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由匯款人電匯申請書並交款付費給匯出行,在由匯出行拍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匯入行,匯入行給收款人電匯通知書,收款人接到通知後去銀行兌付,銀行進行解付,解付完畢匯入行發出借記通知書給匯出行,同時匯出行給匯款人電匯回執。
電匯時,由匯款人填寫匯款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中註明採用電匯T/T方式。同時,將所匯款項及所需費用交匯出行,取得電匯回執。
跟單信用證操作的流程簡述如下:
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2.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5.賣方收到信用證,並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即裝運貨物。
6.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7.該銀行按照信用證稽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9.開證行稽核單據無誤後,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10.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後交單,然後買方憑單取貨。
先由匯款人電匯申請書並交款付費給匯出行,在由匯出行拍加押電報或電傳給匯入行,匯入行給收款人電匯通知書,收款人接到通知後去銀行兌付,銀行進行解付,解付完畢匯入行發出借記通知書給匯出行,同時匯出行給匯款人電匯回執。
電匯時,由匯款人填寫匯款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中註明採用電匯T/T方式。同時,將所匯款項及所需費用交匯出行,取得電匯回執。
跟單信用證操作的流程簡述如下:
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2.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5.賣方收到信用證,並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即裝運貨物。
6.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7.該銀行按照信用證稽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9.開證行稽核單據無誤後,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10.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後交單,然後買方憑單取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