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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正經的軍棍

    意義重大,不可小視。

    很多時候,人們眼裡就是,戰爭打的是飛機、導彈、航母這些武器,打的是高科技、資訊化、立體化戰爭,認為單兵裝備意義不大,這些傳統的武器沒有空間了。這種思想是不對的,考慮的不夠全面。

    我們看,兩個國家交戰,打的是那些先進武器,比如美軍拿導彈打贏了海灣戰爭,拿導彈又在伊拉克戰爭中摧毀了薩達姆政權,這個時候,人們就認為步兵沒啥意義了。但是你要考慮,高科技武器打完了,把對方政權打垮了,你最終還是要地面出兵,地面出兵到最後,又要步兵清剿殘餘。

    以伊拉克戰爭為例吧,美軍打垮了薩達姆的政府之後,面臨的問題就是同那些反美武裝交戰。而這些反美武裝,沒有坦克,沒有戰鬥機,就是單純的零零散散的和美軍打游擊。這會兒美軍巡邏隊步兵班什麼的,和這些反美武裝的遭遇戰特別多,你是可以呼叫支援,也可以使用榴彈發射器,但是你支援如果不到位怎麼辦?如果你榴彈用光了怎麼辦?那就剩手雷這一個爆炸物了,扔不遠,扔不準,這東西還有啥意義呢?

    時代雖然變了,但是很多單兵需要用的東西一定是也要發展的,軍隊兵員素質,還是要努力進步的。導彈可以解決對方,地面上的問題,很多還是要步兵自己去解決。

  • 2 # 謝偉9066

    一百零二M對於手榴彈的實戰已毫無意義,因為沒到落點就早已爆炸,但對於激勵部隊的練兵卻意義非凡。作為步兵重武器的六零迫擊炮最近射程為七十五M,而手榴彈作為近距離補允武器正好彌補了這個空缺,所以手榴彈的實戰最佳距離應該在七十M以內,就是七十M也已是空爆了。

  • 3 # 鷹鴿分析

    至於這個“人肉迫擊炮”不是媒體宣傳出來的,也不是抗戰神劇中誕生的記錄,在我軍歷史上真真切切存在,是一個實打實的訓練記錄,這個人就是陸軍某部宋福旦。權且不管實戰中是否有用,單單是這個記錄就值得稱讚。

    手榴彈是一種歷史悠遠的單兵投擲型面殺傷武器,曾在戰爭中發揮出重大意義,時至今日依舊是世界各國步兵普遍裝備的一種必備武器;相較最早的殺傷性手榴彈,現在手榴彈的種類和用途廣泛化,在實戰中運用一席之地。

    在國內,我軍當前對於手榴彈的投擲考核距離為30米合格,而且大多指的是新型的卵型手雷,不過木柄手雷考核也參照同樣的指標,中國是為數不多至今還裝備木柄手雷的國家。手榴彈投擲屬於一個技術活,不是所有人都能投擲上百米。

    手榴彈的投擲在掌握投擲動作要領的同時,還需要一定的一定先天性因素。想要投擲的更遠,對於一個人的手腕以及大臂的臂力有較高的要求;其投擲動作要領是“扭腰鬆垮、以大臂帶動小臂”,最後將手雷推出去,投擲出更遠的距離。

    由於投擲姿勢不同,手榴彈投擲方式主要有立姿、跪姿和臥姿三種方式,一般投擲距離也呈現出梯次遞減的態勢。宋福旦所創造的全軍手榴彈投擲記錄就是站姿投擲距離,是透過助跑的形式達到的,一般情況下,立姿助跑投擲平均水平在五六十米左右,有部分遠的也就是七八十米左右,能突破九十米的就屬於極個別任務了,使用木柄手榴彈的話,這個距離將大幅壓縮。

    因此,宋福旦的手榴彈投擲記錄屬於極少的個例,是我軍建國以來將近70年的歷史上的第一人,因此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投擲這麼遠,平均成績也就是最遠記錄的一半左右。這個記錄不能籠統的單純以投遠而看待,更像是承載著我軍軍事訓練精神之所在。

    現代戰爭中手榴彈的地位依舊存在,暫時還沒有什麼武器可以替代,從作戰使用上屬於典型的近戰壓制性面殺傷武器。手榴彈的投擲不僅僅對投擲距離有要求,同時對投擲精度也有較高要求。淺白點講,投的再遠投不準也就沒什麼作用了,手榴彈的殺傷半徑只有6-7米,這就喪失了其作戰使用的必要性。

    根據力學原理,手榴彈的投擲距離越遠,其投擲誤差也會越大,畢竟每次的發力不同,對於手榴彈的投擲距離和角度都有較大的影響,屬於典型的不可控動作。因此隨著現代單兵武器的發展,對於手榴彈的投擲距離最終被壓縮在30米-50米之間的距離,甚至在城市作戰或者反恐等一些特殊作戰樣式中,其使用距離更近,對投擲精度要求也更高。

    要說對遠最實際的需求就是在戰場掩護方面,比如投擲煙霧彈進行遮障。在我軍朱日和系列演習中,經常可以看到遮障分隊透過煙霧遮障進行突擊作戰或者破障排雷等,在這種特殊條件下,對於投擲精度要求相對較低一些,誰能將煙霧彈投擲的距離更遠,更有助於對部隊的後續行動,但這也僅僅是個例,使用殺傷型手榴彈的話就不是這麼回事了。

    因此,從實戰角度出發,第一手榴彈的投擲距離不是所有人都能達到這個水平;第二對於投擲精度要求更高,不是簡單的投的遠就好,那單兵榴彈發射器、槍榴彈以及火箭筒的距離更遠,投不準就喪失了投擲的必要性。故而,宋福旦的投擲記錄更多的是承載著我軍軍事訓練的精神,實戰運用首要考慮的是精度問題。

  • 4 # 薩沙

    人肉迫擊炮無實戰意義,但訓練意義還是有的。

    根據宋福旦的投擲方式,手榴彈在空中飛行的角度和速度是恆定的,大概每秒30多米,需要四十五度角。。

    按照這種軌跡,手榴彈投擲以後大約飛行80多米就會爆炸,不可能到達102米的距離。

    也就是說,手榴彈投擲超過80米是沒有實戰意義的,因為早就炸掉了。

    不過,宋福旦自然是訓練和比賽,也就是類似於奧運會那樣不斷重新整理自己的成績,所以102米是個記錄,還是有意義的。

    我軍對於手榴彈投擲距離要求,其實並不算高。

    手榴彈投遠的標準是及格、良好、優秀標準分別是30米、35米和40米,能投出50米的戰士可授予投彈能手稱號。

    也就是說,30米的距離就算及格了。

    同時,對於距離不是要求很高,但對於投擲準確度是有一定追求的。

    投準考核是在靶場設定內環直徑3米,外環直徑6米的投彈區。距離30米投3枚彈,全部命中或2枚命中內環為優秀,沒有1枚命中環形靶就是不及格。

    所以,投的遠不是很重要,關鍵要投的準。

    這也是符合實戰要求的。

    因為投手榴彈是消滅敵人的,不是奧運會投標槍、鉛球。

    軍事五項世界錦標賽和國際軍事比武中,手榴彈投擲則既要比投準,又要比投遠。分為20、25、30、35米四個距離,各投4枚手榴彈,要投準了以後才會計分。

    而最近20年的實戰中,手榴彈使用越來越少,尤其陣地戰中幾乎用不到。

    只有在城鎮攻堅戰,偶爾向房屋內投擲,殺傷據守的敵人。

    這種投擲距離通常很近,10幾米甚至幾米。

    所以,普通士兵投擲手榴彈能夠達到30米已經足夠了,關鍵是要投擲的準確。因為投擲手榴彈本身有一定危險,可能會被敵人反擊射中,或者因投擲不準導致手榴彈反彈誤傷自己或者戰友。

    美軍目前在治安戰中很少使用手榴彈,主要就是怕誤傷戰友或者無辜平民。

  • 5 # 軍武視界

    在多年前魯中某訓練基地,軍隊組織比武大賽,到手榴彈投擲環節時,卻出現讓人意外的一幕。只見一名士兵捧起土搓了搓手,腳蹬地腰一扭竟然扔出76米的成績,穩居投擲榜第一名。但此刻這名士兵的表情卻並沒有多好看,首長見狀又給士兵一次機會。第二次投擲時,士兵投出102米的好成績,就此創下記錄,首長連聲叫好稱其為“人肉迫擊炮”,這便是“人肉迫擊炮”的由來。

    那麼,這種投擲記錄有意義嗎?這還的看我們從哪方面去分析。

    首先,在訓練中這種投擲記錄是有意義的。拋開實用問題不談,別說是軍隊中,即便是如今的吉尼斯世界紀錄都在有人不斷的重新整理的記錄,每重新整理一次記錄都會有相應的公證人員為其頒發證書以及獎牌。拋開其他不說,單單是一個人的頭髮、指甲留到一定長度都能獲得吉尼斯世界紀錄,那這些東西能夠是不是能夠作為研究以及探索人類奧秘的考究呢?我們不是專業人士,不能一棍子打死。但在我個人看來,人不分貴賤,記錄不分有沒有用,存在即合理。

    更何況,在軍隊中向來都是公平公正的,更是十分提倡人們有創新,敢打敢拼的強者。同樣,投擲手榴彈重新整理全軍記錄,這是人家的本事,你行你來呀!

    當然,如果基於現實問題考慮的話,將手榴彈投擲到這麼遠的距離,其時間節點上怕是來不及。要知道,通常情況下,手榴彈不是落地才會炸。即便是在遊戲中,從拉開手環的那刻開始,手榴彈的引信就已經被觸發,在到達時間後手榴彈就會爆炸。而這個過程,僅僅只有幾秒的時間。如此,扔一百多米多數時候手榴彈還沒到目標上空就會爆炸,顯然沒有什麼實戰作用。

    更何況,現如今軍隊遠距離交戰使用的都是現代化武器,動不動就是炮火覆蓋,壓根用不上手榴彈。在近距離的情況下,也只有30-50米的距離。所以,多數情況下講究的是能不能扔的準,而不在於扔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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