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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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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1767872841
你不理解,即便是配型成功了,換腎手術也很成功,你知道後期會發生什麼嗎。一個是身體會有排斥作用,得長期服藥,二是一個腎的人能活,但是會失去勞動能力,兩口子都失去了勞動能力還得長期服藥,這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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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嘀哩嘀哩
我才不要親人,老公的任何器官捐贈!我也不會捐給任何親人!因為器官捐贈純粹把一個廢人變成兩廢人,沒有意義!親人需要器官移植就等別人的,寧可多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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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夠夠的就行了
腎移植雖然是尿毒症病人最理想的治療手段,但卻也存在不確定的風險,現在的腎移植手術是屬於相當成熟的,醫生也在儘可能的減少術中風險,手術移植成功後,接下來醫院除了給病人進行監測,抗感染治療之外,就是看病人身體對外來腎的接受程度,雖說術前有血檢配型及檢測排斥率,但真正結果還是要看術後的病人情況,在藥物配合的治療下,身體與新腎慢慢的契合,病人開始出現小便,身體毒素在逐漸下降,電解質在逐漸恢復平衡。移植病人要長期服用抗排斥藥,以穩定腎功能,也要保護好新腎部位,防碰撞,因是在人體植入一顆新腎臟,而原有的病灶腎仍保留在體內,所以新的腎臟位置相比自體腎臟要離人體表面稍近些。所以要保護好,要按時吃藥,不可私自斷藥。而腎移植也要有一點運氣成份,運氣好的話,不用透析,可以正常的飲水,可以重生步入社會從事輕體力的工作。運氣不好的話,可能移植沒多久就開始出現排斥。最終重新回到透析或是更糟的情況。而且腎移植並不代表腎疾病已經完全治癒,而是提高腎病人的生活質量的最佳手段,新腎能使用多久要靠病人的精心養護,按時服藥等一些措施,就我個人知道的最久是十三年,這已經很不錯了。
至於腎來源,按我個人想法是等社會上的腎源,絕不會要親屬腎源,特別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個人對身體的理念是,身體上的任何器官存在即合理,絕沒有存在多餘,我們人體本身就是一臺造毒機。身體的肌肉,內臟每時每刻都在努力工作,同時也會代謝出一些沒用的物質在血裡,包括我們現在的飲食,吃進肚子裡,能用的好的物質都吸收之後,剩下的就是屬於廢物質,人體的肝主解毒,腎主排毒,腎臟二十四小時在無時無刻的過濾著人體的血液,把血液裡的多餘水份,電解質,廢物質濾成尿液,排出體外,而且腎臟也是有主要的造血功能,雖說醫學宣傳常說人體一個腎臟就足以維持身體需要。但是試著想想,把兩腎臟比喻成兩個工廠,把腎單位比喻成工廠裡的一線工人,把血液比喻成要大量生產的產品,打個比方,原先有兩個工廠在相互生產,產量穩定不堆積,安安穩穩,雙方都分攤了一半產值與勞動力,然而突然撤掉了一個工廠,只有一個工廠在努力生產,而原先被分攤的那部分會和這個在執行的工廠要生產的產品量合在一起,這樣所付出的勞動力就要比以前多一倍,而工人也就是腎單位也更加努力的去過濾人體自身的全部血液,當太過勞累的時候。腎單位就會開始出現一部分慢慢的壞掉,一個腎臟就差不多有一百萬個以上腎單位,壞掉一小批是不會有新的腎單位補上的,而要過濾血液的工作量就只能剩下的腎單位繼續努力工作,形成一種不好的迴圈,最終的結果就是這個工廠徹底的因沒人而停工。所以個人覺得腎移植還是排隊等腎源的好,或是別的某種途徑,至於親屬移植,獻腎者以後也不能幹太勞累的活,而且體力,免疫力方面也會受到一定影響,就如新聞上以前那個賣腎買手機的小夥子,人家現在可是不好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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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一直以來,我們接受的理念都是,人只要有一個腎就好了。
但在面對親人尿毒症時,你真能輕鬆地「給」出一個腎嗎?
網路上,曾經確實熱議過這個話題,今天我也想帶大家從「心」出發,認真思考一次這個問題。
讓我們先來看一個故事。
一個丈夫的自述
結婚7年,我36歲,她30歲,女兒4歲。
一年前,她被確診為尿毒症,與她有血緣關係的親人腎型都不匹配。她快崩潰了,連拖硬拽地讓我也做了檢測。
其實,非血緣關係之間腎型匹配的機率是極低的,可檢測結果卻讓我們都瞠目結舌:我和她居然是匹配的!
可我做不到捐腎。是的,要花錢,治病,盡心盡力地照顧她,我都做得到。可讓我捐出一個腎……她和岳母似乎根本想不到我會這樣,好像在她們眼裡我作為丈夫捐腎給妻子是義務,是天經地義的。
岳母一開始盡力哀求我,如果我願意捐,她會把她名下4套房子全部給我,下跪、磕頭都用上了,被我拒絕之後又開始威脅我,說如果我敢坐視不管就要找人打殘我——她在這個城市的關係不一般。
我不怪她這種瘋狂的舉動,我能理解。一個母親為了孩子,什麼都做得出來。
主治醫生都來勸我,人只要有一個腎就可以了,講一大堆醫學理論。我心裡明白,理論上是這樣沒錯,但我媽是學醫的,她告訴我人若只有一個腎,過濾排毒功能大大下降,後半生也會留下嚴重的後遺症,壽命也是大打折扣的,一旦受了刺激,很可能會危及生命。現在環境汙染那麼嚴重,極有可能患上其他絕症。
我自己也有這方面的研究學習,再加上把自己身上的一個器官就這樣拿掉,真的對不起,我實在接受不了。我自己也換位思考過,假如我也患了尿毒症,我不會強求另一半捐腎給我。
老婆到現在仍沒辦法接受我不能捐腎的事實,整天把自己封閉在病房裡。她隔一段時間就要做透析,看她做透析那種痛苦得生不如死的狀況,我也真的很難受。
岳母在那之後就沒有讓我再見到她,現在想找新的腎源。可說句實話,我們都知道那無異於大海撈針。
我會尊重她對婚姻的選擇:
如果她現在選擇和我離婚,那麼好,財產平分,孩子我帶,和平分手。
如果她沒有任何舉措,那我也會一直陪著她。
我想大家從這個丈夫的自述中,讀出了不同的資訊。有絕情、有自私、有理性思考,當然或許也有那麼一點理解……
網上大家也確實有不同的觀點:
到底捐不捐?會不會要求另一半捐?如何看待文中這位丈夫的做法?
我想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的答案。
面對親密的人,我們總是下意識的期望,更多的從“感性”的角度出發。
但實際上,腎臟移植對於尿毒症患者來說,是不是真的一勞永逸?
對於捐獻者來說,是不是真的沒有一點傷害?
或者說,治療尿毒症是不是就只有移植這一條路?
從理性的角度考慮,或許有不同的答案。這也是我想告訴大家的:
01
腎移植對尿毒症來說,絕對不是一勞永逸的。
術後可能出現嚴重的排斥,導致移植手術失敗;可能出現感染,再次腎衰以及各種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是伴隨終生的;並且移植術後,需要一直服用藥物維持。
02
對於捐獻者來說,有不同程度的傷害。
比如短期風險包括:出血、肺炎、尿路感染等。
而長期風險更為嚴重:和正常人相比,捐獻者發生尿毒症的相對風險增加約9倍。尤其對女性來說,妊娠後先兆子癇的風險會大大增加;同時,高血壓的風險也相應增加。
03
治療尿毒症,腎移植只是治療方法之一。
尿毒症的治療包括腎移植、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它們都是尿毒症的有效治療手段。近些年,隨著尿毒症患者的增多,透析技術的普及與進步,國家醫保的投入,醫學界對尿毒症併發症防治能力的提高,新藥的研發,都使尿毒症患者的生存質量明顯提高,生存時間明顯延長,最長的已經生存20餘年,甚至更久。
腎移植可以使患者正常生活,避免尿毒症併發症,免受透析帶來的身體和精神上的痛苦,但腎移植就是一場賭博。
如果有合適的腎源,一切順利,術後只需服用抗排異藥,那麼賭贏了。
如果移植後發生急性排異反應或嚴重併發症,幸運者可能死裡逃生,但也花費巨大;不幸者將離開人間,那就賭輸了。
當然,大家也要了解:
移植腎也是有“保質期”的,一般5-10年後會再次出現腎功能衰竭。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