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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張6

    "大人"是對別人的尊稱,“小人"是自己的謙稱,古文篇章中經常出現,只是一種叫法而己,此處的小人不是我們現在所指的損人利己,心胸狹隘的卑劣之徒。

  • 2 # 慧言歷史妙語古今

    “大人”與“小人”稱謂的意義,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背景是不一樣的。

    A,“大人”之論。

    第一,《周易·易經》中的五類人:帝、王、大人、君子、小人。“大人”:統治者、當權者;大人包括商朝的最高統治者帝,周朝的最高統治者王。

    第二,孟子提出“大體小體之辨”,明確界定了大人與小人的區別。大學之道,目標在成仁奉獻,大人之事業是奉獻大眾的事業。“體有貴賤,有小大”,“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就是說,大人會擴充自己的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高德之人為大人,欠德之人為小人。

    第三,經過元朝到明清時代,“大人”中的道德含量弱化,應用範圍擴大,“大人”成了官宦的統稱。

    B,“小人”之稱。

    第一、平民百姓

    《尚書·周書·無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

    第二、古人的自稱。古人自稱用謙詞,小人在古代亦稱“鄙人”。小人是對輩分高於己者自稱的謙詞,小人也是對官爵高於自己自稱的謙詞。《左傳·隱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

    第三、人格卑下、卑劣的人

    小人是君子的“反義詞”。專指喜歡搬弄是非、挑撥離間、隔岸觀火、落井下石之類的人,與貴人相反。也就是說小人是不走正軌,卑鄙的人。

    第四,小人的定義還有:學見淺狹的人;小孩子,年齡小的人,引申為小一輩的人;身材短小的人;社會階層底下的人;僕隸下人等等。

    注: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明清時代“大人”“小人”稱謂的濫用,則是當時社會唯官是從、奴性加深的表層顯見。對這一點因有清醒的認識。

  • 3 # 使用者7969949381751

    大人”這個詞最早可見於《易經》,初始含義是指父母長輩,並不是用於稱呼官員。在唐代,對於官員的稱呼一般都是稱其官職的,除非是相熟之人可稱為“行第”。宰相見了一個刺史會自稱為“某”,而稱呼此刺史為“某刺史”或“某使君”,刺史對宰相也是自稱“某”,而刺史對百姓的自稱亦同百姓對刺史的自稱,都是“某”。 自稱 小人 是因為官位較低

  • 4 # qqy2010

    本人理解為:古代稱官員為‘’大人‘’的意思是該官員權力大,是自已的上級或有權有勢的人!

    稱自已為‘’小人‘’,一是謙虛,二是地位卑微,三也可理解為無權無勢的人!

  • 5 # 千杯醉影視

    大人是指對長輩或者是尊敬別人的稱呼,《稱呼大人或者姥爺》小人是自我謙虛或者孩子的稱呼。稱呼子為《小人或者小子》

    一、在唐朝時期大人對父母的尊稱,大官或者地方官員是一方百姓的父母,顧所以對官員稱呼大人。

    二、小人是孩子在父母面前的稱呼,所以在官員面前或者是比自己大的官員面前,謙虛的成為小人或卑職。

    三、稱呼官員大人是尊稱,因為他大肚大量,有長著風範,而小人一般都是謙虛卑微希望大人能不和自己一般見識,有錯能原諒自己。《大人不記小人過》應該就是這個意思。

  • 6 # 尋根拜祖

    這個稱呼跟“宗法制”有關係,直接意思是“大宗之人”和“小宗之人”,並不是今天我們認為的大人小孩,或者道德層面上的君子小人,另外它還有引申意義。

    在宗法制中,“大人”是“大宗之人”的簡稱,“小人”是“小宗之人”的簡稱。那麼什麼叫大宗之人、小宗之人呢?為了解釋清楚這個問題,不得不扯得遠一點。

    宗法制是由中國第一位大思想家周公發明的一部法律制度,它是中國封建王朝的“憲法”,整整影響了中國三千年的歷史,是保證封建社會穩定的基石。後來,周公思想被孔子繼承和發展,成為儒家思想的基礎。

    一、宗法制誕生的背景

    周朝代替商朝後,周公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怎麼才能維持王朝的長治久安,避免夏商兩朝的悲劇重演。

    我們知道,周朝建立後,實行的是分封制,社會被分成王、諸侯、大夫、士、平民、奴隸幾個階層。周王朝希望透過社會結構的嚴格界定,來保證社會的長治久安。也就是說,他們理想中的社會就是按上述的結構永遠穩定,諸侯永遠當諸侯,大夫祖祖輩輩做大夫,老百姓也安安心心當老百姓,那麼王就會永遠是王,周王朝就會“永生”。

    易中天先生把西周的分封制形象地比作“眾星拱月”:王是月亮,諸侯是大星星,負責拱衛王室,諸侯周圍又有一群小星星,負責拱衛諸侯,如此層層巢狀。

    但周公發現這個結構有個大問題:每個家族都是兒子一大堆,到底誰來繼承父親的遺產(包括政治遺產)?如果平均分配,就意味著家族的財產會隨著時間推移逐步減少,也就是說,一個周王朝將會變成若干個小王朝,這顯然不利於王朝永續,甚至不利於社會穩定。

    必須想辦法制定一部法律,讓它來統一社會意識形態,以它來保證家族的長期優勢性,從而達到社會結構穩定,王朝永存的目的。這就是宗法制的誕生的歷史背景。

    二、宗法制的主要內容

    1.宗法制規定,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

    很多人看到這兒會大跌眼鏡,事實上,自西周以來,中國實行的就是“一夫一妻制”,而不是“一夫多妻制”,只不過多了幾個字:一夫一妻多妾制。

    別小看這幾個字,它界定了“妻”和“妾”在家族中的地位有天壤之別。“妻”,也叫“嫡妻”,是家裡的唯一女主人,嫡妻生的兒子叫“嫡子”;“妾”,也叫“庶妻”,不是一家之主,甚至都算不上人,而是主人的財產,庶妻生的兒子叫“庶子”。

    通常我們把嫡妻嫡子這一支叫做“嫡系”,庶妻庶子這一支(或多支)叫做“庶支”。嫡系是一家財產的法定繼承人,庶支是沒有繼承權的。可見“嫡庶”的差別不是一般的大。

    “嫡系”也叫大宗,大宗之人就稱之為“大人”;庶支也叫小宗,小宗之人就稱之為“小人”。跟我們通常理解的大人小孩,或者君子小人沒有任何關聯。

    2.宗法制規定,家族繼承實行嫡長子繼承製

    為了保證大宗的長期優勢性,宗法制規定了嚴格的繼承法統。第一條就是大宗才有繼承權;第二條規定嫡長子有繼承優先權。也就是說這條法律首先排除了小宗的繼承權,接著規定了嫡子繼承的優先順序。

    三、“大人”、“小人”含義的演變

    孔子有一句名言: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長期以來,人們認為孔子這是把女子比作小人,是道德歧視。實際上在瞭解了“小人”的含義後,我們才發現,孔子這句話根本不是道德歧視,“小人”這個詞根本沒有任何道德含義,頂多說他這句話是性別歧視。

    我們回到問題,為什麼稱官員為“大人”,自稱“小人”?

    我們知道了“大人”是有繼承權的,“小人”是沒有繼承權的,那就是說,他們在社會地位上有著“天註定”的尊卑之差。此後,“大人”慢慢地演變成了“尊貴”的代名詞,“小人”變成了“低賤”的代名詞。

    老百姓稱官員為“大人”,稱自己為“小人”,意思就是說您比我尊貴!

    這是“大人”和“小人”的一個演變。還有一個含義的演變就是,“大人”指代有大志向,做大事的人。

    這個演變體現在四書五經裡,四書中有個《大學》篇,這個大學,就是指“大人之學”,即有大志向、做大事的人的學問。

    綜上所述,老百姓對官員稱“大人”,意思就是“您是有大志向、做大事的,身份地位尊貴的人!”自稱“小人”就是說,“我是一個沒出息的,地位低下的人。”

  • 7 # 樓蘭娛姐
    從交際語來分析

    在古代,特別是對那些當官的人,老百姓經常稱他們為“大人”。其實最初只是地位很高的王公貴族才能稱“大人”。之後,在官場裡,“大人”似乎已經成為下屬對上司的習慣稱呼。

    那麼,與“大人”相對應的“小人”呢?其實,在古代,“小人”常常是平頭百姓的自稱。另外在官場裡,一些差役小吏在上司面前也自稱為“小人”。所以,“小人”在這裡也相當於“小可”。

    從品德好壞來分析

    從德行意義上來講,在古代,人們往往把德行高尚的人尊稱為“大人”。例如孟子曾說:“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這些顯然是指德高望重的人。

    而與其對應的“小人”則指人品差、行為不正派,或見聞很淺薄的人。《論語》曾給了“小人”十幾個判斷,只是並不與“大人”相對,而是與“君子”相對。

  • 8 # 大腳汽車

    有供應食物可能性的人,必須無條件絕對服從這個群體才能生存,古代四書五經專門以自耕農以上為語境寫的,不是甚至不能留後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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