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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天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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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hance職業喵
1.看到最新的訊息說工人日報也在反饋網際網路行業996上班時間問題,加班時間裡最長的應該是網際網路行業,996,程式設計師們,辛苦了!先致敬下,每次產品迭代都是你們努力的成果!
2.話題是說無償加班問題,按勞動法來說,企業有需要,員工自願,是可以安排加班的,同時需要支付法定的報酬,以抵消、補償員工加班的時間效應(原本可以用來做其他更有益身心健康的事情);
3.無償加班原則上是不可接受的,具體問題得具體分析。有兩種情況下,哪怕無薪,也可以考慮加班。(1)如果平臺不錯,成長空間大,新人剛進公司需要熟悉,掌握提高進度是可以加班的,本身也是快速提升自我的機會。(2)企業或行業處於創業期,個人對企業文化高度認可,成長及發展空間大。我們知道現在的市場是大魚吃小魚,快魚吃慢魚,創業期承載著巨大的使命和時間賽跑,對於追求高速成長、極速前進的職場人士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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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流水123456
無薪加班,這是老闆的定義。我認為的定義是,這是強盜行為,企業主是職場流氓。什麼是工資?馬雲在湖畔大學講課時表示,工資就是我買下了你的時間,買下了你的才華。什麼是獎金,就是我買下的東西比我想的還好,我得獎勵你。但獎金不是福利,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既然是生意,那就要講究公平。我為你工作了八個小時,合同規定你應該付給我八個小時的工錢。憑什麼要讓我再多給你工作?就因為你是企業主?你就可以凌駕於他人之上?
我們的華人,有一種善良的性格。總認為吃虧是福。吃一點虧,多幹點活無所謂,對於普通大眾來說,這是互惠的。也是應該提倡的!!但對於那些黑心的企業主,有時候我們的忍讓,在他眼中成了一種懦弱。他們秉承的觀點是,員工就得依靠我的企業,離開了企業就得餓死他們。讓他們幹他們就得幹!!!得寸進尺的,步步緊逼。一次一次的挑戰,我們的極限!我們要學會拒絕,勇敢的說“不行”。委婉的說“今天實在不行"。
曾經在一個小企業上班,下班後領導讓幫忙裝車發貨。秉承著善良的性格,義務裝了一次車。當時領導也很會來事,請我們吃了一頓飯!第二次再要求幫忙,連飯都免了。第三次,又叫我們裝貨。我們直接告訴他,給錢!不給錢就找裝卸工去。領導很無奈,直接給我們算得加班。並且從此以後,只要是幫忙裝貨。都給算加班。如果你默默忍受了,老闆絕對不會,主動給你提錢的!!請記住,這並不是某個人的憐憫,而是你付出了,應該得到的回報!
在職場中,要學會拒絕!正常的拒絕不合理的工作,為自己的切身利益,勇敢的拒絕!!如今的員工,已經學會保護自己。無薪加班,必將成為過去!在我們的企業,以及周邊的企業中,從來沒有無薪加班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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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世說新職場
工作這麼多年,經歷過無薪加班加到想吐,也經歷過要求不加班的公司。就加班付不付薪酬這個事我來講講我自己的感受。
2005年座標深圳,企業背景是五金製造業,我當時是工程技術員,工資不高,工作相對輕鬆。公司工資構成分為兩種,一類是生產和要跟生產時間同步的,工資是底薪加加班費。另一類是文職類和工程技術,拿的是月薪沒有加班費。當時還是個上進好學的好青年,晚上沒事的時候,我都會在辦公室看看技術資料,學習一下最新的應用軟體之類的。但沒多久我就被經理約談。要求晚上沒事的時候,儘量不要在辦公室待著。公司是港資企業,管理制度和福利待遇都相對完善,每年公司利潤也很不錯。所以不存在無薪加班的情況,萬一遇到需要加班趕圖都是提前報備,後面人資會安排調休。按理說福利不錯,還不加班,應該能在裡面待很久,公司確實也有很多做了十多年的員工,但我在裡面只待了一年就出來了,為什麼呢?感覺學不到東西,工資還不高。
2016年,座標東莞,企業背景手機五金製造,工作是專案前期開發的質量管理。無薪加班,一個月說是26天工作制,最多能休息兩天,忙的時候晚上11點/12點/1點下班都正常,偶爾一個月還會通宵個一兩天。那段時間,兒子對他媽媽說:“我怎麼好久沒看見爸爸了”?我自己想想,他確實每天見不到我。早上7:00出門上班他還沒醒,晚上十一二點回來的時候他己入睡。如果週末碰到出差,他確實半個月以上看不到我的人。這樣的環境我堅持幹了兩年。為什麼?因為我需要錢。我知道這個行業,其他公司的情況也跟這類似,而且還不一定能給到我當時的工資。所以我只能咬牙堅持的幹著。兩年後當我有了其他的機會,我選擇了離開。
所以對於無薪加班,要看每個人怎麼去理解。對於覺得自己的勞動受到了剝削,其實大可一走了之,你完全可以去追求更輕鬆更舒適的工作和生活。在現在如此激烈競爭的環境,當你對金錢有更高追求的時候,你只能坦然的接受無薪加班的事實。路都是自己選的,想拿著與自己能力匹配的高工資,又不接受無薪加班,結果自己做的鬱悶痛苦,而且最終可能是打包走人。
我還認為如果你熱愛一個公司,熱愛自己的這份工作。就算公司不給你加班費,在公司需要的時候,也會無條件的加班完成任務。這應該是一個人基本的職業道德。要麼你選擇不幹,要麼幹就一定要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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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場8君
對於我們打工一族來講,加班,都希望有加班工資,這樣就算辛苦點,也覺得很值得,畢竟有酬勞。
而且,國家勞動法也規定,員工加班,企業必須要付加班費。具體的付費標準為:法定節假日,付平時工資的3倍;節假日,也就是週末雙休日,付平時工資的2倍;而其他時間加班,應按平時工資的1.5倍來付。
但即便如此,為何還有很多企業沒按規定給加班費呢?一、公司每個崗位,都有固定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內容。公司在設定每個崗位時,都考慮到了一個員工的工作量,並根據工作量和工作所需經驗、知識、技能來設定好了薪資。從老闆的角度來講:他認為,此崗位就值這麼多薪資,不能再加。那麼此崗位上的人就應當把這個崗位上的工作全部完成。時間長短,不在他的關注範圍。
二、國家勞動法雖有規定,加班要付加班費。但即無法嚴格地監督,保證每個企業都落實。
三、同個崗位,需要做的事情一樣,但員工效率不一。如果加班就付加班工資,那麼,可能存在這種不合理的現狀:工作效率越低的員工,企業要支付的成本就越高。
平常心對待目前來講,還是有很多公司都是沒有加班費的。所以,即使我們因加班沒加班費而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有可能還是一樣。跳來跳去,心更累。與其計較,不如把心態放平了,就當給自己積累經驗吧。
當然,如果是因為工作量大,確實經常要加班,你也可以和領導申請,看能不能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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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張大志leo
這是老闆和員工共謀的結果,很正常,不願意可以不幹。
01.“加班”不止是一種文化,它是一種共謀後的狀態謀企業吹捧狼性文化和自願加班——這種加班由於是出於員工自己的意願,肯定是沒有加班費的。這種狀態讓那些想要求加班費的員工都不好意思開口,畢竟別人不要錢加班之後繼續工作,你怎麼有臉提“加班費”?如此看來加班不止是文化,是老闆和員工共謀的直接結果——雪崩的時候沒有一朵雪花是無辜的,包括你和我。
02."沒有加班工資"是結果,這個結果在開始已經註定就像人的滑落是一步步的,“沒有加班費”這個結果很可能在你加入公司那一時刻就已經確定了。企業文化有延續性,除非你是第一名員工,否則就要遵循之前的規則。
而此前的規則很有可能就是不斷加班、不斷談奉獻,就是沒有人跟你談錢。
03.身為員工,我們應該反思的是“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如果你已經在類似公司工作過一段時間,或者很長時間,那應該問自己“為什麼還沒有辭職?”
這個問題的答案未必是消極的,與此同時還能幫我們認識自己。比如:工資非常高、福利非常好加班估計就不會有額外的加班費。
或者,因為找不到別的工作,因為別人都是這樣默默接受,所以我也這樣。
無論答案是什麼,現在是停下來想一想要不要離開的時候了。不要等到被榨乾價值之後丟在街上,才想起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到那時什麼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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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對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我想應該分做兩個層面來回答,第一,如果是一個普通員工在加班時又沒有報酬,肯定心裡是不情願,既使被逼在加班也是在磨洋工,也發揮不出效率來,如果是中高層領導加班而沒有報酬,這個應該是可以接受的,第二,為了員工的積極性,和發揮員工的自主性,在加班沒有報酬的情況下,也應該有任務完成的績效。如果一個老闆又沒有相應的獎金和加班費,我想這個老闆肯定也做不大,這個公司也會非常危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