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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14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檢方14日表示,當地時間當天上午9時50分至下午5時對前總統李明博進行調查,調查將在晚餐後重啟,預計將持續至深夜。 韓國檢方表示,李明博當天上午以嫌疑人身份到案接受檢方調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尖端犯罪調查1部部長申奉洙基於證據資料和涉案人員口供就DAS涉嫌籌集秘密資金等多項指控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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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生觸底反彈

    李明博如果不被拘捕,那就體現不出南韓司法的奇葩了!那就愧對“南韓總統是個高危職業”的稱號了,再說,那對朴槿惠也是不公平的。不過,南韓似乎已經意識到了全世界都在等著看李明博會不會成為那條漏網之魚。所以,他們現在非常慎重。據南韓媒體報道,有相當一部分民眾認為如果兩位前總統都被拘捕的話,則有損南韓的國際形象。現在,南韓檢方已經將“拘與不拘”的兩個方案都呈報給了總監察長,由總監察長文武一來定奪。其實最後決定權還在文在寅手中。因為南韓憲法規定總監察長由總統任命,且無須經過國會同意。所以,我不相信文武一會不請示文在寅。也就是說,李明博的命運掌握在文在寅的手中。

    一,拘與不拘都有理由

    李明博共涉嫌貪汙、受賄、逃稅、濫用職權等20項罪名。在14日接受檢方訊問之前,李明博特意為此向南韓民眾道歉。但在接受訊問時只承認接受了南韓情報院的“特別經費”。這就為檢方的拘捕與不拘捕留下了“操縱”的空間。同時也為未來的“有罪無罪”埋下了伏筆。目前的兩種觀點是: 一種觀點的理由是檢方的調查和取證已經很充分,李明博認罪不認罪、拘捕不拘捕都不會影響證據的固定和審判;另一種觀點認為李明博尚未全部認罪,存在著“銷燬”證據的可能。所以必須拘捕。要知道,當初延長朴槿惠羈押期的理由也是“擔心”她銷燬證據。如果不拘捕的話,則會被詬病不公平。文在寅會授人以柄嗎?

    二,李明博會認罪嗎?

    李明博在3月14日接受南韓檢方訊問時承認“接受”了情報院的“特別經費”。但這並不等於是認罪。這裡既有伏筆也有“玄機”。請注意“接受”和“特別經費”這些字眼。“接受”並非一定是受賄,而“特別經費”的去處就更值得深思了!特別經費的使用,很可能是一個國家的機密問題。這個經費走向很可能見不得“光”。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來說,如果送給外華人了,那又如何取證呢?不能否認李明博有最後留一手的可能。況且,對於其它19項指控,他均予以了斷然否認。可以肯定的說,南韓檢方在對付李明博時,絕對沒有對付朴槿惠那麼容易。

    三,李明博能逃過“魔咒”嗎?

    自南韓第一任總統李成晚開始,目前只有李明博還“暫時”在外邊。其他歷任總統有的流亡後客死他鄉;有的被刺殺身亡;有的坐牢後被特赦;有的跳崖自殺;有的正在拘留所等待判決。唯一的“倖存者”李明博現在也成為了“刀俎魚肉”。就在這兩天,也許就是今天將決定他的命運。在關於朴槿惠案的文章裡,我曾闡述過“南韓現象”的個人觀點。我認為決定朴槿惠、李明博命運的並不是他們的犯罪事實,而是南韓“政商勾結”、“奇葩司法”、“政治清算”這三大“優良傳統”。所以,個人觀點認為李明博難逃厄運。

  • 2 # 無所謂213478592

    當然應該拘捕李明博,如果不拘捕李明博,社會將失去對法律的信賴,動搖了國家的根基,後果十分嚴重。不能因為拘捕了朴槿惠,就不能拘捕李明博,這種理由站不住腳的。只要李明博確實犯罪事實清楚,就得依法懲處,社會才會對法律有敬畏之心。

  • 3 # 沁著微風

    南韓檢方將以"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職務侵佔"等多項罪名起訴李明博,此前已對其家人與近親屬展開調查、其兩名財務管家已被捕。當前南韓政壇"政治清算"風頭熾盛,文在寅以反腐之名打擊政敵,有朴槿惠前車之鑑,李明博難逃此劫,如李明博犯罪事實成立,拋開政治因素、依法實是求事的起訴他理所應該,與朴槿惠對華情感友好、外交親中路線不同的是,李明博在任期間奉行親美抑中路線,因此李並不值得同情。

  • 4 # XqP秋平

    文在寅別在引火燒身了。李明博幾乎全盤否定了檢方的指控,而檢方鎖定的證據沒有形成證據鏈,此時拘押李明博明顯有悖法律。

    朴槿惠尚未塵埃落定,檢方羅列的21項罪名法院還在審理,國內釋放朴槿惠的呼聲很高,再把李明博弄在監獄,文在寅不怕玩火自焚。

    南韓檢方就是一群趨炎附勢的小人,真把‘’村長不當幹部‘’,要知道瘦死驢駝比馬大。哪天自由南韓黨東山再起,你們的下場可能會更慘。文在寅本身就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兩面人,在明哲保身的情況下,檢方會不會成為政治角鬥的犧牲品。

    周立波在美國疑似攜帶槍支、毒品,幾次庭審,幾次取保候審,你們的美國主子還曉得普通公民的訴訟權。況且是南韓的總統,你們這樣無所顧忌,肆無忌憚,不擔心遭到報復。

    李在榕案己經成為笑話,朴槿惠案還存在變數,要把圓滑世故的李明博辦成鐵案,恐怕有點玄。所以,李明博目前不能抓,也不應該抓。

  • 5 # zx22526609

    整以往總統是南韓政治傳統、黨派鬥爭手段、報仇的方式以及病態心理的表現。沒有該不該,作為政治人物,想挑刺或者找問題肯定有機會,是不是他的問題或者由他擔責這些都說不清楚。

  • 6 # 歸雁驚弓處

    南韓的每任總統不是被殺就是自殺,再不然就在監獄中度過,沒有一個善終的,李明博也不會例外,雖然他卸任總統過了五年太平日子,還是沒有逃脫南韓總統的魔咒!

    南韓不是一個正常國家,貌似經濟發達,實則是別國的殖民地,傀儡政權任人擺佈,一個政權、軍權、外交權都不能作主的國家,又如何能決定自己國家的命運?

    南韓政治關係複雜,各國勢力參雜其中,每任總統都是別國拉攏或打擊的對像,利益分配不均最後會走向對立,有賺的就會有虧的,虧本的一方又豈肯善罷甘休?所以南韓總統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的!

    李明博過了五年太平日子算是有福了,今後恐怕就得在監獄中安享晚年了!祝福!一路走好!

  • 7 # 依旺情深1

    李明博是南韓的前總統,但他畢竟是一位83歲的老人了。像他這種人還有幾年活頭呢?如果將這麼一個80多歲高齡的前總統,還要抓進監獄的坐牢的話,不免是一種極度殘忍!一個人到了老年了,身體各方面都非常的脆弱。生活上行動上都要依賴於別人。如果在子女、家人的照顧下,那麼他可以怡養天年。如果生活在一個非常惡劣的環境下,假和在監獄裡,那他的晚年是非常悽慘的,就這點也是令人同情同情的!

    如果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真正有罪。那麼處理上可以實行刑事上輕判,經濟上重罰!以體現人道,人權與人性!

  • 8 # 陳一諾

    3月14日,南韓檢方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正式傳喚前總統李明博到案受訊後,就傳出檢方內部分歧不斷,主張提請法院對其釋出拘捕令的一派據信佔了上風。果然,19日下午,南韓檢方正式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涉嫌受賄瀆職侵吞逃稅等18宗罪的前總統李明博。逮捕與否最早將於3月21日深夜揭曉。

    事實上,在是否提請拘捕李明博一事上,南韓檢方內部陷入分裂:

    主張拘捕派認為:3月14日受訊調查中,李明博已承認部分犯罪事實,構成拘捕條件,而且為了讓下一階段的調查有效展開,防止李明博一方毀滅犯罪證據或串供,應及時給予拘捕。

    反對拘捕派認為:李明博目前身份特殊,加上朝韓、朝美即將舉行首腦會晤,若此時拘捕李明博恐損害南韓國家形象。另今年4月和6月,南韓將進行地方選舉,若此時拘捕李明博,檢方恐落下干預選舉的罵名。

    目前南韓法院在決定是否拘捕李明博主要還有兩大爭議點,以評估羈押的必要性。

    其一,李明博是否被認定為DAS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這是李明博案的關鍵點。

    因為李明博14日已明確否認實際控制DAS公司。該公司涉嫌逃稅350億韓元、以及為李明博兒子等親屬的公司提供123億韓元的無抵押貸款。若認定李明博為DAS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則其瀆職、濫用職權的罪名將坐實。

    其二,李明博是否知曉情報機構的行賄事實,即幕僚們是否向總統報告受賄事實。

    3月14日李明博僅承認知曉國情院前院長向其夫人的助理提供了10萬美元賄賂,其它則不知曉。

    總結一句:如果法院認定:李明博應是DAS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以及他應知曉情報機構的行賄事實,那法院就會批准拘捕他。

    其一,李明博涉嫌在總統任內收受兩任情報機構首長以“特別經費”名義提供的17.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00萬元)賄賂,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本月5日逮捕起訴涉嫌收受4億“特別經費”的總統府幕僚時,將其認定為受賄從犯,將李明博認定為主犯。既然從犯都抓了,主犯哪還有不抓的道理。況且李明博14日已承認收受情報機構提供的10萬美元賄賂。

    其二,李明博涉嫌DAS公司秘密資金案、鉅額受賄案、瀆職等重大案件,涉案金額達到110億韓元(約合1035萬美元),涉賄金額巨大。加上,涉案相關人中不乏金融機構、建築商、商社、前議員等政商名流,恐存在拉攏串供或毀滅證據的危險,因而,法院很有可能批准批捕令。

    如果3月21日南韓法院最終批准拘捕李明博,那他將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南韓憲政史上第四個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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