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兩年一審,第二年辦理方法如下:第二年根據公安部、國家質監總局於2014年4月29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並非完全意義上的不用檢驗,車主仍需每2年到車管所申領檢驗標誌,並按規定貼上。 所需材料: 《機動車牌證申請表》(6年以內免上線檢驗專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辦理流程: 1)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材料;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查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4)領取檢驗合格標誌和副本已簽章的行駛證。 注意事項: 1)符合辦理免檢手續車輛型別: 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後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機動車型別術語和定義》(GA802-2014)〕、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 2)有下列情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 第一種,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 第二種,購車後長期未登記(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的不享受免檢; 第三種,非營運轎車等車輛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檢驗有效期但逾期未參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
新車兩年一審,第二年辦理方法如下:第二年根據公安部、國家質監總局於2014年4月29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並非完全意義上的不用檢驗,車主仍需每2年到車管所申領檢驗標誌,並按規定貼上。 所需材料: 《機動車牌證申請表》(6年以內免上線檢驗專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辦理流程: 1)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材料; 2)提交申請材料; 3)審查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4)領取檢驗合格標誌和副本已簽章的行駛證。 注意事項: 1)符合辦理免檢手續車輛型別: 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後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機動車型別術語和定義》(GA802-2014)〕、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 2)有下列情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 第一種,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輛不享受免檢; 第二種,購車後長期未登記(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的不享受免檢; 第三種,非營運轎車等車輛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檢驗有效期但逾期未參檢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