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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80年代事情,女兒5歲,父親外遇出軌拋妻棄子,為了離婚使用各種手段,逼妻子喝敵敵畏,打罵妻女,在屋裡到處澆尿,禍害,半夜回家把睡著的女兒從被窩裡拉出來往高處舉用菸頭燙女兒……無所不用其極。最後妻子同意離婚了,那時候是誰要孩子房子就歸誰,父親強烈要求要孩子也要房子,房子是結婚時候女方家裡出的。厚顏無恥的父親簡直沒有人性。後來孩子奶奶跟父親說要孩子沒人給帶,要是放在我身邊就送北大荒親戚家,後來女方家裡人說房子給男方,孩子絕對不能給,就這樣孩子在姥爺姥姥身邊長大的。從女兒5歲那年每月18元生活費一直給到女兒14歲。這個父親後來出意外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了,第三者提前做好準備轉移房產存款等最後把他掃地出門。女兒17歲就出去打工賺錢養家,媽媽得眼病看不見了,父親無家可歸又回來找女兒,善良的女兒至今養了他23年,女兒壓力特別大如今都快40歲了結婚10多年夫妻倆一直不敢要小孩。就這樣養了著父親這些年他還不知足,雖然喪屍勞動能力但是嫖的本領還是不改,給錢就是嫖,一次沒有給到位就對女兒跟女婿罵罵咧咧的,女兒焦慮症抑鬱症神經紊亂反正一身病,這種情況下女兒還應不應該繼續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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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撿檢

    從一開始,就應該跟她生父斷絕父女關係。不應該接受她的父親。

    說實話,他根本沒有養過自己的女兒。你文中說到房子是結婚時女方出的。因為這個生父厚顏無恥,利用女兒做條件。使他前妻不得不放棄了房產。帶著女兒離開了。

    要不是,他的前妻善良。房產不用說,還是他前妻的。就是不是,財產也應該分割一人一半。

    在這裡,她的生父不但霸佔了房產。還對前妻無比絕情。

    要說,他每月的18元,也是他前妻的。他前妻如果把房子租給別人,每月也不止18元。

    所以說,他的生父根本對他的女兒,沒有養育之恩。給女兒每月的生活費,也是他前妻的。

    他的女兒,應該做絕情點,不應該去接受這樣的父親。甚至,可以對他斷絕父女關係。

    只能說,善良的人。但是,受苦的命。他的生父,不去想想自己犯下的錯。反而有臉對女兒女婿罵罵咧咧!

    對於這種不識好歹的父親。作為女兒女婿的,就不能慣著他。越慣他越瞪鼻子上臉。

    要錢的時候,就不應該給他。賞他一口飯吃,即可!

    在這裡祝善良的女兒和她的母親倖福!希望好人有好報!

  • 2 # 人生記事簿

    一定不能養!從他做的每一件事,沒有一點是值得你去養他的。

    出軌找外遇逼迫離婚,簡直泯滅人性了已經,一邊是老婆和女兒,另一邊是出軌的小三,即使老婆有在哪不如小三,但是也為他生下來孩子,已經受了不少苦,因為一個小三,能做出這些,各種迫害,打罵妻女,逼妻子喝敵敵畏,用菸頭燙女兒,媽媽是善良的,為了孩子最後選擇了離婚,而這男的為了家裡房產還對女兒也下手,送給親戚家,這是人做的事嗎?最後房子給了他,這才心滿意足的放過孩子,做父親的資格都沒有,更沒有做人的資格。

    後來他得到了報應,生活落魄了這才想起自己還有個女兒,女孩也真的太善良了,這種父親真的量做是誰都無法接受,女兒卻還養著他,他也啥都沒改還是那樣,真的完完全全就是社會垃圾了,不給錢就對他們夫妻兩罵罵咧咧,快四十小孩子都不敢要,還得了一堆病,這完完全全就是良心餵了狗。

    這個男人來投靠女兒他要是願意改改自己那臭習慣還好,主要是死不悔改,還覺得理所應當的讓女兒供他吃穿,那請問她當初是怎麼對待他們母女的,他只養了你五年,你現在已經養了他二十三年了,就算是報他當初的養育之恩,這也完完全全夠了,她已經沒有什麼義務去養他了。

    人善被人欺,為了自己,也為了家庭,儘快的通過法律途徑把這個人渣給送走,他的死活也與你無關,已經回報的足夠多了,就算是跟木頭也都已經被感動了,他還是這樣子,你繼續留著他就像定時炸彈一樣,早晚會爆炸,善良的人不該吃這樣的苦,善良很好,但是還是要分的清對誰好,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這位姑娘請儘快通過法律途徑給自己一個美好的未來吧,不要被一個人渣拖累了一輩子。

  • 3 # 嵐十二Cr

    不管父親對否!首先需要承認是親生父親!百善孝為先,我們不管父親怎麼樣!我們做好自己的問心無愧就可以了!所以問你自己內心吧!別人的意見給不了你答案!

  • 4 # 畫的完美

    這個不好說,如果女兒對這個生父要是有感情的話,經濟條件也可以,丈夫也同意養的話,可以養到生父死去。假設女人兒過的還是一塌糊塗就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了,養與不養只在女兒的條件允不允許。這個誰也無法去限制女兒。

  • 5 # 積矽步以致千里

    現在社會這種事情挺多的,人情上大部分人都不支援對他繼續贍養,但是法律上你又有義務。個人建議你要強硬一點,最好強行分開居住,付給他最低保障生活的費用,這樣也盡到了女兒對父親的贍養義務。如果女兒軟弱的話可以請老公或者其他親戚朋友出面,總之要有個比較強硬的人阻止他繼續對女兒家庭的騷擾。最後如果還不行就只能避開他,搬到他找不到的地方去。

  • 6 # 農村大萱媽

    唉,看的心酸,好心疼這個女兒!

    女兒的印象中肯定記不得父親的一點好,拋妻棄子娶新歡的事情聽說過不少,但是能做到這個份上,如此過分逼妻女離開的渣男真不多見,簡直是沒一點人性。沒享受過父愛,還要養他,養就養吧,還得為他的嫖來買單。40歲了還不敢要自己的孩子,太無奈了!不管他,善良的夫妻倆肯定做不到。

  • 7 # 使用者梅梅7

    這個真的太難了!不養他吧,善良的女兒做不出來!法律也不允許!養他吧,真的是吃喝嫖賭的人渣太氣人!枉為人父!他不配做父親!這樣吧,女兒女婿到外地去吧,搬到他找不到的地方,只給他提供最低生活費。這已經仁至義盡了!一定要排除干擾,過好自己的生活!任他法院判決也就是提供一點生活費了!感情上真的沒什麼情份!

  • 8 # 我是心理諮詢師

    從開始就不該養他,除了有血緣關係,沒有一點恩情需要報答,憑什麼要養他這麼多年!?任何時候拋棄他,都不算違法,失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每天早上準時發一個早晨圖案,什麼話都不說,這個人是什麼心態?