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7個致命禁忌”的東西它們是:
1、釋出錯誤的審計報告。
對我來說,任何人在內部審計報告中犯下錯誤,都是無法理解的。無論錯誤大小同樣具有毀滅性。報告中一個單純的、錯誤的觀察所帶來的痛感將永遠揮之不去,不僅僅是因為錯誤本身,更多地是因為一份被撤回的報告永遠也不會被人們忘記。一份被撤回或修正的報告可能將會被視為失敗的提醒。更糟糕的是,錯誤的報告很可能會使你的老闆和客戶身陷尷尬,而這種記憶對他們來說可能終生難忘。
2、提交不完整或虛假的工作底稿。
當你具有欺騙性的工作底稿沒有被發現時,你可能會心存僥倖。但當這種欺騙一旦被揭示時,結局通常都不會太好。故意提交不完整或虛假的工作底稿是不道德的,在內部審計工作中也是絕對不允許的。你可以想象一下,當你的主管在複核你以前底稿並發現存在類似問題時的反應。無論在檢查時發現的是欺騙還是錯誤,你的工作--更嚴重地說,你的職業生涯--都很可能會存在很大風險。
3、對你的審計物件發脾氣。
當內部審計物件、客戶的情緒不佳時,他們可能會任性地不配合你的工作。對此我們很可能會很自然地進行反擊。但就算你是對的,不顧專業素養亂髮脾氣並喪失冷靜永遠都是不合適的。請記住,如果你在與對方溝通的會議上發生了爭執,很多年後,人們可能已經忘了你們當時產生分歧的原因,但會記住你們的爭吵。這肯定不是你想留給客戶的長久印象。所以,如果你收到一位鬧情緒的客戶發來的的具有挑戰性的郵件,那麼,在你回覆之前,最好的做法是選擇一個適當的時機再回復,或者詢問你老闆的建議後再做回覆。
4、有利益衝突的審計。
當存在利益衝突時開展審計,這將是一個巨大的道德違約行為。如果你試圖為你的朋友--無論有罪或無罪--給予支援或開脫罪名,哪怕只有那麼一次,你公平、公正的審計聲譽將徹底被摧毀。無論這種利益衝突是客觀存在的,還是被別人主觀認為的,並不重要。即使你仍被允許留在內部審計部門,但你的名譽也幾乎不可能恢復。
5、不遵守保密原則。
在某些情況下,內部審計過程中獲得的資訊是不能隨意洩露給別人的。比如,如果內部審計人員不恰當地將其所獲知的客戶資訊分享給外人時,雙方之間的信任將會迅速瓦解。而且“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如果一個內部審計人員被定義為“長舌婦”時,其和審計客戶進行坦誠對話的機會將大大減少,甚至降為零。畢竟,沒有人願意和一個輕率的審計人員進行溝通交流。
6、違反公司政策。
如果客戶認為內部審計人員在藐視公司的政策,那麼在隨後和客戶討論公司政策是否得到遵循的問題時,內部審計人員就不應該對自己缺乏說服力而感到驚訝。如果客戶知道你沒有乘坐公司批准的航空班線,或者客戶在通往在經濟艙座位時從你頭等艙座位邊上經過,他們不會對此視而不見。我並不是說,內部審計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例外。但是任何例外都應該是合理的、而且例外還應該是罕見的。就像警察永遠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一樣,內部審計人員不遵守公司的政策也是不行的。
7、出具不重要或沒有價值的內部審計報告。
眾所周知,內部審計不僅僅要指出問題癥結所在,更要幫助管理層完成其目標,並抓住某些可能錯過的機會。內部審計將時間浪費在一些不重要的細節上,這對大家都沒有好處。如果內部審計報告包含了一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無關緊要的發現或建議時,你會獲得“吹毛求疵的斤斤計較者”的稱號,甚至是更為糟糕。沿用之前的審計程式(那些只能發現幾個無關緊要錯誤的審計程式)可能很誘人,但重新實施去年的審計不一定是增加價值的最佳方法。
“內部審計7個致命禁忌”的東西它們是:
1、釋出錯誤的審計報告。
對我來說,任何人在內部審計報告中犯下錯誤,都是無法理解的。無論錯誤大小同樣具有毀滅性。報告中一個單純的、錯誤的觀察所帶來的痛感將永遠揮之不去,不僅僅是因為錯誤本身,更多地是因為一份被撤回的報告永遠也不會被人們忘記。一份被撤回或修正的報告可能將會被視為失敗的提醒。更糟糕的是,錯誤的報告很可能會使你的老闆和客戶身陷尷尬,而這種記憶對他們來說可能終生難忘。
2、提交不完整或虛假的工作底稿。
當你具有欺騙性的工作底稿沒有被發現時,你可能會心存僥倖。但當這種欺騙一旦被揭示時,結局通常都不會太好。故意提交不完整或虛假的工作底稿是不道德的,在內部審計工作中也是絕對不允許的。你可以想象一下,當你的主管在複核你以前底稿並發現存在類似問題時的反應。無論在檢查時發現的是欺騙還是錯誤,你的工作--更嚴重地說,你的職業生涯--都很可能會存在很大風險。
3、對你的審計物件發脾氣。
當內部審計物件、客戶的情緒不佳時,他們可能會任性地不配合你的工作。對此我們很可能會很自然地進行反擊。但就算你是對的,不顧專業素養亂髮脾氣並喪失冷靜永遠都是不合適的。請記住,如果你在與對方溝通的會議上發生了爭執,很多年後,人們可能已經忘了你們當時產生分歧的原因,但會記住你們的爭吵。這肯定不是你想留給客戶的長久印象。所以,如果你收到一位鬧情緒的客戶發來的的具有挑戰性的郵件,那麼,在你回覆之前,最好的做法是選擇一個適當的時機再回復,或者詢問你老闆的建議後再做回覆。
4、有利益衝突的審計。
當存在利益衝突時開展審計,這將是一個巨大的道德違約行為。如果你試圖為你的朋友--無論有罪或無罪--給予支援或開脫罪名,哪怕只有那麼一次,你公平、公正的審計聲譽將徹底被摧毀。無論這種利益衝突是客觀存在的,還是被別人主觀認為的,並不重要。即使你仍被允許留在內部審計部門,但你的名譽也幾乎不可能恢復。
5、不遵守保密原則。
在某些情況下,內部審計過程中獲得的資訊是不能隨意洩露給別人的。比如,如果內部審計人員不恰當地將其所獲知的客戶資訊分享給外人時,雙方之間的信任將會迅速瓦解。而且“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如果一個內部審計人員被定義為“長舌婦”時,其和審計客戶進行坦誠對話的機會將大大減少,甚至降為零。畢竟,沒有人願意和一個輕率的審計人員進行溝通交流。
6、違反公司政策。
如果客戶認為內部審計人員在藐視公司的政策,那麼在隨後和客戶討論公司政策是否得到遵循的問題時,內部審計人員就不應該對自己缺乏說服力而感到驚訝。如果客戶知道你沒有乘坐公司批准的航空班線,或者客戶在通往在經濟艙座位時從你頭等艙座位邊上經過,他們不會對此視而不見。我並不是說,內部審計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例外。但是任何例外都應該是合理的、而且例外還應該是罕見的。就像警察永遠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一樣,內部審計人員不遵守公司的政策也是不行的。
7、出具不重要或沒有價值的內部審計報告。
眾所周知,內部審計不僅僅要指出問題癥結所在,更要幫助管理層完成其目標,並抓住某些可能錯過的機會。內部審計將時間浪費在一些不重要的細節上,這對大家都沒有好處。如果內部審計報告包含了一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無關緊要的發現或建議時,你會獲得“吹毛求疵的斤斤計較者”的稱號,甚至是更為糟糕。沿用之前的審計程式(那些只能發現幾個無關緊要錯誤的審計程式)可能很誘人,但重新實施去年的審計不一定是增加價值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