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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竹隱閒士

    一個母親為生活所迫,差不多是親眼看著新婚丈夫弄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本人無能為力。事後一個人抱著孩子的瘦小屍身,趁著天黑,拎把鐵鍬到村外,把孩子草草埋葬在一個溝裡……

    說說我插隊的時候結識的一家人,遇到的他們家的事情吧!

    在一起勞動的時候,我就注意到組裡的一個婦女一臉的愁苦、滿臉的仇恨,眼睛冒著冷光。 很少說話,和人很少交流。後來接觸了以後發現這個人倒不壞,待人很熱情,那麼他臉上的冷漠和冷酷一定另有原因。後來在一起相處的時間長了,慢慢的,我們到她家裡串門兒。一個二去走動就很勤了,然後她會有些農產品在我們回城裡家的時候讓我們帶回來;然後我家裡也會有些日用的東西,我父母讓我送給他們家,那時候家家普遍很貧困。這樣一來,就有了超出和一般村民之間的感情的那種親近關係,時間長了,她慢慢給我們講述了她的身世。

    她是離婚再嫁的這個村兒的。嫁入這一家其實也才不五六年的時間。說來非常悲慘,她原來婚姻是由於婆媳關係的不合,遇到了很多不能忍受的遭遇,所以賭氣離婚了。但是沒想到嫁到這兒來,再最初就是被欺騙嫁進來的。這家非常的窮困。窮困到兩間小小屋,比過去城裡邊76年大地震搭的那個地震棚兒還要簡陋,土坯到頂,房頂幾個木棍兒搭成屋頂,非常狹窄簡陋逼仄。

    我們很奇怪,當初就是在這樣的房子裡結的婚嗎?她說不是的。當初連這個房子都沒有,是借的別人家的房子結的婚。問,那麼他們家這麼貧困破落,你為什麼肯嫁進來呢?她說,當初來相親的時候,她的現任老公和她老公的父親就是她的老公公,指著前院兒一堆備好的料正在蓋房子的料,說,這就是你們的新房,將來蓋起來以後就歸你們自個小家單用。結果沒想到,那是和他們家關係並不大的同族的別人家在蓋房。可以說和他們家沒有關係。

    很無奈了!既然已經嫁過來了,那就好好過日子吧!但是這位二嬸是離婚再嫁,在前一窩是有孩子的,兩個女兒。她說,考慮到大女兒已經四五歲,能夠知道自己吃飯了,不至於餓死。這個小女兒那時不到一歲,還躺在床上,幾個月的孩子,剛能自己翻身。她就帶著的孩子嫁過來。沒想到,有一次串門兒突然回家的時候,發現他現任的老公居然用兩個大枕頭矇頭蓋臉、死死地壓在孩子身上。就是後來我們看電視劇《雍正王朝》監獄獄卒們對付隆科多的辦法,用一個大麻包裝滿了沙子,矇頭蓋臉壓到他的身上,將來人死了以後,連傷口都沒有,你連死因都找不出來。恐怖嗎?他的這個現任丈夫居然用那樣的手段對待那麼幼小孩子。這很容易讓人想到叢林法則當中,社會群居的動物,換王以後的殺嬰現象。比如說獅子或猴群,當新的王統治了這個群以後,第一要務是把還未成年的小獅、小猴咬死,處理掉吃奶的小苗,可以讓母獅母猴儘快發情,以便播下他自己的種,為他自己的血緣來繁衍。能想的到嗎?人居然墮落到這種程度?卑鄙到這種程度?二嬸說她當時非常憤怒,撕打了一氣、臭罵了一氣,那邊理虧、怯陣而逃,出去串門兒去了,她也無可奈何,想想就為個再離婚嗎?馬上就會無家可歸。想想已經警告了他,也許他會知難而退吧?但是沒想到後來孩子還是很快夭折了。究竟什麼原因? 後來沒有抓住把柄。留給所有人去想象吧!孩子是死了;二嬸告訴我們, 在一個悽風苦雨的秋天深夜,她抱著孩子瘦小的屍體,到村後的荒溝裡草草埋葬了。

    事情真的也就像動物世界裡發生發展的那樣兒。很快,她又有了這一任丈夫的種、懷了孕,生兒育女啦!我們去插隊見到的時候,女兒還沒有上小學,所以推理下來,她嫁的這個人家也就是四、五年的光景,小兒子那時候才兩三歲。

    各位怎麼樣看待這個事情呢?當然,人的感情都是自私的,尤其是在男女問題上。但是太過了哦!這不是退回到動物世界叢林法則的水平了嗎?卑鄙到“殺嬰兒”。殺死前任的血緣的孩子,儘快地播下自己的種。人類也許更復雜一些,他也許想到了這個孩子慢慢長大,要吃飯,要花錢……以後和自己難處的關係,在他貧困、窄憋的房間裡邊兒夫妻房事的不方便……等等!人比起來,真的是比動物還要兇殘陰險;還要低賤卑鄙!

  • 2 # 均嶼

    永遠記住這些逆行中的英雄們

    讓我們永遠記住這個日子:

    2019年3月30日下午五點左右,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境內發生森林火災。

    撲火行動中,突發林火爆燃,三十名撲火人員失聯。

    經全力搜救,三十名失聯撲火人員雖然全部找到,但這三十名撲火人員全部犧牲。

    犧牲的烈士中,最小的消防員才十九歲。他們一直奮戰在抗震救災一線,在和平年代為這最危險的工作矢志堅守,為祖國為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揮灑自己的青春。而這一次他們卻再也沒有回來,無情的大火吞噬了他們寶貴的生命,三十個家庭也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想象不出這些家庭會去承受多大的痛苦。

    對於健康的我們來說,可能感覺死亡離我們會很遙遠,殊不知在我們背後有多少無名英雄們在默默地守護著我們。所以我們永遠不要忘記這些可敬的逆行者,他們在用生命履行自己的誓言,用血肉之軀把危險擋在我們身後,而他們有的人對於我們來說,只是一個孩子。。。

    哀悼英雄!!!我們永遠不會忘記你們!!!

    也願那些辱罵英雄的跳樑小醜們,此生如行屍走肉般的活著,英雄們不需要你的道歉!

  • 3 # 李錘子

    我在很久很久以前認識了一個喜歡野菊花的女孩,久到我似乎已經忘了那野菊花是什麼顏色了。紅色還是黃色。對我來說都不重要了。她永遠都定格在某一年的某一天不在綻放。

    那是個冬天我在朋友的飯局上認識的她,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她,她是我見過最愛笑、最乾淨的女孩。我對她有好感就加了qq好友留了電話,可能我們年輕時對感情和愛都是在一瞬間的事情。 她就那麼在我通訊錄裡待一年。

    後來我們在一場狗血的電影院再次相遇。她並沒有變還是像我見她第一次那樣,乾淨 、愛笑。我們一起吃了一頓不太豐盛晚飯後,就在一起了,感情可能就是這麼不和你講道理。給了你希望又讓你馬上絕望。

    我和她從未有過爭吵,因為她總會遷就於我的犟脾氣。因為年輕我們都未跟家裡說過兩個人的事情。跟她在一起我每天都會笑,如果在外人來看是她遷就我,不如說是她改變了以前的我,我們在一起吃飯。打鬧,我陪她看她最喜歡的【哆啦A夢】。可是我們卻又逾越那條禁線。或許在現在來說當時的我就是個傻子,為什麼不和她睡覺呢?因為我不想她是我的夢。我怕醒。

    可是終於有一天這個夢她不得不醒了

    有天早上她給我資訊告訴我她要去醫院檢查身體,不知道怎麼最近老是流鼻血,而且還會頭疼。。。如果那天我陪她一起去,我肯定會更早知道她的病情,或許她也就不會不告而別,

    她的體檢報告是血癌晚期。她並沒有告訴我,而是一個人走了只留給我一個分手的字條。

    當我再見到她時,她的身上插滿了維持生命管子。她最在意的頭髮也因為化療而剃光了。

    我。。。忘了當時我們到底說了什麼。只記得她告訴我說總歸你不屬於我的。可是偏偏是這種分別。

    我陪了她走過最後的七天,看了她最喜歡的【哆啦A夢】,去了她最喜歡的洱海,走過了所有我們打鬧的老街,老街不在熱鬧、喧囂。她也沒在要求我揹著她走過每一條街道的小吃攤。

    她並沒有死在我懷裡,而是她父親抱著她走完了她這一生。因為我並不知道我再次以一個什麼人的身份去擁抱她。她的葬禮我也沒有參加只是在她走後的三天後。她父親給我了寫封信。 裡面是她化療後寫給我信還有一朵她最喜歡的野菊花和一枚戒指。她告訴我菊花是讓我記得曾經有個愛笑卻又不成熟的女孩曾經出現過。戒指是給下一個出現在我生命裡的女孩。

    那是她走後我第一次哭,她總說板著臉不好,這次我沒有答應她。從她走後我再也沒有遇到過心愛的人。似乎從她走後,我的心也就走了

    太久了,太久沒有再到過野菊花好像從 沒有出現過一個人,又是一個秋後我站在秋天的寥落裡,任秋霜染紅了楓葉,任時光凋盡了碧樹。

    陳安潔!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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