了。

    當斷不斷,必受其亂,認清了現實卻不採取正確的作法,受更大的傷害的是自己。拖延下去分手的那一天也早晚會到來。可能會更麻煩,更無法收拾。

  • 6 # 無愛一生輕1985

    看著這些人找初戀,我也想去找我的初戀。真的很想知道他現在過得怎麼樣?所以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以前以為忘記一個人很容易,現在才知道,有些人你是一輩子都忘不了的,十幾年了,我沒有一天不想他。

  • 7 # 不想記起就忘記

    這又是一個殘酷的現實,這七夕剛過咱能不能不說這麼傷感的事。

    記得那時是十五年前,我剛剛大學畢業,畢業後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個寫字樓上班。

    本人一米八零的個子,六十五公斤,瘦瘦高高的自認為長相還算過得去。公司裡有幾個年紀相仿的姑娘,其中有一個我剛來時就感覺有眼緣。時間長了大家熟了相互瞭解了,她居然比我高一屆也是我們學校畢業的,這就更加方便我套近乎,每天學姐學姐的叫。她性格開朗每天都能聽見她哈哈的笑聲,大家都喜歡找他聊天每天身邊都圍滿了人。

    有一次我有意的試探問她有沒有男朋友,她說沒有。我又問我做你男朋友可以不,她衝我一笑,可以啊。我高興的不行衝過去就拉著她的手想親了她,她當時打了我一下說你這有點太快了吧。到現在我想起來心裡都甜甜的。從那以後我們順理成章的確定了關係。

    大約處了有不到半年的樣子,他叫我去見見他家人,這時我才知道他家境很好獨棟別墅。去的時候好好的,我也沒感覺有哪裡不對,就和他父母聊聊天吃吃飯說說家裡的情況。過了有兩三天的樣子,她哭著找到我說,他媽媽叫她出國,說你家庭條件太一般。她怎麼求都沒用,我只能抱著她哭。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她,她辭職後我也多次嘗試各種辦法去找她結果都無功而返只知道她去了美國。我又工作了有兩個月心灰意冷也辭了職,離開了那座城市。

    現在抱著我五歲的女兒,看著我老婆,有時也能想起當時如果當時自己再努力點,如果再。。。結果會不會不同。

    年輕人看淡些,時間能帶走一切,沖淡一切。

    和誰都是一輩子,何苦要為難自己。(心裡的苦和誰說)

    你們說呢。。。。。。

  • 8 # 翟改琴

    互相愛戀,可是現實不允許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怎麼辦?

    也許很多人讀過這段很美的話:

    “唐棣之花,偏其翩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

    上面這段話出自《論語》。意思是:“唐棣的花兒,在風中翩翩搖擺,很美麗,我豈能不想念你,只是家住的地方太遠了。"

    孔子說:“他還是沒有真的想念,如果真的想念,有什麼遙遠的呢?”

    這也是我對這個問題的態度。既然互相愛戀,就沒有什麼原因能不讓兩個人在一起。而一般人說的因為現實不允許兩個人在一起,所謂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一是因為經濟的原因。男方家庭太窮,出不起彩禮,買不起房?

    二是因為父母的反對。世界上父母反對卻依然結婚的人千千萬萬,唯獨你們因父母反對就不能在一起了嗎?父母反對的原因是什麼?你們做過父母的工作嗎?雙方父母都那樣專橫跋扈嗎?不得而知。

    三是異地戀。兩個人相戀,但由於職業的原因、是家中獨生子女的原因,兩個人都不能離開各自的地方,所以一個妄自嗟,一個妄自嘆。

    四是因為雙方或一方有家庭,屬於婚外戀。但現在社會如此寬容,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你們也可以離婚再結婚啊?

    所以別把什麼都歸為現實不允許,其實是:你們要麼不相互愛戀,只屬於有好感而已。要麼是現實擁有的東西,你們並不想打破,所謂現實不允許只是藉口而己。

    如果真想解決問題,那也不是沒辦法,只是那一定會讓一個人或兩個人都做出犧牲。第一種方法:放棄現實擁有的東西,兩個人直接走在一起,誰還能攔著?第二種方法:放棄所謂的愛戀,過好自己當下的生活。

    我想一般人的回答一定是“臣妾做不到啊!”

    因為不管採用哪種方式,都會讓人或痛苦或愧疚。這份愛戀之情雖然很珍貴,雖然是人在人群中尋覓到的最溫暖的一種情懷。但是愛戀的程度的確還不夠啊!

    那就第三種解決方式:維持現狀,快樂並痛著。

  • 9 # 君154177930

    能創造條件克服困難的,就創造條件爭取兩人在一起。

    如真沒辦法,受現實的影響無法改變、無能為力的,只要是能想到的辦法都去償試了,還是沒辦法解決,那就只要放棄,聽天由命。愛情不在友情在,不能做夫妻仍可做朋友。常聯絡多鼓勵,化悲傷為動力,共同向前看,努力奮鬥給人生添彩。

  • 10 # 媽咪愛找事

    愛情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愛情總會被摧毀。這就是一種愛而不得吧!明明很愛,但根本沒法在一起。不,如果彼此努力了,珍惜了,還是沒法在一起,那必須得放棄。因為愛過,所以不會輕易放棄。只時間的問題。也許在最開始,你會有那種發了瘋的想。每個人的一生都不會太順的,你必須學會承受。我之前也認識一個人,然後他就是這一種。是女朋友說的分手之後他很消極很破費,消極的度過了兩三年。在這段時間內,他沒有接觸任何異性,臉上也沒有帶過任何笑容。直到有一天,他生命裡中的另一個伴侶出現。帶她走出陰影。但這個伴侶根本不是她想要的。他還還是忘不了前女友。只是讓自己變得很隨意。不敢再愛,不能去愛。這就是所說的。認真時候輸的有多慘吧。不過終究有一天會有人取代她,只是時間的問題。相信我,你肯定會走出來。那也得你必須調整一下心態。好好的生活自己的生活,才能迎接更好的明天和更好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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